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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費者的基本權益是什麽?

金融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包括: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財產安全權、依法索賠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

1.財產安全權:金融機構應當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的財產安全。金融機構應當審慎經營,采取嚴格的內控措施和科學的技術監控手段,嚴格區分自有資產和客戶資產,不得挪用、占用客戶資金。

二是知情權:金融機構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金融消費者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風險,不得發布誇大產品收益、掩蓋產品風險等欺詐性信息,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3.自主選擇:金融機構應在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充分尊重金融消費者的意願。消費者應該選擇和決定是購買金融產品還是接受金融服務。不得強行買賣金融產品,不得違背金融消費者意願搭售產品和服務,不得采用誤導手段誘導金融消費者購買其他產品。

4.公平交易權:金融機構不得設定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不得在格式合同中加重金融消費者的責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權利、限制其獲得法律救濟的途徑、減輕或者免除其損害合法權益的民事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依法要求賠償的權利: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處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主體責任,在機構內部建立多層次投訴處理機制,完善投訴處理程序,建立投訴處理查詢制度,提高處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和效率,接受社會監督。

6.受教育權:金融機構應進壹步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積極組織或參與金融知識普及活動,廣泛開展持續的金融消費者日常教育,幫助金融消費者提高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金融素養和誠實守信能力。

七。受尊重的權利:金融機構應當尊重金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習俗,不得因其性別、年齡、種族、民族、國籍而對其進行歧視。

八。信息安全權: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第三方合作機構的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嚴格防控金融消費者信息泄露風險,保障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

金融機構應主動維護消費者權益

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10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包括為醫保消費者提供“出院後直付”理賠服務、推動老齡服務升級、主動減免費用等正面案例;也有負面案例,如非法獲取或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營銷宣傳行為不規範等。

比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典型案例,某商業銀行主動監測攔截電信詐騙,幫助消費者避免資金損失。事實上,近年來,金融機構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做出了積極努力。部分商業銀行自2023年6月65438+10月1起免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戶費用,惠及1.8萬客戶。

在這些案例中,相關銀行沒有在合同中約定抵押評估費用實際由客戶承擔,或者利用市場支配地位約定抵押評估費用由客戶高比例承擔,違反了相關規定。監管部門已要求銀行糾正違規行為,按規定承擔相關抵押評估費用,並加強管控,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此次,人民銀行還公布了金融機構未嚴格執行消費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導致客戶信息泄露的典型案例。

同時指出,金融機構應當完善消費金融信息保護制度和機制,完善以分級授權為核心的消費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綜合考慮消費金融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和業務發展需求,合理確定工作人員接觸信息的範圍和權限,嚴格履行信息使用授權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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