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就像壹個女孩的婚姻,實際上,意味著女方的所有財產最終都要給男方或者她生的孩子。和壹個男孩和壹個女孩結婚,最後享受男孩家的祖傳財產是壹樣的,所以認真來說,如果女方希望妳被收養,她會得到所有的財產,而不僅僅是兩套房子,壹輛車和相關存款,當然除非女方家的所有財產只是這些,但是妳和妳老婆壹定要記住,傳統上,壹個被收養的女婿是沒有資格公平繼承男方家的財產的,因為壹個被收養的女婿是壹個出嫁的女兒,她是女方家的。以後他會繼承女方,照顧父母,但不能像嫁出去的女兒壹樣全心全意照顧父母。所以在古代,女兒是不在乎財產的,也是基於權利義務公平的原則。當然,養子也是。如果妳真的愛這個女孩,就去領養壹個女婿吧。古代有這麽好用的系統,妳都不用用。壹天到晚當兒子怕父母為了傷害妻子而虧待自己,壹天到晚當媳婦怕婆婆,被老公收養不是很好嗎?很明顯,有些男人愛女生愛到可以犧牲父母和家人,很多女人也有占有欲和嫉妒心。這種人早就應該采取男孩收養的方式,讓那個為了女孩而傷害父母家人的男人,可以放心的去女孩家做男媳婦,對男孩的父母家人有更好的生活質量,不讓這種心為了女人而忽視家人。留在家裏是為了保護妻子,奴役家人,最後分割財產,讓男孩好好表現對妻子的愛。女孩家把嫁進門的男人當自己的兒子來愛也是好的,但是和兒子壹樣痛苦,就像壹個女人在要求男孩的父母對她好,愛她壹樣,但是以前人們說他們沒有男孩,所以為了傳宗接代,只好領養,或者所謂的豬媽稅,但是現在時間不長了。法律變了。現在,兩對夫婦生的孩子不必和男孩同姓。結婚前,他們必須與父親或母親達成協議。如果沒有達成壹致,他們將通過抽簽決定。這個法律實施後,又發生了壹件事。壹對已婚夫婦,妻子生了丈夫的孩子,但是因為丈夫愛上了別的女人,她不希望兒子和他同姓,但是這個妻子不希望孩子同姓,希望他們生孩子。最後,我不得不使用彩票。可惜抽簽結果和我老婆同姓。我老婆很傷心很難過,但是沒有辦法。因為法律變了,如果真的只是為了孩子以後的繼承和姓氏,那就不用結婚了。就讓孩子跟老婆姓。問題當然是女方要給妳兒子和車以及以後的遺產。我認為,在現代法律的原則下,男女都可以繼承財產。女方父母肯定會定壹個條件,就是以後女方的財產只能由和女方同姓的孩子繼承,其他孩子都是No,而妳男方傳統上只能由和妳同姓的孩子繼承,和妻子同姓的是be No。真的很奇怪。很明顯,現在的法律改成了大家認為的男女平等,很公平。但是,很多現代人還是在最後壹刻。絕望地尋找回傳統的不公平的法律制度,人人唾棄的自我承認。說白了就是不自私,不關愛,而且從永遠只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角度來說,當然說得委婉壹點也是公平的,所以如果妳想被版主收養,最好把所有與收養有關的傳統制度或者對豬的母稅都講清楚,也把現在的法律問題講清楚,這樣妳到最後虧了也不會真的認為是占便宜,除了傻的原因。事實上,收養孩子涉及到孩子的父母和家庭,以及未來孩子長大後的權益。這些問題不是愛情能解決的。人不能為了滿足自己的戀愛結果而犧牲父母和未來孩子的權益。如果妳不重視,想不清楚,妳老了很可能會看到妳不同姓氏的孩子互相打架,互相指責,然後就是妳和妳老婆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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