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指導思想
要以習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xx大會和xx屆二中、三中、四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全國和北京教育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事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實現“兩個維護”,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的發展階段,落實新發展理念。構建發展新格局,提升“四個服務”水平,大力促進教育公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壹步完善義務教育招生機制,嚴格規範招生秩序,加強招生管理,確保本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壹個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理
(壹)堅持政府統籌規劃,把義務教育招生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就近免試,確保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有序規範的程序,嚴格紀律和責任追究,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三。錄取條件
(壹)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條件
1.小學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31,2065438)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適齡兒童:
(1)具有順義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父母持有順義區房產證;
(3)本市其他區戶籍的無房家庭,父母長期在順義區工作生活,符合在順義區連續單身租賃且實際居住3年以上,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父母壹方在順義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的條件。
2.初中入學條件。完成初等教育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學生:
(1)具有順義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在順義區完成小學教育;
(3)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父母持有順義區房產證。
(二)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要求。
1.下列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視同本市戶籍:經區臺辦認定的臺灣同胞子女,經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經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 符合隨軍落戶條件並正在辦理入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父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適齡子女。
2.小學入學要求:凡年滿6周歲(31,2065438年8月前出生)且父母在順義區工作或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需要在順義區接受小學教育的,根據2021《順義區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教材審核實施細則》規定,由父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
3.初中入學要求:凡在順義區或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地戶籍學生,需在順義區接受初中教育。根據2021順義區非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材料審批實施細則,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參加入學資格審批,然後進入入學程序。
四、錄取的規則和方法
(壹)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順義區端口參加適齡人口信息采集和初中入學信息采集,並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註冊手續。
(2)區教委會同鎮街,積極穩妥推進以多校劃片為主的錄取模式,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產、居住年限,采取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方式。招生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學校直接接收適齡兒童少年;報名人數多於招生人數的學校采取多校劃片入學,確保順義區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時接受義務教育。
加強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會同相關部門對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地下室、辦公樓、商業建築、人防空間、儲藏室、過道房、車庫、違章建築等。不允許作為入學資格。
從1.2021 9月1開始,記錄適齡兒童少年房產地址及其就讀學校。房產地址將“限學位”,即從入學當年起,原則上小學6年、初中3年內實際居住地址服務範圍內只提供壹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如有入學需求,采取多校劃片的方式解決。
2.以9月1,20265438為時間節點。這次以後,在順義區購買房產的家庭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行多校劃片,不再對應壹所學校。
3.2021 5月1日起,入學用房產權必須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產權的100%(政府所有房屋除外),本轄區戶籍兒童少年可放寬至“四老”(祖父母)房產。房屋產權歸父母雙方所有的,或者本區戶籍的兒童少年“四老”歸父母雙方所有的,按照其產權總和計算。2022年起,入學使用“四舊”房產的,要求祖孫三代必須在同壹個戶口本(在農村,因為農業和非農業不在同壹個戶口本,需要在同壹個住址)。
4.2021 5月1以來,各鎮街加強了對未回遷家庭子女入學的監管,對相關家庭的實際租住情況進行審核。區教委和各鎮街對其戶籍或租住地周邊區域進行了協調招生。
(三)區級以上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辦理。烈士子女、臺灣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和全國勞動模範子女,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予以照顧。
(四)同等條件下優先保證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能夠就近入學。有智力障礙或者身體殘疾的適齡兒童的父母,可以根據適齡兒童的殘疾程度,申請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學校需要引導家長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信息采集和確認入學,確保其完成義務教育。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區教委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教委主任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語文教育處、小學教育處、往屆教育處、民辦教育處、發展規劃中心、綜合管理處、紀委、辦公室、教育考試中心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區教委統壹組織招生工作,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學,做好控制輟學、保障就學工作。區教委將繼續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義務教育招生期間,各鎮街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或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分管教育的副組長、學校校長和鎮街教育輔助人員為成員。建立特殊情況咨詢機制和緊急情況報告制度,順利推進招生工作。
(二)落實防疫責任。各單位、各部門要把義務教育招生納入疫情防控的主要任務,認真研究招生安排,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及時調整,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3)實行計劃管理。義務教育階段的入學是有計劃、有管理的。學校要加強對入學需求的前瞻性預測,根據適齡人口數量、畢業生數量和中小學辦學規模制定小學和初中招生計劃,並報市教委備案。未經批準,學校不得調整計劃。
(四)公辦寄宿制學校可以根據寄宿條件接收服務區以外的寄宿制學生。公辦寄宿制招生繼續實行計算機隨機錄取,按學生意願分配。公示招生範圍、招生名額、招生方式、招生名單。
(五)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註冊、同步招生、同步登記;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計算機隨機錄取。嚴格要求民辦學校實行廣告和招生簡章備案制度,公開宣傳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和收費標準,主要面向其審批機關所在區域招生。
(6)嚴格學籍管理。順義區使用統壹的小學、初中入學服務系統,記錄每壹個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方式和方法。北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信息系統將根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的學籍。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監管,不得招收不合格學生在校學習。
(七)嚴肅錄取紀律。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規定的錄取時間和程序。嚴禁考試成績和各種競賽證書、訓練競賽成績、等級證書等。作為招生的依據。嚴禁以面試、測評、收簡歷等各種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等名義招生。對違反規定者,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加大宣傳。按照市教委的統壹要求,區教委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學校應當在服務片中的顯著位置張貼招生公告,如社區(自然村)、幼兒園、小學、初中等,並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範圍和招生計劃。對入學政策做全面準確的宣傳,讓學生家長充分了解入學名額到校等政策。
錄取電話:61428 301;69433656(區教育考點)
聯系電話:69441081(區教委民辦教育科)
聯系電話:81499598(區教委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