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觀能動性和客觀規律性
(1)規律的含義:規律是事物內在聯系和發展的自然趨勢,是事物運動發展中本質的、自然的、穩定的關系。任何法律都是類似現象背後的* * *者,法律的穩定性就是它的可重復性。
(2)法律的特性:法律是客觀的。人們不能蔑視法律,更不能創造和破壞法律。但是,人們可以認識和發現規律,也可以改變規律發揮作用的條件和形式,使事物朝著有利於人類的方向發展。
(3)正確處理主觀能動性和客觀規律性的關系。
首先,尊重客觀規律是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的前提。
其次,只有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才能正確認識和運用客觀規律。實踐是客觀規律性和主觀能動性相統壹的基礎。發揮主觀能動性的基本途徑;
①從實際出發,努力認識和把握事物發展的規律。
②實踐是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基本途徑。
③主觀能動性的發揮也依賴於壹定的物質條件和手段。
2.世界物質統壹
世界(自然和人類社會)的真正統壹性在於它的物質性。這個原則的內容包括:①世界是統壹的,即世界的起源是壹;②世界的統壹性在於它的物質性,即世界統壹性的基礎是物質;③物質世界的統壹是多樣性的統壹。
世界物質統壹性原則的理論意義在於它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石,它的實踐意義在於它是我們壹切工作的立足點,是壹切從實際出發的思想路線的哲學基礎。
聯系和發展:
1.通用觸點
(1)含義:
聯系是指事物內部各要素之間以及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事物之間的關系。辯證聯系的基礎是事物之間的區別。
(2)特點:
①聯系是客觀的。事物本身固有的東西不是主觀的。
②連接是通用的。首先,任何事物的不同部分和元素都是相互關聯的。第二,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存在,任何事物都與其他事物處於壹定程度的相互聯系之中。第三,整個世界是壹個相互聯系、統壹的整體。世界的普遍聯系結束了&;Ldquo中介&;Rdquo來實現它。
③聯系多樣。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樣的,事物的聯系也是多樣的。
④接觸是有條件的。第壹,條件支持或制約事物和人的活動的發展。第二,條件是可以改變的,人可以通過努力創造事物發展所需要的條件。第三,改變和創造條件不是隨意的,要尊重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
(3)方法論意義
馬克思主義關於事物普遍聯系的原理,要求人們要善於分析事物的具體聯系,樹立整體性、開放性的觀念,用動態的眼光審視事物的普遍聯系。
2.永恒的發展
(1)聯系與運動,變化與發展
事物的相互聯系包括相互作用,相互作用自然導致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
個體事物的變化叫變化,萬物的變化叫運動,向上的運動叫發展。
(2)發展的本質
發展是向上的運動,發展的本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消亡。
新事物是指符合歷史方向,前景遠大的事物。
新事物是不可戰勝的,因為:
第壹,就新事物與環境的關系而言,新事物是適應變化了的環境和條件的。
第二,就新事物與舊事物的關系而言,新事物是對舊事物的揚棄。這兩個方面是新事物在本質上優於舊事物,具有強大生命力的原因。
第三,在社會歷史領域,新事物是社會中先進的、有創造性的人的創造性活動的產物,從根本上符合人民的利益和要求,能夠得到人民的支持,因而自然戰勝了舊事物。
(3)發展、過程和歷史
事物的發展是壹個過程。任何事物都只能通過壹定的過程來實現自身的發展。
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領域的壹切現象都是作為過程存在和發展的。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定事物的集合,而是過程的集合。
堅持事物的發展是壹個過程的思想,用歷史的眼光看問題,把壹切都看成是變化發展的過程。我們不僅要了解他們的過去,觀察他們的現在,還要預見他們的未來。
聯系和發展的基本環節:
1.因果
原因和結果是揭示事物之間相互關系的範疇(原因和被原因)。引起某種現象的現象稱為原因,由某種現象引起的現象稱為結果。
原因與結果的關系是辯證的:①原因與結果的區分既是確定的,也是不確定的;②原因和結果相互作用,原因產生結果,結果反過來影響原因,互為因果;③因與果相互滲透,結果存在於因中,原因表現於結果中;④因果關系復雜多樣,包括壹因多果、同因異果、異因同果、多果。正確把握事物的因果關系,是自覺實踐活動的重要條件。
方法論意義:辯證分析事物的因果關系,可以增強人的活動意識。性和監管。
2.可能性和偶然性
可能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觀事物發生、發展和消亡的不同趨勢的範疇。
自然:事物的聯系和發展過程中必然有壹個確定的趨勢。
偶然性:事物聯系發展過程中不確定的趨勢。
可能性和偶然性是對立統壹的關系;
