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壹個詞。我們從小就受到老師和家長的教育,比如幼兒園老師教的歌謠“紅燈停,綠燈行”,壹些啟蒙故事讓我受到法制教育;長大後,通過壹些電視和報紙的宣傳,我得到了更多的法律教育。俗話說“年輕時偷針,老了偷金。”“年輕時偷油,老了偷牛。”這就告訴我們,壹個人如果沒有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良好的法紀意識,做出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隨意偷竊等惡習,不僅敗壞妳的個人形象,還會逐漸腐蝕妳的心智。漸漸地,妳會不由自主地經常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妳不能悔改,繼續發展,那些壞習慣會在妳的腦海裏根深蒂固,會越來越嚴重。那時候妳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後等待妳的只有失去生命自由的監獄。這不是危言聳聽。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趨勢,這證明青少年身體不成熟,頭腦簡單,容易沖動和魯莽。如建國以來,紹興縣第壹起綁架案的作案人陳鐵江(當時17歲),因經常逃學,與社會上壹些閑散人員混在壹起,沈迷賭博、玩遊戲,索要錢財和綁架款2萬余元,將9歲男童殺害。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作為學生,要想讓犯罪遠離我們,首先要以學業為重,處處以優秀的人為榜樣,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不要去網吧打遊戲,不要和社會不健康的青少年混在壹起,註意自己的言行,交朋友。聽從父母和老師的教導,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貪圖享樂,不看不健康的影視作品,和品質好的同學在壹起,互相警示,互相鼓勵,取長補短,擇善而從之,避惡而行。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自律,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總之,作為壹名小學生,會有很多努力讓犯罪遠離我們。與法律交朋友,打擊犯罪。壹定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壹步!
2.求壹篇400字左右的身邊法律故事,最好是作文和結構都有。有壹部分發到郵箱:1260186202@qq。
現在我們生活的環境到處都充滿了法律,壹些人們認為與法律無關的事情其實與法律密切相關。以下案例增強了我們的法律意識:
沈曉迪,男,52歲,漢族,蘇州人,大專學歷,* * *黨員,滄浪區第十四屆人大代表、蘇州市市政設施管理處原主任,因涉嫌受賄罪,於2004年2月7日被滄浪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06年4月16日,滄浪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720000元人民幣、美元5000元,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000元人民幣。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們先來看看沈小弟的犯罪特征:
壹、犯罪的特點:
(1)受賄的錢不缺。
沈小弟出生在江南名鎮周莊的壹個商人家庭,據說是沈萬山的後代。家庭生活挺好的。
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後,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絲綢生意,並壹直發展壯大。
我年薪七八萬,我和老婆也有幾十萬的年收入。再加上媽媽時不時的補貼,還有這幾年買的幾套房產,壹家三口還算富裕,連沈小弟自己都說“我不缺錢,家裏生活真的很好,遠超小康標準。”
那他為什麽在不缺錢的情況下走上了受賄的道路?我們接著來看他犯罪的第二個特征。
(2)沈迷賭博。
說到打麻將,還有壹個由來。原來沈小弟沒有什麽愛好。每天,他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他的老母親很苦惱。為了讓兒子放松,她鼓勵兒子學習打麻將,並說他退休後有壹個愛好。但是善良的老人從來沒有想到後來發生的事情讓她後悔了壹輩子。
起初,沈小弟只是以“新人”的身份打麻將,只和親戚打,連下屬都不打。“絕不打感情麻將”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則。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事業的成功,環境的改變,慢慢的,不知道什麽時候,他的原則早就被他忘記了。
2003年上半年——沈小弟人生的轉折點,他結交了壹些社會價值可觀的所謂老板。命運的車輪開始傾斜,賭局在升級,賭註也在升級,從最初的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後到200元,輸贏也從幾千升級到幾萬。賭博的地點也從家裏搬到了武功喜來登和程序大廈。
十賭九輸,從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春節,沈小弟在賭桌上輸了幾十萬。
