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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金額的計算和支付標準是什麽?

法院按照下列規定收取民事訴訟費用:訴訟費收費範圍:1。當事人進行民事、經濟、海事、行政訴訟,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當事人依法復制本案庭審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所需費用。2.財產案件、行政案件的當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外,還應當交納下列費用:(1)勘驗、鑒定、公告、翻譯等費用(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二)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確定的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三)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費用;(四)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的實際費用。3.申請人民法院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者處罰決定的,應當繳納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發生的費用。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1),非財產案件當事人應當承擔檢驗、鑒定、公告、翻譯的實際費用。(二)財產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自行收集、提供相關證據確有困難,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異地調查收集證據、異地調解的。人民法院異地調查收集證據發生的差旅費,由人民法院決定負有舉證責任的壹方承擔;人民法院調解異地案件發生的差旅費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二、訴訟費用收費標準為1,案件受理費為(1)。離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壹萬元的,超過部分支付百分之壹;(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每例賠償50元至100元;(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四)財產案件,根據爭議的價款或者金額,按照下列比例賠償:不足壹千元的,每件五十元;超過壹千元至五萬元的,按百分之四支付;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按百分之三支付;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按百分之二支付;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按1.5%繳納;超過五十萬元至壹百萬元的,按百分之壹繳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5)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壹百元;爭議金額按照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支付。(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五元至三十元;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四百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壹百元。爭議金額按照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支付。(7)勞動爭議案件,每件30元至50元。(八)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和財產案件收費標準支付。原告提出兩項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起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並審理的,應當按照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請求數額與實際數額不壹致的,按照人民法院核定的實際爭議數額計算收取案件受理費。三、申請執行等費用按以下標準繳納:1。申請執行案件不足壹萬元的,每件交納五十元;超過壹萬元至五十萬元的,按0.5%支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2.被保全的財產金額或者價格不足1000元的,每件支付30元;超過壹千元至十萬元的,按百分之壹支付;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3.海事案件中,申請扣船的,每件支付1000至5000元;申請債權登記,每件500元;申請留置貨物、燃料,每件500元;船舶所有人申請限制賠償責任的,應當繳納申請限制金額的0.1%,但最低不得低於500元。4.檢驗費、鑒定費、公告費和翻譯費的數額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收費標準計算支付。復制法庭記錄或法律文書,按實際成本收費。當事人應當交納的其他訴訟費用的數額,由人民法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決定。4.訴訟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被告提出反訴的,案件受理費按照反訴金額或者價款計算,由被告預交。申請執行費由申請人預交。案件受理費按照規定標準預交;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預交。原告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預繳訴訟費通知書的次日起七日內預繳;反訴案件,反訴方應當在提起反訴的同時預交案件受理費。提前繳納確有困難的,可以在提前繳納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緩繳。當事人未預交且在預交期內未提出延期申請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上訴案件的訴訟費用,由上訴人在向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都上訴的,上訴當事人應當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間未預繳訴訟費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預繳。上訴人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後七日內未預交訴訟費,又未提出延期申請的,上訴自動撤回。申請執行費由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預交。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移送案件的,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將預收的訴訟費用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過程中,發現案件屬於刑事犯罪,全案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退還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經濟糾紛案件移送後需要繼續審理的,預交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中止訴訟的,預交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時不再預交案件受理費。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預交的上訴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再審後提起上訴的,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終結訴訟情況下預交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五、訴訟費用的負擔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雙方都有責任,他們應該分擔。* * *當事人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各自在訴訟標的中的利益決定其應當承擔的數額。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進行訴訟所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雙方應承擔的數額。第二審人民法院改判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除確定第二審訴訟費用負擔外,還應當相應變更第壹審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的,上訴人應當承擔上訴案件的受理費,雙方當事人上訴的,由雙方當事人分擔。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壹審、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撤訴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駁回起訴的,案件受理費由起訴的壹方承擔。申請執行費和實際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申請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申請海事案件扣押船舶、扣留貨物、燃料的申請費,由敗訴方承擔。申請限制船舶所有人責任的申請費由申請人承擔。因當事人的不當訴訟行為而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請求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勞動報酬的,原告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案件審結時,由敗訴方承擔。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是否延期、減少或者放棄,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不及物動詞訴訟費用的交納當事人應當憑人民法院的通知書到法院預交訴訟費用。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數額書面通知本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中,寫明了各方應承擔的訴訟費用。當事人憑收款收據和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結清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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