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的影響:
完善了用人制度,讓有才華的學者有機會到各級政府工作。
促進了教育意義的發展。
促進了文學藝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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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文人參加人才選拔考試的壹種制度。這是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之所以稱之為科舉,是因為它采用的是以科選士的方法。隋朝實行科舉制度,壹直持續了1298年,直到清光緒三十壹年(1905)舉行最後壹次進士考試。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廢除科舉制度。科舉是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為選拔人才資源而設置的壹種考試制度,允許讀書人參加人才選拔考試,是壹種學習優秀而做官的制度。科舉制度的殿試部分是取士制,由皇帝親自主持,以科目考試的形式錄用人才。魏晉以來,實行“九品中正”制度,絕大多數官員都是從各地權貴子弟中選拔。權貴子弟,不論功過,都可以當官。很多出身卑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無法在中央和地方擔任高官。為了改變這種弊端,隋文帝開始采用科目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他命令各州推薦人才參加考試,通過考試的人可以成為官員。在楊迪統治時期,進士被正式設立,以評估候選人對時事的看法,並根據考試結果選拔人才。中國的科舉制度正式誕生。到了明代,科舉考試已經形成了壹個完整的體系:大學士考試(即少年考試)、鄉試、通考、宮試。考試內容基本以“四書五經”為綱,以“四書五經”為題,文章格式規定為八股文,說明須參照朱的“四書註”。[2]編輯這壹歷史演變的早期制度在先秦時期,采用的是《石清實錄》制度,之後逐漸引入了軍功爵位制度。在西周時期,
天子分封天下。在周的禮制下,社會階級是分明的。管理國家是各級皇帝、總督、大臣和學者的責任。而各行各業都是按血緣世襲的。東周時期,穩定的體制開始瓦解,於是出現了“克卿”“食客”等體制外的人才為各國君主服務。到了漢代,分封制逐漸廢除,皇帝中央集權加強。皇帝為了治理國家,需要提拔民間人才。當時采用的是檢察制度和征收制度。前者是由各級地方政府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才,後者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向社會征集人才。國家選出來的叫進士,縣選出來的叫孝子。考察制度缺乏客觀的選拔標準,雖然有坐在壹起的制度,但後期出現了地方官員自私、推薦人虛假的現象。征用制度也存在各種弊端。魏文帝在中國時,陳群建立了九等鄭智制度,中央指定官員根據出身和品德對民間人才進行考核,分為九等雇員。這壹制度在晉六朝時就已使用。九品鄭智制度是對檢察監督制度的改進,主要是將檢察監督權從地方官員手中轉移到中央任命的官員手中。然而,這種制度總是建立在地方官員選拔人才的基礎上。魏晉時期,宗族勢力強大,經常影響鄭錚政府對官員的人才評價。後來,標準甚至僅限於家庭背景。於是就出現了“上品無貧,下品無紳”的現象。既堵住了民間的人才,又讓宗族控制了朝廷人事,影響了皇帝的權力。【3】制度的起源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起源於隋朝。隋朝統壹全國後,隋文帝為適應封建經濟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和加強中央集權的要求,將選官的權力下放到中央,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采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官。他命令“各州三歲的人參加考試,通過考試的人可以成為官員。據史料記載,隋文帝在位第三年(583年)正月,下詔“賢德”。應該是漢武帝在位第七年(587年),也讓京官五品以上,總經理、刺史、兩個“誌在踐履”、“公道幹濟”的科舉。[3]楊迪大帝大業三年(607年)四月,下令文武百官孝、德、忠、廉、剛、直、恕、學敏、學美。進入科舉第二科,以科舉為“試策”,科舉制度正式誕生。“進士”壹詞最早出現在《禮記》中,原意是能被貴族接受。當時主要考時事策略,是壹篇關於當時國家政治生活的政治論文,叫做考策略。雖然是開創時期,沒有形成制度,但這種以科選人,以策試選的方法,將讀書、應試、為官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了中國選舉史上新的壹頁。唐玄宗禮部尚書沈繼基對這壹歷史性變革有中肯的評價:“前代所選,皆在州縣...至於齊和隋,那是不可戰勝的...而且是因為有權購買州府而歸於吏部。從此,我們從外選人,廣招天下人,春秋聚京城,雲聚。“全盛時期?