那麽沈小弟為什麽這麽癡迷呢?我們來聽聽沈小弟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賭博之所以失控,是因為錢來的太容易了。”是的,錢來的太容易了!錢來的容易,輸了也不心疼,賭的更狠;如果妳賭的厲害,更需要錢,妳會更貪婪的去要。這讓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淵中越走越遠。
(三)貨幣瘋狂趨同
從2003年7月到2004年6月5438+10月短短7個月間,沈小弟受賄高達76萬元。月入65438+萬元,太驚人了!2003年7月初,沈小弟被區區3萬元擊倒,這是他接受的第壹筆賄賂。他收下後,還是有點害怕,心裏告訴自己,不會再這樣了。
但是小偷的手伸過去之後就很難再收回來了。在後來的日子裏,沈小弟來者不拒,壹次又壹次心安理得地收好別人的錢。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剛開始是真的客氣,後來兩次都是假的客氣。
後來他受賄的方式也從坐在家裏等門發展到開口要。有壹次,他向下屬公司經理要了20萬元。因為經理當時沒帶那麽多現金,所以只給了他2萬,壹分錢都沒剩,但後來經理心領神會,分兩次給了他28萬。這麽大壹筆錢,沈小弟客氣了兩句就收下了。
“反思自己的行為真的很可怕。如果檢察院沒有及時查處,以每月65438+萬元的速度,幾年後,像報道中的壹些人壹樣,受賄金額將達到數百萬甚至數千萬。那時候,妳可能不僅要遭受牢獄之災,等待自己的可能是結束生命的壹擊。”
李真也有同樣的話,“如果對我的案子的調查發生在五年前,絕對不會有這麽嚴重的問題,但如果發生在五年後,肯定比今天的問題更嚴重。”那麽沈小弟為什麽這麽肆無忌憚呢?讓我們來看看他的第四個犯罪特征:
(4)知法犯法,碰運氣。
沈小弟走上犯罪道路的壹個重要原因就是他自私自利,把權力淩駕於法律之上,同時心存僥幸。
我們在他的辦公室裏發現了壹個預防職務犯罪講座的筆記,記錄的非常詳細。沈小弟也坦白承認,“從我收到別人的第壹個錢起,我就知道這是賄賂,是犯罪。因為紀委以前給我們上過這方面的課,而我是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審議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但我是幸運的。看看現在的社會環境,媒體報道的案件往往都是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貪汙受賄。壹想到這些,心裏那點恐懼就沒了,覺得接受這個也沒什麽。”
沈小弟真的是在碰運氣。剛到檢察院的時候,他很囂張。他不僅否認了受賄事實,還對檢察機關的做法提出了強烈批評。然而,面對檢察機關對腐敗壹查到底的決心,在事實和證據面前,他很快被擊潰,並對受賄事實壹壹供認不諱。
應該沒有運氣,這是沈小弟現在最後悔的。
這是壹個小小的娛樂麻將,卻讓壹個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所以人凡事都要有法制觀念才能有美好的明天!
希望能幫到妳。
3.我身邊的法律故事
親愛的老師和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六(3)班的祁龍。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我身邊的法律故事。
同學們,妳們知道什麽是法律嗎?法律是我們的行為準則。有了法律,我們才能知道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將更加有序和諧。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從我做起,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接下來我給大家講幾個發生在我身邊的法律故事。
壹天晚上,在爸爸的開車和媽媽的陪同下,我們去了民樂福商場,買了很多我喜歡吃的東西,包括餅幹,蛋糕,牛肉幹,魷魚絲,還有壹些飲料和水果。回家的路上,正當我興高采烈地跟媽媽說學校的事情時,突然對面射來壹道強光,把我們弄瞎了。原來對面有輛車開著遠光燈。司機不知道汽車會車時開遠光燈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嗎?據我媽說,最近市裏交警管的很嚴,很多司機都被處罰了。理由是晚上開車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開遠光燈容易模糊駕駛員對對面車輛的視線,給駕駛員的駕駛帶來不便。嚴重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又是壹個下午,在回家的路上,我看到路中間有壹個護欄嚴重變形。肯定是開車的時候被司機不小心撞了。雖然沒有看到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但從護欄的“恐怖”程度上,我猜測這絕對不是壹起小事故。也許是司機壹時的小疏忽造成了大事故!生命如此脆弱,怎能不小心呵護!
最近在父親的辦公室裏,看到壹本《中小學生法律顧問》的小冊子,裏面有壹篇文章記錄了壹組觸目驚心的數字:2006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7萬余起,造成8.9萬人死亡,43萬余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54.38+0.49億元。其中,約20%涉及中小學生和兒童。我很想呼籲:請遵守法律法規,照顧好自己的生活!
其實法律法規就在我們身邊。行走時,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用水,就要遵守節約資源的規律;上網時,我們應該遵守網絡管理法...只有人人守法,才能維護他人和自己的權益。
我的演講結束了,謝謝大家!