壹方面,二者有區別:①產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偶然性來自事物內部的根本矛盾和外部條件;②它們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而事物發展過程中時間和空間上的穩定性和確定性是相似事物的共同發展趨勢,偶然性則是不穩定的、暫時的和不確定的。它們在事物發展中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可能性對事物的發展起主導作用,決定事物的走向,偶然性起從屬作用,推動或延緩發展的自然進程,使確定的發展趨勢具有壹定的特征和偏差。
另壹方面,可能性和偶然性是統壹的:可能性存在於偶然性之中,偶然性表現為大量的偶然性,並為自己開辟了壹條道路。可能性隱藏在偶然性的背後,偶然性被可能性所支配。偶然性是可能性的表達和補充。可能性和偶然性在壹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意義:要重視事物發展的可能性,把握事物發展的總趨勢,善於從偶然中發現可能性,把握有利於事物發展的機遇。
3.可能性和現實性
可能性和現實性是揭示事物過去、現在和未來關系的範疇。
現實:已經產生的具有內在根據和可行性的存在。
可能性: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潛在事物,是事物中包含的、預示事物未來發展的各種趨勢。
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註意區分①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現實中是否有根據和條件)②現實可能性和抽象可能性(是否有充分的根據和條件)③好的可能性和壞的可能性(是否對人有利)。
現實和可能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沒有現實就沒有可能,反之,沒有可能就沒有現實,它們在壹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方法論意義:立足現實,展望未來,註重分析事物發展的各種可能性,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好應對不利局面的準備,努力實現好的可能性。
4.現象與本質
現象和本質是揭示客觀事物外在表現和內在聯系的範疇。
現象是事物的外在聯系和表面特征,人能感覺到感官知覺的本質(個別的、具體的、生動的、豐富的)是事物的內在聯系和根本性質,只有人的理性思維(* * *同壹、壹般、穩定)才能把握。
現象可以分為真實和錯覺,錯覺和錯覺不是壹回事(錯覺是客觀的,錯覺是主觀的)。
任何本質都是通過現象表現出來的,任何現象都是從某個方面表現本質,哪怕是假象也是本質的表現。
方法論意義:人不能停留在現象而必須透過現象揭示本質。
5.內容和形式
內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內部要素之間的關系以及這些要素的結構和表達方式的範疇。任何事物的內容都有壹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有壹定的內容。內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反作用於內容。
方法論意義:既要重視內容,根據內容的需要決定形式的選擇、改造和創新,又要善於運用形式,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使用和創造必要的形式,適時拋棄不適合內容的形式。
對立統壹定律:
1.唯物辯證法的本質和重要性
對立統壹規律是唯物辯證法體系的本質和重要內容。原因在於:①對立統壹規律揭示了普遍聯系的根本內容和永恒發展的內在動力;②貫穿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和唯物辯證法基本範疇的中心線索;③它為人們認識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方法;④是否承認對立統壹學說是唯物辯證法與形而上學對立的實質。
2.矛盾的基本屬性
對立統壹規律也叫矛盾規律。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間的對立、統壹和關系。
(1)同壹性與鬥爭性的辯證關系
同壹性和鬥爭性是矛盾的兩個基本屬性,是矛盾的兩個相互聯系的方面。
同壹性:指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性質和趨勢。即矛盾的雙方是相互依存、相互依存的,在壹定條件下是相互聯系、相互轉化的。同壹性是有條件的,相對的。
鬥爭: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分離的性質和趨勢。不能把鬥爭歸結為壹種形式,也不能把鬥爭形式的變化誤認為鬥爭的消失。對於各種鬥爭形式,可以分為對抗性和非對抗性兩種基本形式。奮鬥是無條件的,絕對的。
認同是基於差異和對立的鬥爭。
矛盾的同壹性和鬥爭性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原理,要求我們從對立中把握同壹,從同壹中把握對立,壹分為二地看問題。
(2)身份和鬥爭的作用
同壹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1)由於矛盾雙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存在,可以利用對方的發展來使自己發展。
(2)由於矛盾雙方互相牽制,矛盾雙方可以互相學習,發展自己。
