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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隨意泄露個人信息會受到什麽處罰?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對於壹些國家機關來說,對公民個人信息的收集是非常到位的,但是壹些相對的個人信息,如果不是執法所必需的,是不允許使用的。有些執法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在我國是不允許隨意泄露個人信息的,需要受到相應的處罰。這裏我就介紹壹下,警察如果隨意泄露個人信息會受到什麽樣的處罰。

警察隨意泄露個人信息會受到什麽處罰?

作為政府工作人員,警察是行政性的。如果警察隨意泄露個人信息,將依法受到如下處罰:

(1)國家工作人員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處罰:

1,罰款;

2.拘留;

3.刑事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根據2006年10月29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修正)。第十九條。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如何防止警察泄露公民個人信息?

1.建立警示教育學習機制,增強意識。

以鞏固治理效果。發布各級公安機關通報和媒體網絡發布的典型案例,補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侵犯公安信息網絡行政處罰暫行規定》、《公安機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公安信息獲取七條禁令》、《公安民警使用網絡社交媒體九條禁令》等。,加強民警和輔警對公安信息網絡安全保密的學習,增強民警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

2、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加強管理。

向民警、輔警下發自查自糾清單,要求其檢查是否存在數字證書隨意轉借他人等現象,對他人借用、使用本人數字證書未及時記錄登記、未經批準短時間內過度查詢民警信息等情況,提交自查自糾報告並簽訂安全保密協議。

3.按規定強化執紀問責。

對發現問題卻隱瞞不報、不查不報的,不僅要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向上級舉報犯罪的,由刑偵、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嚴肅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如何認定非法泄露個人信息?

1,公民個人信息的內涵和特征

修正案沒有對公民個人信息進行界定。有人認為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職業、職務、年齡、婚姻狀況、學歷、職業資格、工作經歷、家庭住址、電話號碼、信用卡號、指紋、網上登錄賬號、密碼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的信息。筆者認為,隨著科技的進步和個人社會活動空間的擴大,個人信息的內容會更加豐富,用列舉的方法顯然無法窮盡。從內涵上看,公民個人信息是指公民的個人生理和身份特征、社會生活經歷、家庭和財務狀況,還包括公民在社會生活過程中獲得和采用的個人身份識別碼。概括地說,它具有以下特點:

(1)與公民個人直接相關,能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體特征;或者壹旦獲得和使用,它就是專有的。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和指紋,後者如身份證號和家庭住址。

(2)具有法律保護價值。公民個人信息承載著公民的個體特征,甚至是他們的權利。如果被泄露,被他人獲取,必然導致公民隨時可能被侵害的危險。

(3)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不是基於信息所有人的請求。除非是基於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信息所有人的意願,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無權披露或者獲取個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識別

“盜竊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取得”是本罪構成的客觀要件。什麽是“非法收購”?定律用枚舉和底表示。“竊取”的特點是權利人不知情,秘密為己有;“其他方法”的法律不能窮盡,但應當與盜竊罪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適用相同的刑法評價標準。從盜竊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應具備以下特征:

壹是違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誌或真實意思;

二是信息獲取者無權知曉和接觸相關公民的個人信息;

第三,獲取信息的手段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序良俗的禁止性。

3.嚴重情節的認定

根據修正案,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才能追究刑事責任。但什麽是“情節嚴重”,沒有明確的規定可循。從立法背景看,近年來,公民信息被廣泛泄露,網絡上出現了出售各類公民個人信息的廣告,社會上甚至出現了收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專業戶”,對公民個人隱私和人身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有必要通過懲罰的手段來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但是,刑罰方法有其特殊的適用範圍,並不是所有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的行為都應該受到刑罰處罰。

個人信息披露的概念

隨著互聯網應用的普及和人們對互聯網的依賴,互聯網的安全問題日益突出。惡意程序、各種網絡釣魚和欺詐繼續高速增長。與此同時,黑客攻擊和大規模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隨著各種網絡攻擊的急劇增加,大量網民的個人信息泄露和財產損失日益增加。公開資料顯示,自2011以來,165438+2700萬用戶隱私信息被泄露。包括基本信息、設備信息、賬號信息、隱私信息、社會關系信息和網絡行為信息。人為倒賣信息、手機泄露、PC感染、網站漏洞是目前個人信息泄露的四大途徑。個人信息的泄露危害很大。除了提高信息保護意識,國家也在積極推進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立法進程。

從以上,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隨意泄露個人信息,警察會受到什麽樣的懲罰。我國對個人信息泄露壹直是強力打擊。警察和其他執法機構應該為人民服務。對公民造成傷害的,如尋釁滋事,將受到我國法律的嚴厲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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