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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興市公務員考試公告2011

浙江省嘉興市公務員考試公告2011

為滿足全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和省委組織部的統壹部署,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公務員局、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組織實施2011年度全市各級機關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及其他相當職務的考試。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2011全市各級政府機關錄用公務員676人,其中:市直機關及所轄單位111人,南湖區40人,秀洲區42人,嘉善縣112人,平湖市、海鹽95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條件請登陸以下網站:

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 . zjrs . gov . cn);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 . jxkp . com);

嘉興人事網(www.jxrsrc.com)。

報考的縣(市、區)也可以登錄以下網站:

南湖區:嘉興人才在線(www . jxrczx . com);

平湖市:平湖人才信息網(www . phr CSC . com . cn);

海鹽縣:海鹽人事網(www . hyr CSC . com . cn);

海寧:海寧人才網(www . hnrc . gov . cn);

桐鄉市:桐鄉人才網(www.zjtxrc.com)。

二、招聘的範圍、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1.全市各級機關招聘的範圍和對象是:

(1)具有嘉興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居住地2011 1 4為準);

(2)浙江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1和浙江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1;

(3)碩士及以上學歷研究生戶口不限(畢業證書、學位證須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

(4)報考嘉興市公安局、平湖市公安局、嘉善縣公安局法醫、獄醫崗位人員無戶口限制。

2.在1條所列對象的基礎上,報考市直機關、市直單位服務型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參加過我省“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項目的人員(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下同),且歷年年度考核合格;

(二)參加過“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和“欠發達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以下簡稱“兩個計劃”)並考核合格,累計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所述人員不再在服務崗位的,享受定向考試政策的期限為2011起5年。

3.縣鎮機關服務型基層項目人員崗位人選為: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

4.鄉鎮機關錄用公務員考核優秀村幹部的對象為:在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和村委會(簡稱“兩委”,下同)任職2年以上的人員;現任村“兩委”成員擔任上述職務3年以上。在全日制學校當村幹部的時間不能算作在職時間。

5.南湖區街道城管執法中隊面向優秀社區幹部考試錄用公務員:在南湖區行政區域內連續任職2年以上的現任社區黨組織和居委會(簡稱“兩委”,下同)。在全日制學校擔任社區幹部的時間不能算作在職時間。

6.截止20165438 10月4日,報考公務員不滿五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非2065 438+065438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5438。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公務員職務未滿五年的人員、被發現在考試中作弊、在公務員錄用中作弊的人員、逾期仍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以及依法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如果村(社區)幹部在擔任村(社區)以上“兩委”成員期間受到過處分,或者在任職期間對本村發生的重大事故負有責任,SPAN lang = EN-US & gt;

屬於《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報考各級公務員;屬於《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政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公通字〔2008〕60號)第十三條規定的不適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壹的,不適宜報考公安、林業、勞教系統各級人民警察。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招錄機關公務員回避的職位。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上述招錄範圍和對象的下列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5 1.4至1993 1.4之間出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非在職)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0 1.4之後出生){凡報考* * *團委職位者,年齡必須在18至28周歲之間(出生於1982 1.4至1993 1.4之間)。

2.申請人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法律崗位的人員,必須具有國家教育法學本科以上學歷。

3.鄉鎮政府是否以追求卓越為導向?18至40周歲(1970 1.4至1993 1.4之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18至35周歲(1975 1.4至1993 1.4之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南湖區街道城管執法中隊招聘優秀社區幹部,年齡在18至40周歲之間(1970 1.4至1993 1.4之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報考公安、林業、法院、檢察院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四項每項須達到45分及以上(男:10 m× 4來回跑≤12"8、立定跳遠≥2.08 m、引體向上≥7、65438+。女:10 m× 4往返跑≤13”8、立定跳遠≥1.38 m、仰臥起坐≥20、800 m ≤4'15”)。

6.部分招錄職位要求的“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生產壹線、農村、縣級及以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各類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團體、黨政機關工作,或者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任職,自主擇業、自謀職業累計2年以上。大學生“村官”等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

參加社會實踐、實習、

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服務年限、任職年限的計算統壹截止到2011年1月4日。

6.報考各級法院法官、檢察院檢察官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甲、乙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10國家司法考試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報名。留學生面試前需出示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委托學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011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文憑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報考該崗位。

第三,申請程序

(壹)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1.註冊和登記

時間:10月4日2011 1:00-24:00 1:00。

網址:(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名者在網上註冊個人信息後,選擇報名某個職位,逾期不接受報名和註冊。

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進行初審,報考人員可以進行崗位變更。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分別於2011、1、7、1發布該系統,截至2011、1。

2.初步資格考試

時間:2011年1月1日0: 00-1月65438+6月6日24: 00。

招錄機關將對報考人員最終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不合格者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申請人開放。

3.再次查詢和註冊

時間:2011年10月1:00 10月20日17: 00-17: 00。

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者可重新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自重新報名之日起2日內完成,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11年1年21日12小時。

4.付款確認

時間:10月23日20119:00-10月27日17: 00。

資格初審通過者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中國工商銀行持有的所有銀行卡,以及加入銀聯的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和興業銀行的銀行卡,都可以通過網銀或支付寶支付。

5.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13月5日9:00-3月13日24: 00。

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社區)幹部的招聘,采取組織推薦和現場報名的方式:

