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壹:混淆材料通用報價
簽訂合同時,對某壹種材料計算總報價,施工時更換單項材料。
案例:林先生裝修壹套房子,在與家裝公司簽訂協議時,註明墻面塗料由壹桶520元的塗料和壹桶420元的底漆組成。但是家裝公司在簽協議的時候並沒有向業主說明,而是壹起報價。但在實際施工中,使用了單價約為120元的面漆作為底漆。用這種塗料做底漆,既不能防堿,也不能防潮,墻體質量也沒有保證,房主每桶還要交300多元。
陷阱二:條款不是自私自利的。
編造壹些不具體或者可以有多種解釋的條款,等著主人宰割。
案例:劉女士與家裝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協議時,第六條第五款內容為:“合同簽訂後,工程開工前,甲方要求減少合同約定項目的,屬於部分違約,應向乙方支付減少金額20%的違約金。”在實際裝修中,劉女士覺得主臥衣櫃和書房書櫃的原設計不合理,要求搬走。為此家裝公司表示要收還原費才會改。
有些裝修公司在設計上留有伏筆,比如更寬的櫥櫃設計,多壹個吊櫃。施工時發現寬了,多了,少了,就掉進了家裝公司的合同陷阱,不得不忍痛支付違約金。
陷阱三:少報工作量會讓妳開心。
有兩種方法可以少報工程量。壹種是少報預算,在設計方案的時候故意少報或者少報工程量,讓妳便宜又痛快的簽合同。結算的時候發現裝修錢多了很多。
案例:消費者黃先生投訴,他委托家裝公司裝修房子。裝修公司最初的報價是38998.33元,但在工程進行到壹半時,公司要求他在原工程造價的基礎上再追加約65438萬元,否則將停止施工。原因是合同規定“工程價款按公司預算和實際工程量結算”,地板、大櫃等實際工程量都超出預算。
第二,故意低估單個項目工程量,讓人覺得項目挺多的,但是單價便宜,馬上簽約很踏實。其實按照裝修公司出具的預算圖紙,是不可能完成工程的。
案例:今年5月份請家裝公司裝修房子的張小姐就遇到了這樣的後顧之憂,為這樣的“失誤”支付了5700多元。
陷阱四:偷材料賺差價
合同裏定了高價的裝飾材料,實際用的卻是低價的普通材料,很難發現有變相的。
案例:何女士家在裝修合同中,是某品牌木芯板,單價約100元。但在施工過程中,家裝公司以每塊50元起的杉木或楊木板代替。為了掩人耳目,在外露部分使用了合同規定的木芯板,故意發現貼標簽的部分,即使業主投訴也沒有證據。太陽牌電線被單價相差很大的劣質電線取代。
陷阱五:同樣的材料質量差別很大。
有些家裝公司利用消費者急於裝修的心理,在簽訂協議時,故意埋下以次充好的種子。
案例:某家裝公司的協議中有這樣壹條:裝修時如果原廠品牌材料缺貨,乙方可以臨時更換同型號材料。沒有具體說明這個“相同”是相同的質量還是相同的材料。這樣家裝公司就可以理直氣壯地用低價劣質的材料賺錢了。
陷阱6:偷工減料欺騙房主
房主通常時間緊迫,不可能全程實地查看。壹些家裝公司利用房主不在的情況,違反合同,在不好找的地方偷工減料。
案例:陳先生最近投訴到12315。他發現裝修公司在撞墻後沒有找平就把櫃子的底板直接釘在了墻上,合同條款明確寫著撞墻後要用泥巴找平才能做櫃子。12315的執法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成品櫃的外表非常光亮,根本看不出背後是什麽。直到陳先生撬開櫃子,坑坑窪窪的墻才現出原形。
陷阱七:混淆概念,多收費。
家裝工程中有很多專業術語,壹些家裝公司利用大多數房主都是業余愛好者的特點,偷換概念。
案例:某家裝公司與消費者王先生簽訂的《家庭居室裝修工程合同》第十三條第五款載明:各類櫃、矮櫃、吊櫃等家具高度低於1米的按延米計算,數量低於1米的按1米計算,數量超過1米的按延米計算。據消費大都會了解,不足1米時,按1米計算,超過壹米時,按實際長度計算。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莊潔公司所謂的“延米”計算,是在尾數小於1米的情況下,不管長度如何,都按1米計算。比如王先生房子裝修結算時,家裝公司跟他算了壹下:主臥衣櫃24.7米配25米,電視櫃4.24米配5米。僅這個“延米”算法就要花費1,000多元。
陷阱八:提前交錢保命,要錢。
在裝修合同中,壹般都有這樣的條款:付款條件是:工程開始時付30%-70%,壹半工程付總價的95%,其余5%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
案例:有些消費者認為雙方約定的裝修款,早交款和晚交款差不多,其實不然。業主往往會發現那些偷工減料的裝修是在工程進行到壹半的時候。妳跟他們吵,裝修公司就撤了,因為他們賺夠了錢,給妳留了個半拉子工程,名義上妳還欠他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