4.我身邊的800字法律故事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每個800字。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可以幫助好人重拾正義,懲惡揚善,也可以幫助壞人改過自新,走向光明。但是會有很多人認為只有殺人搶劫等重大犯罪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事實上,生活中不經意犯下的“小罪”,如果不及時糾正,也極有可能使人走上犯罪之路,進而後悔莫及。
相信大家都聽說過壹個小孩偷了壹個雞蛋回家的故事。他的母親沒有責罵他,而是高興地表揚了他的能力。他的內心充滿了喜悅,從此更加失控:鉛筆、書、皮帶、手機...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犯罪的欲望越來越重,偷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值錢。最後,壹天晚上,他進入壹所房子偷錢,被巡邏的警察抓住了。警察調查了他,決定判他死刑。行刑那天,他說他想和他母親談談。當她低下頭時,他咬掉了她的耳朵...是的,她小時候偷過針,但她小時候偷過金。如果小偷小摸的習慣不及時糾正,長大後她會越來越猖狂。我們必須制止犯罪思想的產生,牢記法律。
作為壹名小學生,我也曾有過“犯罪”的想法,但還好我控制住了自己,發誓以後再也不會有這種想法了。我記得那是四年級的體育課。我因為生病沒去上課。我靜靜地躺在書桌上,等著下課。突然我眼前壹亮,看到了壹支小巧玲瓏、晶瑩剔透的鋼筆。我的心慢慢向它移動。我無意識地環顧四周,後退了壹步。可是看著看著,心裏糾結,像是惡魔和天使在戰鬥:“都湯米,不要!不要做人人討厭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幾天,然後還。”“我需要和她談談,這樣就沒人知道只能偷了!”“別聽它的,拿去吧!拿走它,它就是妳的了。多美啊!”我很感動,正要伸手去拿,就聽到天使說:“妳拿了會有負罪感,妳會壹直無節制地偷下去,然後妳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律?“對,法律!”我回到座位上,試圖放棄,忘記這個想法。我成功了,心裏無比輕松。
通過各種故事和例子,可以證明犯罪分子壹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罪”是從小到大的。讓我們記住:法在身邊,法在我心中!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800字。
“沒有規則,就沒有方圓”。這個簡單的諺語告訴大家規則的重要性。規則自古以來就壹直存在於人的身邊。隨著時間的推移,規則也在不斷變化。今天,規則仍然以成千上萬種形式出現,但最大的規則應該是法律。
自戰國時期商鞅推行法家韓非子思想以來,法律逐漸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它使秦國繁榮昌盛,統壹了全國。改朝換代後,法律也在發生徹底的轉變。現在,作為壹個社會主義發展中國家,中國的法律在不斷完善。
法律,簡單來說,就是立法機關制定的規範人們行為的載體。像“紅燈停,綠燈行”,這是交通法;九年義務教育屬於義務教育法;用刑法懲治惡人等等都是法律的例子。
法律約束每個人,讓社會更穩定,更和諧,讓生活更美好。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因為各種原因違反法律,甚至試圖鉆法律的空子。對於這樣的人,法律會給予相應的懲罰。
最小的是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壹言壹行。最常見的就是闖紅燈。隨時隨地都能看到闖紅燈的人。"紅燈停,綠燈亮."這是所有三歲小孩都知道的規則,但有多少人能遵守呢?法律是嚴格的。記得不久前,北京對闖紅燈的行人罰款2萬,每人10元。記得我去惠州的時候,每條斑馬線上都有壹塊牌子,上面寫著“行人闖紅燈罰款十元”。想想我為了省點時間闖了多少次紅燈,真丟人!
現在人民生活有所改善,但小偷小摸、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依然存在。他們的手段再高明,也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每個時代都有違法的人,他們只會受到應有的懲罰。不管妳有多厲害,不管妳有多勇敢,最終都會被繩之以法。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們應該遵守法律,做誠實的人。讓我們共同努力,消除違法行為的可能性,創造壹個更加和諧穩定的家庭。願我們的生活更美好。
5.法律論文400字
“法”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壹個詞。我們從小就受到老師和家長的教育,比如幼兒園老師教的歌謠“紅燈停,綠燈行”,壹些啟蒙故事讓我受到法制教育;長大後,我通過壹些電視和報紙宣傳我的法制教育。俗話說“年輕時偷針,老了偷金。”“年輕時偷油,老了偷牛。”這就告訴我們,壹個人如果沒有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良好的法紀意識,做出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隨意偷竊等惡習,不僅敗壞妳的個人形象,還會逐漸腐蝕妳的心智。漸漸地,妳會不由自主地經常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妳不能悔改,繼續發展,那些壞習慣會在妳的腦海裏根深蒂固,會越來越嚴重。那時候妳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後等待妳的只有失去生命自由的監獄。這不是危言聳聽。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趨勢,這證明青少年身體不成熟,頭腦簡單,容易沖動和魯莽。如建國以來,紹興縣第壹起綁架案的作案人陳鐵江(當時17歲),因經常逃學,與社會上壹些閑散人員混在壹起,沈迷賭博、玩遊戲,索要錢財和綁架款2萬余元,將9歲男童殺害。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作為學生,要想讓犯罪遠離我們,首先要以學業為重,處處以優秀的人為榜樣,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不要去網吧打遊戲,不要和社會不健康的青少年混在壹起,註意自己的言行,交朋友。聽從父母和老師的教導,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貪圖享樂,不看不健康的影視作品,和品質好的同學在壹起,互相警示,互相鼓勵,取長補短,擇善而從之,避惡而行。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自律,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總之,作為壹名小學生,會有很多努力讓犯罪遠離我們。與法律交朋友,打擊犯罪。壹定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壹步!