1.推薦,報名,繳費。時間:2011年1月17日—1月21日。符合條件的村(社區)幹部持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優秀村(社區)幹部報考鄉鎮公務員推薦表》及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兩張,到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報名,接受資格審查。考試合格者繳納考試費。

2.拿準考證。時間:2011 3月10—3月11。繳費者在當地公務員部門指定的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全省統壹,每科滿分100。

報考公安、林業、勞教等系統人民警察的,需要嘗試心理測評。評價結果不折算成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只判斷他們是否符合標準。不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1.全省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1 3月13日上午:9: 00-11: 30“神輪”

下午:13: 30-15: 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

16:10—17:00《心理測評》(限報考公安、林業、勞教等系統人民警察人員)

2 .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招聘職位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1 3月13上午:9:00—11:30農業農村工作知識

下午:13: 30-15: 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3 .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幹部招聘崗位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1 3月13日上午:9: 00-11: 30“神輪”

下午:13: 30-15: 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範圍以《浙江省2011年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下載。

五、加分和劃入筆試總成績。

筆試結束後,現任村“兩委”報考優秀村幹部崗位的,筆試成績(兩科原成績相加,下同)給予5分的優惠政策,其他人員不再加分。

在加分的基礎上,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壹劃定,少數民族招考職位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

六、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市、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其中,招錄計劃三人及以上的職位(不含鄉鎮機關服務型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按照1: 3確定)。

公安、林業、法院、檢察院人民警察職位按1: 6確定(其中招錄計劃中3人及以上職位按1: 5確定),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放棄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報考者,不予遞補。體能測評合格者中,招錄機關按照1: 3確定面試人員(其中,招錄計劃內有三個及以上職位的,按照1: 2確定)。

以上職位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能考核和面試對象。

公安、林業、法院、檢察院人民警察崗位體能測評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組織,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實施。

七。資格審查和面試

面試前兩天,市、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壹組織招錄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201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浙江生源2011應屆畢業生和浙江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1還需在入學時提供戶口本及本人戶籍記錄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境外學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已通過服務期滿考核、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參與者應出具全國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證書》和與浙江省項目辦簽訂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

“欠發達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參與者須出具浙江省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欠發達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

參加2010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2010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證件(證書)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書)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已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筆試或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面試成績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不能納入體檢和考察。

八、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面試結束後,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合並計算總成績。總分相等的,以筆試總成績最高者為第壹名。計算總分的公式是: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市、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 1的比例編制招錄計劃>

九、身體檢查和檢驗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市、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共同實施。

報考人員的體檢(報考公安、林業、法院、檢察院和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的除外)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的通知》(浙人工〔2005〕68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的修訂規定執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報考公安、林業、法院、檢察院、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的,參照《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發[2010]82號)執行;

除特警崗位外,其他所有崗位不做乙肝表面抗原檢查。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報考人員的考察(報考公安、林業、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的除外),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報考各級公安、林業、勞教系統的人民警察的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政審實施細則(試行)》(宮哲通字〔2008〕60號)執行。

對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優秀村(社區)幹部的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告知、經濟責任審計等方式。

考察結果只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X.宣傳和就業

體檢、考察手續辦理完畢後,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示7天。對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優秀村(社區)幹部,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經核實無問題或存在不影響錄用問題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並發放《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將暫緩聘用,待查明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01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就業手續。2011前不能取得所報考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不予錄用。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且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報考者,由市、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參加過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換證的人員名單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

被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補發。

XI。有關註意事項

1.關於報考政策和技術的問題可以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

2.法官、檢察官候選人的考試錄用,按照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於組織法官、檢察官候選人公開考試的實施意見(試行)》(浙組發〔2008〕56號)執行。

3.截止2011114,戶籍仍在遷移過程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的崗位除外)。請在註冊時確認您的結算,並如實填寫。

4.中小學教師在資格復審前應向所在學校書面報告,取得《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後,在2011暑假期間辦理錄用手續。如未按要求向學校書面報告,將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

5.申請人必須在2011年1月4-1月1日期間內進行註冊登記。未經註冊的註冊無效。進行資格預審時,以報考人員最終選定的職位為準。

7.申請人在初審和復審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以取得考試資格的,壹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和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者惡意報名的,取消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8.貧困家庭申請人應於2011前將本人身份證及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傳真號碼:0571-88396652、8705999)。

9.確認繳費人數少於招錄計劃3倍的,視情況核減或取消招錄計劃,並將此類計劃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中公布。如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計劃者可在規定時間內變更報名。壹些特殊崗位會根據情況適當減少。

10.考試違紀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09〕126號)執行。

11.報考人員對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自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舉報。

12.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公務員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刊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和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本次考試無關的考試。

13.招考公告中規定的體檢、考察、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招考政策”或“政策問答”欄目查詢。如需咨詢有關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註等信息,請直接聯系招聘機構。招錄機關電話已列在《2011嘉興市公務員招錄計劃及崗位需求表》中。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政策咨詢電話:

省公務員局0571-87059942;

嘉興0573-82521618,82521741;

南湖區82838339,82838072;

秀洲區82721930,82720025;

嘉善縣84228238,84228115;

平湖市85060569,85061007;

海鹽縣86110175,86110046;

海寧87288846,87288873;

桐鄉88110810,88105389。

附件:

2011嘉興市公務員招錄計劃及職位需求表。xls (152.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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