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違法記分2022》新規,為充分發揮交通違法記分教育的導向作用,本次單獨制定了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管理辦法》,堅持寬嚴相濟和《交通違法記分2022》新規。
近日,公安部發布新修訂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堅持寬嚴相濟,加強教育引導,系統調整完善記分管理制度,促進駕駛人安全文明意識提高。
壹是落實學法減分措施。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並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分條件的,其分數可從累計分數中扣除,壹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除6分。學法減分將堅持公開透明、程序公正、監督嚴格,實現分數管理與教育引導相結合。
二是優化調整分數。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車牌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管理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刪除了無檢驗標誌、無保險標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
三是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多次嚴格記錄駕駛員學習考試12分。對壹個記分周期內多次記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此外,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於記分。
為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務的新需求,公安部近日發布了《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管理辦法》三部新的部門規章。此次修訂堅持以人為本,統籌發展和安全,進壹步改革完善機動車登記、駕駛人管理和交通違法記分制度,推出更多“我為群眾辦實事”新舉措,完善車輛和駕駛人安全準入機制,收緊交通管理執法監管體系,進壹步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登記規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治交通、便民、利企九大新舉措。
新修訂的部門規章固化了公安部近年來出臺的69項交管改革措施,推動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同時,針對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出九項便民利企、辦實事、惠民生、促發展的新舉措。
當局推出三項新措施,方便車輛登記。壹是私家車實行新車免檢。對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車輛出廠前檢驗,生產企業和公安交管部門享受車輛信息,人民群眾註冊登記時免交機動車。積極推廣互聯網註冊服務新模式,實現網上售車、網上選號、網上註冊,方便群眾快速領證,助力汽車產業發展。二是實行全國小客車註冊登記“壹證通辦”。戶籍地以外的小型微型非營運客車註冊登記,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壹證申領”,無需提交居住證明。三是實行車輛信息變更“跨省通”。在貨車加裝尾門、殘疾人車輛加裝輔助裝置、客車加裝行李架等情況下,群眾可在車輛所在地申請辦理,無需返回登記地進行車檢。
為方便駕駛考試,當局引入了四項新措施。壹是實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壹考通”。在居住地以外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申請人持居民身份證即可通過考試,無需提交居住證明。二是恢復駕駛資格考試“可以跨省考”。駕駛證有效期滿未滿兩年被註銷的,申請人可以到全國任何壹個地方申請參加科目壹考試,恢復駕駛資格,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異地換證需求。三是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駕駛小型汽車的,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駕駛其他類型摩托車的,只考科目二、科目三,優化考試程序。四是增加了輕型牽引車-掛車準駕車型。增加準駕車型“輕型牽引車掛車”,允許駕駛小型汽車列車,更好地滿足人們駕駛房車出行的需求,促進新型房車旅遊業態發展。
推出了減少證書數量和便利服務的兩項新措施。壹是實行申請材料和檔案電子化。實行申請材料電子化采集、電子檔案管理、機動車登記轉移、駕駛人考試等信息網上傳輸,實現交管業務“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二是實行部門信息聯網,享受核查。與稅務、銀保監、交通、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 * *享受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體檢等信息,群眾辦理業務時免提交相關證明。
堅持風險防範、安全第壹,嚴格管理重點車輛和駕駛人的安全準入。
此次修訂部門規章,突出重點管理,突出隱患,進壹步收緊“兩客壹危”等重點車輛和駕駛人的安全管理,從源頭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壹是嚴格管理“兩客壹危”重點車輛。嚴格註冊審查,對危險貨物運輸、道路客運、旅遊客運車輛的註冊和使用,公安交管部門和交通部門聯網核查運輸資質,加強部門協調,嚴格規範管理。嚴查嫌疑人。機動車登記發現車輛涉嫌非法生產、拼裝、改裝、盜竊、搶劫、詐騙的,公安交管部門將啟動調查程序,嚴格追究違法違規責任。二是嚴格管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員。嚴格申請條件,將大中型客貨車禁止駕駛的情形由三種增加到七種,新增人員犯毒駕、再次酒駕、危險駕駛等罪的,禁止申請追加駕駛。嚴格滿分學習,對取得12分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嚴格滿分學習和考試要求,增加學習時間,提高考試難度,加強重點管理。
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完善道路交通違法記分管理制度
為充分發揮交通違法記分教育的導向作用,此次單獨制定了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管理辦法》,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促進駕駛人安全文明意識的提高。壹是落實學法減分措施。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並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分條件的,可在累計記分中扣除分數,壹個記分周期內最高扣6分。二是優化調整分數。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車牌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刪除了無檢驗標誌、保險標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三是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多次嚴格記錄駕駛員學習考試12分。對壹個記分周期內多次記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因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受到警告、處罰的,不予記分。
堅持全面從嚴治警,完善交通管理執法監督體系。
部門規章修訂重點是鞏固提高公安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堅持全面從嚴治警,完善執法監督機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執法規範化水平。壹是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警務輔警應當接受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監察部門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設公安交通管理業務監管中心,完善監管體系,改進監管方式,及時查處違法行為,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二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廣應用全國統壹的公安交管業務監管系統,加強全鏈條、全過程、全方位的交管業務監管,及時預警、及時檢查、及時處置違規行為。三是嚴格追究違規責任。如發現民警、輔警及工作人員有違法註冊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作弊、參與買賣積分等行為,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確保三部門規定順利實施,公安部將加強組織部署,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組織修訂配套工作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做好信息系統升級、硬件設施升級、系統流程調整、政策宣傳培訓等實施準備,加強督促檢查,抓好落實,確保落實準確、執行嚴格、取得實效。
據介紹,近年來,公安部先後出臺了“全國通辦、壹卡通快捷操作”等69項改革交通管理便民措施。窗口改革惠及9億多人,互聯網服務惠及32億多人,為群眾和企業節約資金800多億元。為進壹步推進學習教育和公安隊伍整改,今年6月1實施了“我為群眾辦實事”12交管改革措施,已惠及2億多人,其中8000多萬駕駛人辦理了電子駕駛證,1.5萬多車主享受了二手車交易異地登記的便利,為大眾企業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
今天,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三部修訂後的部令。其中提到,新私家車免檢,乘用車在國內註冊。降低部分交通違法記分,刪除無檢驗標誌、無保險標誌駕駛等輕微交通違法記分。
公安部交管局局長李江平表示,此次修訂三部部門規章,主要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務的新需求,堅持以人為本,推進九項便利交通管理、惠及企業的新舉措。
據悉,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條例》共7章93條。此次修訂主要圍繞深化機動車登記制度改革,推出私家車新車登記免檢、乘用車全國“壹本通登記”、車輛信息變更“跨省登記”等新的便民措施,固化車檢“全國通檢”、二手車異地登記、檢驗標誌電子化。同時,堅持風險防範安全,進壹步嚴格“兩客壹危”重點車輛登記,嚴格排查處置嫌疑車輛,從源頭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
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章第111條。此次修訂主要圍繞深化機動車駕駛證管理改革,新推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壹本通考試”,優化考試內容和項目,固化已推出的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壹本通考試”,推行電子駕駛證等改革措施。
此外,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7章37條。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優化評分管理系統,調整評分項目和分值。在保證管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前提下,減少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刪除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增加了降低或免除分數的規定,促進分數管理與教育引導相結合。修改計分行為***50項,其中7項為12,7項為9,11項為6,15項為3,10項為1。
李江平說,目前,這三部部門規章已經公安部審議通過,並以部令形式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登記規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