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有哪些新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有哪些新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有哪些新規定?新實施的《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七條規定,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承包人以銀行保函代替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1.首次明確缺陷責任期不超過2年,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時間和承包商的切身利益。實踐中,發包人往往有意無意地將工程質量保修期與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掛鉤,要求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才能返還質量保證金。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因此,按照發包人的要求,質量保證金要到工程壽命結束後才能收回,這顯然對承包人不公平,也引發了很多關於質量保證金返還的爭議。雖然《舊辦法》規定缺陷責任期壹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可由合同雙方在合同中具體約定,但並未明確缺陷責任期的最長期限。在合同雙方未明確約定缺陷責任期的情況下,質量保證金應於何時返還?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的觀點並不統壹(出現了以2年和5年作為質量保證金最長返還期限的案例)。新出臺的《辦法》規定,缺陷責任期壹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這是國家首次正式明確缺陷責任期的最長期限,有助於減少質量保證金返還糾紛,緩解承包商拖欠工程尾款的情況。2.已支付履約保證金的,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辦法》第六條規定,工程竣工前已支付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采用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擔保方式的,發包人不預留任何保證金。其中,履約保證金已交,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規定來自於保證金清理通知;已采取其他擔保方式且不得預留保證金的規定,是之前《舊辦法》的原規定。根據2013版施工合同示範文本,扣留質量保證金的方式主要有兩種:(1)逐筆扣留,即發包人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按比例逐筆扣留;(2)壹次性扣留,即發包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壹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在合同雙方無其他約定的情況下,原則上適用第壹種方式,即工程進度款逐筆扣留。這也是實踐中業主最常用的質保金留存方式。但如果實踐中承包人已按合同約定提交了履約保證金,這種常規的質量保證金保留方式將與《辦法》中關於履約保證金在竣工前已支付且工程質量保證金不得同時保留的規定相沖突。考慮到合法性,今後發包人應盡量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壹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或要求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後提交質量保證金。3.預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可以委托給本辦法規定的第三方。社會投資項目采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合同雙方可以約定將保證金委托給“第三方”金融機構保管。雖然舊《辦法》中對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托管也有類似規定,但《辦法》此次特別強調了托管金融機構的“第三方”屬性。希望通過第三方托管機構的監管,做到工程質保金專款專用,避免質保金延期返還,解決業主挪用、滯留工程質保金,導致施工企業權益受損的情況。但由於這壹規定不具有強制性,在實踐中能否順利受理並不樂觀。在《辦法》出臺前(特別是《關於結算保證金的通知》出臺後),部分省份已經對工程質量保證金第三方托管采取了具體措施。如吉林省規定質量保證金應存入第三方金融機構托管,並簽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托管協議》。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在第三方金融機構開立專用賬戶,並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交存質量保證金。對於未結算的工程,建設單位可將工程結算價款壹次性轉入施工單位開立的賬戶。質量保證金僅用於支付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維修費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挪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質量保證金的使用和退還實施統壹監督管理。4.增加逾期返還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違約責任。《辦法》第三條規定,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和返還的內容,並在合同條款中與承包人就下列涉及保證金的事項進行約定: (壹)保證金預留和返還的方式;(二)存款的比例和期限;(三)存款是否支付利息,如果支付,利息的計算方法;(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和計算方法;(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和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6)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索賠;(七)逾期返還定金違約金的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其中,第(七)項是《辦法》新增的內容。質量保證金作為工程款的壹部分,逾期時通常應適用於工程合同中發包人的違約責任。在當前工程建設行業處於買方市場的情況下,承包商單獨約定高於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並不現實。國家有關部門在制定新的工程合同示範文本時,設定工程質量保證金逾期返還違約責任的標準條款,使其逐步推廣應用,更具實用性。國家最新的工程質量保證金規定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往關於質保金的規定,增加了施工單位的運營成本和壓力。現在看來,質保金新政策對於施工單位來說減輕了很大的經濟壓力,也可以防止到期開發商不退。
  • 上一篇:婚姻關系中的個人貸款和個人費用是否需要雙方共同償還?
  • 下一篇:禁止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