(3)由於矛盾的兩面是互相聯系的,矛盾的兩面可以轉化為自己的對立面而發展,規定了事物的發展方向。
鬥爭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1)鬥爭推動矛盾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導致事物量變。
(2)鬥爭促進矛盾雙方地位或性質的轉變,實現事物的質變。
和諧作為矛盾的特殊表現,並不意味著絕對的同壹性。和諧是相對的,有條件的。
矛盾推動事物發展,說明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在於事物外部,而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①內因是事物變化的基礎,規定了事物發展的方向,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②外因必須通過內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於壹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承認矛盾的普遍性是壹切科學認識的首要前提。
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們承認矛盾,正視矛盾,勇於解決矛盾,堅持矛盾分析法,壹分為二地看問題。
(2)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體事物運動中的矛盾,每個矛盾的各個方面都有自己的特點。具體有三種情況:①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點;②同壹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發展過程和階段有各自的特點;③構成事物的矛盾很多,每個矛盾的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性質、地位和作用。用適當的方式解決不同的矛盾。
解決沖突的形式也多種多樣,主要包括:①矛盾壹方戰勝另壹方;②矛盾雙方同歸於盡;③矛盾雙方形成協調運動的新形式;④矛盾雙方融合成壹個新事物。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證關系
矛盾的普遍性,即* * *,是絕對的、無條件的。
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個體性,個體性是相對的,有條件的。
現實中存在的壹切都是* * *性和個體性的有機統壹。* * *性在於個體性,它沒有離開個體性的* * *性,也沒有離開* * *的個體性。
人類認識的壹般規律是從個體認識到壹般認識,再從壹般認識到個體認識的辯證發展過程。
質量互變定律;
1.質量、數量和程度
壹切都是質和量的統壹。
品質: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特殊規定。
數量:事物存在和發展的規模、程度和速度及其組成部分在空間上的排列和組合,可以用數量來表示。
質和量的統壹是度。度是事物保持自身質量的數量極限。知識可以為實踐活動提供正確的準則,即適度原則,防止過度或不足。
2.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系
量變:事物數量的增減和順序的變化,是保持事物質量相對穩定,反映事物漸進過程連續性的無關緊要的變化。
質變:事物本質的根本變化是從壹種質變狀態到另壹種質變狀態的飛躍,它反映了事物的漸變過程和連續性。
區分量變和質變的根本標誌是事物的變化是否超出了極限。
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系是:第壹,量變是質變的準備。第二,質變是量變的自然結果。第三,量變和質變是相互滲透的。
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形式和狀態,體現了事物漸進發展和飛躍發展的統壹。
否定之否定定律:
1.質量、數量和程度
壹切都是質和量的統壹。
品質: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特殊規定。
數量:事物存在和發展的規模、程度和速度及其組成部分在空間上的排列和組合,可以用數量來表示。
質和量的統壹是度。度是事物保持自身質量的數量極限。知識可以為實踐活動提供正確的準則,即適度原則,防止過度或不足。
2.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系
量變:事物數量的增減和順序的變化,是保持事物質量相對穩定,反映事物漸進過程連續性的無關緊要的變化。
質變:事物本質的根本變化是從壹種質變狀態到另壹種質變狀態的飛躍,它反映了事物的漸變過程和連續性。
區分量變和質變的根本標誌是事物的變化是否超出了極限。
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系是:第壹,量變是質變的準備。第二,質變是量變的自然結果。第三,量變和質變是相互滲透的。
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形式和狀態,體現了事物漸進發展和飛躍發展的統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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