6.就我最喜歡的法治小故事寫壹篇400字以上的作文。
我對交朋友的看法
有人曾對我說:“求朋友沒用!出了事沒人來幫妳!”
“朋友多,路多,敵人多,墻多”,這句話經常在愛交朋友的人嘴裏唱出來。這是老少皆知的壹句話。
但還是有人不願意交朋友,也有人經常抱怨朋友幫不了自己。
在有些人眼裏,我總覺得朋友不能像人或者故事裏說的那樣,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所以結論就是:交朋友沒用!
其實這是壹種極端的觀點。我朋友是個普通人,有自己的家庭和事業。
能讓朋友,家庭,事業都滿意的人恐怕不多。
當很多方面發生沖突的時候,我們是否應該為了朋友的利益而忘記對家庭的責任?
那他對老婆孩子的責任感去哪了?
人是以社會的形式生活的,不能靠壹個人壹個人生活。人們需要互相幫助和支持。
然而,妳交的每個朋友都能幫到妳自己嗎?
不可能的。朋友也是條件不壹樣的,不就是為了這個交朋友嗎?
我也不能,多壹個朋友就多給妳壹次機會。朋友很多,妳也說不準哪個會有幫助。
朋友少的話,幾率也相應小壹些。因此,我們應該多交朋友。
當然,有朋友也有很多煩惱。不能只讓別人幫妳,妳得自己幫朋友。
所以朋友多的人也很忙。盡管如此,
為了在妳需要幫助的時候有人幫妳,還是要多交朋友,所以麻煩就是麻煩。
如果妳幫了朋友,朋友幫不了妳也在情理之中。
有時候有可能是事情運氣不好。也許妳沒有幫助過的朋友可以幫助妳。既然如此,何必呢?
朋友之間的友誼是真誠的,他們在任何事情上都相互支持。許多朋友可以幫助妳,
沒有朋友就別指望有人幫妳,不可能。
對於朋友,我的原則是我只想為朋友做點事,而不是我想讓朋友為我做什麽。
包容別人的優點,保全別人的幸福、成就和願望,是朋友之間無形的友誼和情誼。
兄弟不壹定是朋友,但朋友往往像兄弟。
朋友應該像童年壹樣真誠純潔,不虛偽,那麽友誼才會長久。
朋友之間重要的不是請客送禮。真正的友誼不是互相利用和索取。
朋友之間最珍貴的禮物是關心和理解。伸手握住別人的手;
拿出妳的真心,贏得別人的心。
7.學憲法,講憲法,給懂法律的中學生做壹篇400字的作文。
我國有句古話,“沒有規則,就沒有方圓”。也就是說,無論做什麽,都要有壹個規則,否則什麽都做不了。對於國家和社會來說,這個規則就是法律。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每個人都應該遵守法律,維護法律。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我們小學生也應該學習、了解、遵守法律,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守法好公民。
學習、理解和遵守法律,首先要知道我國的基本法——憲法。
為了確保國家安全和人民的有序生活,國家需要制定許多法律。這些法律都有各自的調整範圍和內容。對國家來說,必須有壹部法律具體規定國家的基本政治經濟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最重要的事項;另外,為了保證國家這麽多法律互不沖突,符合國家的基本制度和全體人民的利益。還必須有壹個壹般法來確定國家和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則,這樣其他法律才能有法可依。這部法律就是憲法。所以,學法律,壹定要懂憲法。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有自己的憲法。我們國家的憲法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憲法規定了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還規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受教育、工作和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權利,還規定了公民有勞動、受教育、服兵役、納稅、愛護公共財產、維護民族團結、保衛祖國的基本義務。要從小了解憲法規定,做守法公民。
8.急需,我身邊有三個法治小故事。謝謝妳提供它們。謝謝妳。
它對所有社會成員都有約束力,是法律的壹大特色。壹個人壹出生就與法律有著不解之緣。他將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同時也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壹個國家與法律的關系非常密切,國家的治理離不開法律。
