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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不起訴吊銷駕照嗎?

交通事故不起訴不會吊銷駕照。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不起訴,檢察院將吊銷駕駛證。檢察院不起訴,意味著不追究刑事責任,但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處罰。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刑法保護的重大交通安全。因為只有造成交通事故並造成重大後果的人,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只是交通事故,沒有造成重大後果,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也不是刑法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只要交通肇事罪是指除航空運輸和鐵路運輸以外的陸路運輸和陸路運輸中的重大交通事故,那麽航空運輸和鐵路運營中特定主體的重大交通責任事故就應當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運輸過程中必須存在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這是交通肇事罪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交通肇事的原因。在交通肇事罪中,違法行為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

(2)違反交通法規,必須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也就是說,行為人的違法行為與造成的嚴重後果之間應當存在因果關系,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雖有違法行為,但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或者雖已發生嚴重後果,但不是由行為人的違法行為造成的,不足以構成交通肇事罪。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際上,人們主要從事運輸。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疏忽和過度自信都成立。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事故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至於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註意義務,既可以是明知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其行為造成的嚴重後果持故意的心理態度,那麽該行為應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相關罪名處罰,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機動車駕駛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數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並重新考試;考試合格者,憑機動車駕駛證交回。

第九十壹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6月5438+05日拘留,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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