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
(風險自擔,自負盈虧,盈利)
業務關系。
寄售(代銷)
(寄售):
(
代理商以自己的名義銷售商品,風險自擔,並以傭金作為報酬。
)委托代理人
寄售貨物的交易方式;
發貨人將貨物運輸到銷售點,
委托所屬單位按照協議規定的條件和辦法進行。
待售;關聯公司代表收貨人銷售貨物,銷售後扣除費用和傭金,余額匯給發貨人。
1
、
傭金對傭金的關系;交易後裝運前;出售前產權屬於委托人;關聯公司不承擔風險;壹個
壹種說法是寄售是壹種信托或經紀合同。
代理人(
代理
)
:
(
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商業活動,後果由委托人承擔,並支付傭金。
)據
客戶的授權,
代表客戶和第三方的法律行為,
客戶對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負責。
1
必須在委托人授權的範圍內經營;代理商負責介紹和招攬訂單,不承擔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
任;壹般以委托人的名義與第三方訂立合同;代理商通常不墊付資金,不承擔經營風險;
代理
人家是按交易量和事先約定的比例收取傭金的。
我國《民法通則》中的代理沒有規定可以以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
但在對外貿易中,實行的是外貿代理制,往往是代理人與第三方之間的法律行為。
最高法院的壹個先例是平衡雙方的利益。
從外貿代理合同來看,
但是合同法中沒有外貿代理合同。
通常認為外貿代理合同具有經紀合同的特征。
專業合同:
(
以個人名義從事法律行為,並承擔後果,但有權要求賠償)
委托交易者把自己
代表客戶處理業務和其他事務,
由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的行紀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約定。
(相對人)
簽訂委托執行合同,
行紀人可以不向第三人表明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客戶不知道
是合同執行的壹方。
沒有債權轉讓的,
委托人無權向第三方索賠。
代銷
(銷售)
(風險自擔,自負盈虧,盈利)
業務關系。
寄售(代銷)
(寄售):
(
代理商以自己的名義銷售商品,風險自擔,並以傭金為報酬。
)委托代理人
寄售貨物的交易方式;
發貨人將貨物運輸到銷售點,
委托所屬單位按照協議規定的條件和辦法進行。
待售;關聯公司代表收貨人銷售貨物,銷售後扣除費用和傭金,余額匯給發貨人。
1
、
傭金對傭金的關系;交易後裝運前;出售前產權屬於委托人;關聯公司不承擔風險;壹個
壹種說法是寄售是壹種信托或經紀合同。
代理人(
代理
)
:
(
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商業活動,後果由委托人承擔,並支付傭金。
)據
客戶的授權,
代表客戶和第三方的法律行為,
客戶對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負責。
1
必須在委托人授權的範圍內經營;代理商負責介紹和招攬訂單,不承擔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
任;壹般以委托人的名義與第三方訂立合同;代理商通常不墊付資金,不承擔經營風險;
代理
人家是按交易量和事先約定的比例收取傭金的。
我國《民法通則》中的代理沒有規定可以以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
但在對外貿易中,實行的是外貿代理制,往往是代理人與第三方之間的法律行為。
最高法院的壹個先例是平衡雙方的利益。
從外貿代理合同來看,
但是合同法中沒有外貿代理合同。
通常認為外貿代理合同具有經紀合同的特征。
專業合同:
(
以個人名義從事法律行為,並承擔後果,但有權要求賠償)
委托交易者把自己
代表客戶處理業務和其他事務,
由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的行紀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約定。
(相對人)
簽訂委托執行合同,
行紀人可以不向第三人表明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客戶不知道
是合同執行的壹方。
沒有債權轉讓的,
委托人無權向第三方索賠。
對他行為的體驗
經濟利益或損失歸於他人(客戶)。
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委托執行合同,構成了委托執行合同與代理合同的區別。
我在別的地方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