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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安全生產規定?

安全生產法規

1,安全生產法規的特點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特點是:

保護的對象是勞動和生產人員;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具有強制性;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涉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領域,具有政策性和科技性的特點。

2.安全生產法中的七項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產法》確定了中國安全生產的七大基本法律體系。它們是: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制度;

3)、員工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制度;

4)、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

5)、安全中介服務體系;

6)、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7)、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制度。

3、《安全生產法》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六項職責。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確保安全生產;

4)、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和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4.《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員工八項權利

《工作安全法》規定的雇員的八項權利是:

(壹)知情權,即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的權利;(2)建議權,即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提出建議的權利;

(3)批評、檢舉和控告權,即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4)拒絕權,即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

⑸緊急避險權,即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在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停止作業或者撤離工作場所的權利;

(6)依法向單位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8)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5.《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員工三項義務

《工作安全法》規定了雇員的三項義務:

(1)自律和遵紀守法的義務,即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自覺學習安全生產知識,要求掌握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隱患報告義務,即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單位負責人報告。

6、《安全生產法》規定了安全生產監管的四種方式。

《安全生產法》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了中國安全生產的多種監管方式:

首先是工會的民主監督,即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

二是輿論監督,即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單位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三是公開舉報的監督,即任何單位業主都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或舉報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四是社區舉報監督,即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有權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舉報。

7、《安全生產法》規定了安全監管部門的三項職權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員有以下三項職權:

首先是現場調查取證權,即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可以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現場調查,單位不得拒絕,有權向被檢查單位調閱資料,向有關人員(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了解情況。

二是現場處置權,即現場糾正安全生產違法行業的權利;對現場發現的隱患責令處置、限期改正、暫停生產或者使用的權力;責令緊急避險權和依法行政處罰權。

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權,其客體是安全設施、設備、器材、儀器等。依據是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標準;條件是必須遵循程序,有充分證據,部門負責人批準,通知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到場,並登記記錄,必須在15天內作出決定。

8.《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監管部門和監督檢查人員的五項義務

《安全生產法》不僅規定了安全監管部門和監管監察人員的權利,還明確了他們的要求和義務:壹是禁止收取檢查驗收費用;二是禁止要求已驗收的單位購買指定產品;三要遵循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的執法原則;四是監督檢查時必須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第五,對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9、《安全生產法》明確的違法行為——38種違法行為。

《安全生產法》規定了政府、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中介機構可能存在的38種違法行為。其中,政府和監管部門可能的違法行為有五種;30 .生產經營單位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中介機構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1種(出具虛假證明);生產經營單位及責任人30種,政府監管部門及人員5種,中介機構1種,從業人員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2種。

10,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十三項處罰

《安全生產法》明確了相應違法行為的處罰方式:對政府監管人員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罰;政府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退還非法收取的費用;有對中介機構的罰款、對第三方損失的連帶賠償、撤銷代理資格的處罰;生產經營單位責令限期改正、停產停業整頓、經濟罰款、責令停止建設、關閉企業、吊銷相關證照、連帶賠償;對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個人經濟罰款、限期禁止擔任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降級、撤職、十五日以下拘留;對員工進行批評教育,按照相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都是有處罰的。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1、企業職工勞動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企業職工的勞動保護義務是:必須嚴格執行勞動保護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愛護和正確使用防護措施、用品和用具。

企業職工的勞動保護權利是:對違章指揮拒絕操作的權利;當險情特別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采取緊急防範措施,撤離危險崗位;忽視員工安全健康的領導有權批評、檢舉和控告。

12、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領導,建立以政府、部門和企業主要領導為第壹責任人的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13、三級責任制

“三責任制”是對企業生產領導的工作要求,即企業各級生產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要“對上級負責,對員工負責,對自己負責”。

14,企業應該建立怎樣的安全規章制度?

企業應建立以下三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全廠安全生產總則;

2)各項單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如安全生產教育制度、檢查制度、措施計劃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工業衛生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3)企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5,企業員工的安全責任

《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職工負有保障安全生產的三項義務,從責任體系來看,還負有以下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操作,勸阻他人違章操作。

2)認真操作,做好記錄。安全生產情況必須交接班,交接班要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征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匯報。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清潔,搞好文明生產。

6)工作時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16,什麽是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從事作業人員自身或他人及其周圍設施安全的作業人員。

17.為什麽要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由於特種作業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承擔著特殊的任務,承擔著更大的風險。壹旦發生事故,將給企業生產和員工生命安全帶來巨大損失。因此,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並通過嚴格的考試。經考試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者,方可上崗作業。這是企業安全教育的重要制度,是確保安全生產、防止重大傷亡事故的重要措施。《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取得特種作業傷害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所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操作的疾病和身體缺陷,具備相應工種的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經考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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