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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頒布的新法有哪些?

5438年6月+2020年2月發布的法律法規主要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2020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2020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修訂)。

法律

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2020年修訂)

頒布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日期:2020/12/26

實施日期:2021/1/1

宗旨:建設和鞏固國防,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02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頒布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日期:2020/12/26

實施日期:2021/3/1

實施目的:為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促進資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態安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和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03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修訂)

頒布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日期:2020/12/26

實施日期:2021/6/1實施目的: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其良好品行,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律的修改或廢除

01

NPC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的決定

頒布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日期:2020/12/26

實施日期:2020/12/26

實施目的: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決定和部署,強化全國人大對國有資產的監督職能,推進國有資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發揮國有資產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節約高效履職等方面的作用。

02

NPC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

頒布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日期:2020/12/26

實施日期:2021/1/1

實施目的: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

0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XI)

頒布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日期:2020/12/26

實施日期:2021/3/1

實施目的: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打擊犯罪的具體經驗和實際情況。

行政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的通知

頒布者:國務院辦公廳。

頒布日期:2020/12/7

實施日期:2020/12/7

實施目的: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進壹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加強公共企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提高公共企事業單位服務水平,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

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01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單位關於加快發展都市圈城市(市郊)鐵路意見的通知

頒布者:國務院辦公廳。

頒布日期:2020/12/7

實施日期:2020/12/7

實施目的:加快大都市區城市(郊區)鐵路的發展。

0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完善失信約束體系構建信用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頒布者:國務院辦公廳。

頒布日期:2020/12/7

實施日期:2020/12/7

實施目的: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誠信建設的要求,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規定,進壹步明確信用信息範圍,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0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設第三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通知

頒布者:國務院辦公廳。

頒布日期:2020/12/9

實施日期:2020/12/9

實施目的: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充分發揮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在促改革、穩就業、強動能中的帶動作用,進壹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更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為市場主體培育新動能提供支撐。

04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頒布者:國務院辦公廳。

頒布日期:2020/12/14

實施日期:2020/12/14

實施目的:落實交通運輸統壹執法要求,明確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能。

法律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壹)

頒布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日期:2020/12/8

實施日期:2021/1/1

實施目的:正確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法律文件

01

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提出28條意見。

頒布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日期:2020/12/1

實施日期:2020/12/1

0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四部門印發《關於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頒布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

頒布日期:2020/12/18

實施日期:2020/12/18

實施目的: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革除亂吃野生動物的陋習,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部門規章制度

01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2020年)

頒布者:司法部

頒布日期:2020/12/1

實施日期:2021/1/1

實施目的:規範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的受理、審核認定、考試認定、證書發放、服務和管理。

02

教育、培訓及相關行業統計分類(2020年)

發布者:國家統計局

頒布日期:2020/12/3

實施日期:2020/12/3

03

財政票據管理辦法

頒布者:財政部

頒布日期:2020/12/3

實施日期:2021/1/1

實施目的:規範財政票據行為,加強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和單位財務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04

農業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2020年)

發布者:國家統計局

頒布日期:2020/12/4

實施日期:2020/12/4

05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頒布單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頒布日期:2020/12/7

實施日期:2021/1/1

實施目的:規範互聯網保險業務,有效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保險服務實體經濟和民生的水平。

06

生物制品批簽發管理辦法

頒布者: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頒布日期:2020/12/11

實施日期:2021/3/1

實施目的:為加強生物制品監督管理,規範生物制品批簽發,確保生物制品安全有效。

07

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辦法

頒布者:生態環境部

頒布日期:2020/12/15

實施日期:2021/2/1

實施目的:加強生態環境標準管理。

08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

頒布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頒布日期:2020/12/18

實施日期:2021/3/1

實施目的:規範網絡招聘服務,促進網絡招聘服務業態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就業和人力資源流動配置。

09

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

發布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

頒布日期:2020/12/19

實施日期:2021/1/18

實施目的:為適應推動形成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的需要,積極促進對外投資,有效防範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

10

海關總署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頒布者:海關總署

頒布日期:2020/12/21

實施日期:2020/12/21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

頒布者:海關總署

頒布日期:2020/12/21

實施日期:2021/3/1

實施目的:規範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許可管理辦法

頒布者:海關總署

頒布日期:2020/12/22

實施日期:2021/2/1

目的:規範海關行政許可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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