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關於鞏固和擴大脫貧攻堅成果的有關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關於繼續實施2021年重點大學專項招生計劃的通知》(教司〔2021〕3號)文件精神,2021年重點大學繼續面向農村,現將我省重點高校實施專項招生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國家專項計劃招生
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由教育部確定。
我省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實施區域為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市)、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共40個縣(市)(見附件1)。報考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符合今年統壹高考報名條件並已參加今年高考;(2)本人在我省實施區域內連續3年以上具有當地戶籍,且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連續三年在戶籍所在地縣高中就讀並實際就讀。符合報名條件、擬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21高校招生考生優惠信息申報審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1]3號,以下簡稱湘教考通[2021]3號)辦理資格申報和審核手續。
在我省國家專項計劃中,公安等對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安排提前錄取,其他高校和專業安排提前錄取。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於我省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調檔要求對招生院校進行投檔,院校根據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生源不足時,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網絡和媒體向社會公布高校招生缺額,組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填報和征集誌願。如果征集誌願後仍出現生源不足的情況,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可適當減少招生(即在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20分以內,由高到低錄取),確保專項計劃招生任務的完成。
二、地方專項計劃招生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由我省重點高校實施。省教育廳根據需要,與有關部門和高校協商確定招生計劃。
報考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符合今年統壹高考報名條件並已參加今年高考;(2)考生戶籍在城鄉分類代碼(統計區劃代碼和城鄉分類代碼第15位代碼為“2”)確定的農村地區,或者在我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前(2015 12 31)戶籍在農業戶口,我省實施地區。符合報名條件,擬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21]3號文件要求辦理資格申報和審核手續。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安排本科錄取。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於我省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生源不足時,根據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的有關規定,可適當降低分數線錄取(即在普通本科錄取控制線下20分以內,由高分到低分自願錄取)。
三、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試點高校承擔。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地區為茶陵縣等51個縣(市、區)(見附件2)。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1)符合今年統壹高考條件,並參加過今年高考;(2)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城鄉分類代碼(統計區劃代碼和城鄉分類代碼第15位代碼均為“2”)確定的農村地區,或我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前(2015 12 31)戶籍在我省實施地區農業戶口,其中考生須具有當地連續性。(3)考生本人連續三年在戶籍所在地縣高中就讀並實際就讀。在此基礎上,有關高校可以提出其他報考要求,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可根據高校招生簡章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並按省教育考試院[2021]3號文件要求辦理資格申報和審核手續,完成報名基本條件審核。我省於5月20日前完成考生報名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名單。有關高校將於5月底前完成對考生其他條件的審核,並公示審核通過名單。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相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公布。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於我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高校專項計劃填寫本科批準的專項類型誌願,在本科批準普通誌願之前進行招生。
第四,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學校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按照教育部和全省的統壹部署,有力有序地做好各項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與公安部門的溝通協調,落實各部門考生資格審查責任,認真做好專項計劃資格審查工作。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招生政策,切實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不要”、“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進壹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專項計劃實施過程的監督,確保專項計劃實施過程安全穩定、公平公正。
(2)做好政策宣傳。各市教育(體育)局要將本通知及時轉發轄區內各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學,加強政策解讀和咨詢指導,讓廣大考生和家長充分了解政策。在報名階段,要通過電視電臺、報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平臺深入解讀各項政策,讓廣大考生充分了解專項計劃的申報條件、招生政策、錄取程序和優惠政策,積極營造有利於專項計劃順利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在誌願填報階段,要積極宣傳專項計劃錄取辦法,加強對考生誌願填報的指導,通過印制或推送報考指南、指導說明、招生簡章等材料,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積極報考。
(3)加強資格審查。各級教育、公安部門要充分利用高考報名系統、公安戶籍系統和中小學生報名系統,認真核對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和中小學生報名系統信息,確保考生戶籍登記真實準確、內容壹致。進壹步優化考生資格審查方式,可采取集中考試的方式,減輕學生負擔,為考生提供更便捷的服務。其中,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考生學籍審核確認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高中負責,考生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審核確認由縣級公安部門負責,報考材料收集匯總和資格初審由縣級招考部門負責,考生考試和資格確認由市州招考機構負責。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資格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公安廳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直接確定招生資格;初審不合格考生的戶籍信息由縣級公安部門審核,再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資格確認。
(4)加強信息披露。深入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實行專項計劃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經有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在省、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及其所在中學、班級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就讀學校、就讀學校、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信息等。有關高校要及時在學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通過專科計劃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合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
(5)加強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對專項計劃招生中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相關人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考生偽造、塗改、篡改、偽造戶籍等虛假個人信息,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視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其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
附:1。湖南省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實施區域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項招生計劃實施區域
3湖南省2021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審查表(點擊下載)
4湖南省2021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審核表(點擊下載)
5.湖南省202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審核表(點擊下載)
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公安廳
2021 4月29日
附件1
湖南省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實施地區
壹、原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37個)
武陵山區(31)
新邵縣邵陽縣隆回縣洞口縣綏寧縣新寧縣
桑植縣、慈利縣、石門縣、武岡市、城步苗族自治縣
麻陽苗族自治縣、辰溪縣、沅陵縣、鐘芳縣、安化縣
芷江侗族自治縣、漵浦縣、新晃侗族自治縣
通道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會同縣
古丈縣、保靖縣、鳳凰縣、瀘西縣、漣源市、新化縣
永順縣龍山縣花垣縣
羅曉山區(6)
茶陵縣炎陵縣宜章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
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地區以外的原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3個)
江華瑤族自治縣、新田縣、平江縣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項計劃招生實施區域
1.株洲(2縣):炎陵縣、茶陵縣
2.衡陽(1縣):祁東縣
3.邵陽(8個縣市):隆回縣、邵陽縣、新邵縣、武岡市
城步苗族自治縣、新寧縣、綏寧縣、洞口縣
4.嶽陽(1縣):平江縣
5.常德(1縣):石門縣
6.益陽(1縣):安化縣
7.郴州(4縣):安仁縣、桂東縣、汝城縣、宜章縣。
8.張家界(4個縣區):桑植縣、慈利縣、永定縣、武陵源區。
9.婁底(3縣市):雙峰縣、新化縣、漣源市
10.懷化(13縣、區):鐘芳縣、洪江市、洪江區、鶴城區。
新晃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會同縣、辰溪縣、沅陵縣
芷江侗族自治縣漵浦縣通道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
11.永州(5縣):雙牌縣、江永縣、寧遠縣、新田縣、江華瑤族自治縣。
12.湘西自治州(8個縣市):花垣縣、龍山縣、古丈縣、寶雞縣、鳳凰縣、瀘西縣、吉首市
?3湖南省2021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審查表(點擊下載)
4湖南省2021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審核表(點擊下載)
5.湖南省202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審核表(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