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法律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條也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壹方向對方支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需要註意的是,定金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20%,超過部分無效,且必須註明“固定”字樣,才能適用定金規則。
逾期交付違約金比例沒有統壹標準。壹般情況下,按照有約定就有約定的原則,沒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執行。合同沒有約定的,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
第二,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賠償標準
實踐中,當購房者遇到延期交房的情況時,大多數人選擇接受開發商的違約金來解決問題。但是違約金應該付多少,對應的計算標準是什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責任”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條也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壹方向對方支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需要註意的是,定金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20%,超過部分無效,且必須註明“固定”字樣,才能適用定金規則。
逾期交付違約金比例沒有統壹標準。壹般情況下,按照有約定就有約定的原則,沒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執行。合同沒有約定的,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
3.商品房延期交付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出賣人交付房屋期限屆滿時,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按照合同約定交付房屋。請求權屬於債權請求權,適用《民法典》(2021.1有效)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但從訴訟時效期間起算,應區分具體情況:房屋具備法定交付條件,訴訟時效期間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房屋不符合法定交付條件的,時效期間自房屋符合法定交付條件之日起計算。
出賣人已將房屋交付買受人,買受人已實現對房屋的占有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轉移房屋所有權並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權利具有物權性質,不適用訴訟時效。
購買預售商品房時,很多開發商往往承諾按時交房,但到了收房時間,卻不會如購房者所願。開發商逾期未交房時,能否要求開發商辦理退房手續,退房能否拿回定金和首付款,不退房交房能否向法院提起訴訟,是否有時效?為了妳更好的維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63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