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所有權是絕對的嗎?
所有權是絕對的權利。絕對權利也叫對世界的權利。也就是說,權利的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的主體不是特定的。義務是針對所有人的。也就是說,所有人都有義務確保掌權者的權利受到作為或不作為的保障。
財產權是世界上最典型的權利。每個人都有義務不非法侵犯財產所有者的權利。
相鄰權也稱人權。與對世界的權利相反。權利和義務的主體都是特定的。相對權對第三人沒有約束力。
債權是最典型的人權。債務合同只對債權人和債務人有約束力,對第三人沒有約束力。
二、所有權的力量是什麽?
(壹)所有權的積極力量
1.占有:所謂占有,是指民事主體對標的物的實際占有和控制。占有首先是壹種事實狀態。所有對自己標的物的占有都屬於權利占有。物主可以擁有標的物,也可以交給他人占有。經所有權人同意取得占有的人有權占有,未經所有權人同意占有標的物的人有權占有。
2.使用:所謂使用,是指根據事物的性質和用途來使用,不損壞或改變其性質。使用權壹般可以由所有權人本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權人行使。
3.收益:所謂收益,是指標的物孳息的收取。惡果分為法定果和自然果。前者是指根據法律關系取得的利益,後者是指根據物的用途而收取的孳息、畜產品等利益。壹般來說,收益權由所有者行使。他人使用物業時,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收益歸業主所有。
4.刑:所謂刑,就是決定財產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力。懲罰分為事實懲罰和法定懲罰。前者是改變或消滅生產或生活中事物的物質形態;後者是指改變標的物的法律命運,即改變標的物的所有權地位。法定處分包括: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為他人設定用益物權(包括地上權、土地權),為他人設定擔保權(包括抵押、質押)。
(二)所有權的消極力量
所有權的消極權能是指所有權的妨害排除權能,即請求返還財產的權利、請求排除妨害的權利和請求防止妨害的權利。
3.所有權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1.所有權是絕對的。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幹涉,所有人都可以自己實現權利。所有權關系的義務主體是除所有權人以外的所有人,其義務是不非法幹涉所有權人行使權利,是壹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
2.所有權是排他的。所有權屬於物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其行使權力的幹涉,同壹物上只能有壹個所有權,但不能超過兩個。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不是絕對的,現代國家的法律對所有權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3.所有權是最完整的財產權。所有權是對所有者所有物的壹般的、全方位的控制,內容最全面、最充分。它不僅包括對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還包括對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作為最完整的物權,是他物權的來源。相比之下,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其他物權,只是對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方面的直接支配權,只是享有所有權的壹部分權力。
4.所有權是彈性的。所有者在自己的財產上為他人設定地役權、抵押權和其他權利。雖然占有、使用、收益甚至處分的權利可以完全或部分地與所有者分離,但只要沒有消滅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如財產的轉移、滅失),所有者仍然保持著對其財產的支配權,所有權並不消失。當在財產上設定的其他權利消滅,所有權負擔解除後,所有權仍回到其完善狀態,即分離出來的權力仍歸所有者所有,這就叫所有權彈性。
5.所有權是永久的。這意味著所有權的存在在其存續期間是不可預定的。比如當事人不能約定所有權只有五年,五年後所有權消滅。當事人對所有權期限的約定無效。
6.所有權是概念性的。理想性是指所有權的存在自近代以來就被概念化了,即現實中所有人都不需要控制所有的事物,出現了從所有權到占有的“所有權控制”概念的重要轉變——所有權的行使所帶來的利益比所有事物的控制更重要的概念,這種概念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強烈,屬於“所有人實現利益的概念”的範疇。
7.所有權是平等的。所有權作為壹種私權,其法律地位應該是無差別保護的物權屬性。
按照權利的分類,所有權屬於支配性和排他性權利,所以所有權是絕對權,而債權是典型的相對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 *當事人之間互負債務的,應當不分先後同時履行。在對方履行之前,壹方有權拒絕履行請求。債務履行不符合合同約定時,壹方有權拒絕另壹方相應的履行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 * *當事人之間互負債務的,按照履行順序,先履行債務,後履行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如果甲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乙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 *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壹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中止履行: (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或者抽逃資金逃避債務的;(3)商業信譽的損失;(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