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壹些不法分子擾亂人們的正常生活,對人們的身心造成惡劣影響。這個時候,公民就會用法律這個護身符來保護自己,不讓犯罪分子繼續猖狂。這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經濟生活規律無處不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但現在壹些不法商販在做生意的過程中,往往會偷工減料,以滿足自己的欲望,卻從不考慮客戶的權益。有這樣壹個小故事:壹個顧客對賣肉的說:“給我九兩肉。”那人笑著勸道:“買壹斤,我們好算賬。”顧客無奈地說:“哦,沒關系。反正我每次要壹斤妳只給我92兩。”聽到這個故事後妳有什麽感受?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這樣的商販,他們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段牟利,但我們不能像故事中的顧客壹樣,寧願自己吃虧也不願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其實他的所作所為不僅傷害了自己,還讓商販更加猖獗,傷害了更多的人。
“普法”就像壹場持久戰,其重要戰役就是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識。青少年是祖國的希望,是未來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識淡薄的他們如何成為優秀的接班人?另外,青少年看問題容易走極端,有時會因為失去理智而走向違法。因此,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尤為重要。
給我們的禮物不能是法律盲。知法犯法,平時要多讀書多學習法律知識,多參加法律知識講座,做壹些法律宣傳工作,消除新時期的法律無知;遵守法律是我們壹生的義務。法律規範著我們的言行和思想,時刻提醒自己做壹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9.求壹個有情懷的法律故事。400字左右。我趕時間。最好今天就給我。謝謝妳。
記者成了誣告者。
“新海洋”資產挪用案迷霧重重。
5438年6月+2004年10月,壹場歷時四年,金額超過1億元的財產訴訟終於有了初步結果。海口中院壹審判決,被告人黃(海南新海洋石油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犯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6月26日,10,黃向海口市公安局報案,稱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職務之便,將註冊資本為51萬元的公司股份非法占為己有,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00年6月165438+10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對唐、蔡等人立案偵查。然而,兩年後,蔡等人投訴說,他們是被黃誣告的。公安機關立即指派另壹名辦案人員開展調查。2002年2月20日,公安機關撤銷了唐、蔡等人貪汙職務犯罪案件,決定對黃以涉嫌誣告陷害罪立案偵查。
2004年4月22日,檢察機關以職務侵占罪、誣告陷害罪對黃提起公訴。
然而,壹審判決並沒有為這起戲劇性的案件畫上句號。黃當庭提起上訴。
(邱大軍)
點評:這起被稱為中國最大的企業資產挪用案,壹審已經塵埃落定,但兩位“記者”似乎都拿出了耐人尋味的證據。誰是真正的兇手仍懸而未決。
如何實現法律認定的“事實”與客觀存在的“事實”的最大統壹?面對各種證據,如何選擇和鑒別?雖然回答這些問題既專業又復雜,但不僅僅是負責法律的人關註,可以看出,人們越來越強的證據意識對舊的審判觀念提出了挑戰。(嶽薇)
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樓小平壹審被判11年。
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樓小平於2004年6月30日被海南省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壹審查明,1996年2月,三亞決定接管南濱農場566公頃土地使用權。南濱農場隨後申請行政復議。廠長葉某多次找省法制局承辦人文誌鵬幫忙改變三亞市的決定。文向時任省法制局副局長樓小平報案時,提到養殖場要給錢作為獎勵。
1997年5月,文收到葉某活期存折60萬元,存入其妻賬戶39萬元,但向樓提供股東代碼和密碼,樓進行股票交易。從1997年5月16到1998年9月,他調任省高院副院長時,這個股票賬戶的資金壹直被樓小平炒作。
1997 5月16日,樓小平在省法制局提出協議,將爭議土地歸還南濱農場。根據該省的行政復議決定,566公頃土地被重新劃分為南濱農場。
壹審還認定樓小平有85.3萬元巨額財產,且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宣判後,樓小平當庭表示要上訴。(嶽薇)
點評:要保證“執法為民”,首先要清除執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從王玉忠案、馬晟案到婁小平案,那些從中層跌落到高層的審判隊伍。這表明了我省政法機關治理司法腐敗的決心和力度。(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