元朝滅亡後,明朝建立,科舉制度進入鼎盛時期。明朝的統治者非常重視科舉考試,其方法比以前的朝代更加嚴謹。在明朝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壹。到了明代,入仕成為科舉考試的必經之路。明代進入國子監學習的人壹般被稱為郭健子。監工壹般有四種:把學生送進監獄學習的,把官僚子弟送進監獄的,把人送進監獄的,把錢捐給監獄的。監生可以直接當官了。特別是在明初,有許多官員被郭健子任命為中央和地方官員。明朝成祖之後,郭健子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但他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入仕。除了郭健的學生,還有參加省考的科舉考試者。只有進了學校,成了學生,才能進監獄讀書,或者成為科舉的學生。明代的府州縣學稱為郡學或儒學。凡通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校者,壹般稱為學生、學者。獲得學生資格的入學考試稱為兒童考試,也稱為測驗或測驗。分娩測試包括三個階段:縣測試,政府測試和醫院測試。書院考試由省教務處主持,又稱提督書院,故稱書院考試。通過高考的稱為學生,然後分官、州、縣三級學校學習。學生分三個等級,學生,增生,附生。官方提供的食物稱為食學生,簡稱食學生。超出名額增加的叫增選生,分支叫增生;除了學生的成長,還會增加名額,附在學生的末端,稱為附生,支部稱為附生。獲得學士學位是成名的起點。壹方面,各府、州、縣學堂的學生被選拔為宮學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子。壹方面,省學術促進官舉行兩級考試,即年度考試和科學考試,根據結果分為六個等級。科研排名第壹、第二者,有資格參加省考,稱為科舉生。所以入學是科舉階梯的第壹關。明代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鄉試、中考和殿試。鄉試是南、北直隸和各部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方,北京政府和外交部的駐地。每三年舉行壹次,在每個孩子、中午和酉年舉行,也被稱為魏翔。考試地點叫做宮媛。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魏。本省考生和監考人員均可參加考試。主考二人,協考四人,轉考壹人,其他幾位主持省考的官員。考試分為三場,分別在8月9日、12日、15日舉行。農村審查陪審員俗稱連笑,第壹個名字是謝園。唐寅是鄉試第壹名,故稱唐結元。考取了省考,就叫B榜,也叫B段。榜單發布的時候是桂花香,所以也叫桂榜。宣布之後,州長主持了明路的宴會。席間,演唱了《鹿鳴》並表演了魁星舞。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國家考試,又稱禮部。那是在第二年的省考,也就是逢醜、陳、魏、徐年間舉行的。全國舉人都會在京城進行考試,考試時間是在春季的二月,所以叫春尾。還有三次考試,分別在2月9日、12日、15日舉行。因為期末考試是更高級別的考試,所以考官人數是省考的兩倍。主考、考官、調官等官員都是高級官員。考官被稱為主席,也被稱為座位主人或座位老師。龔氏,俗稱龔楚,被稱為明靜,第壹個名字是匯源。考後同年舉行宮考,時間本來是三月初壹。明憲宗成化八年,至三月十五日。候選人是龔氏。宮試並沒有落榜,而是被皇帝重新安排了。宮廷考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只考時事。宮考完了,第二天看卷子,第二天放榜。錄取分三等:壹等三等,分別給進士和狀元丁,亞軍和探花季軍,合稱三丁家。第二,我是書生出身,第三,我是書生出身。第二,前三名的第壹名叫傳記。壹甲、二甲、三甲統稱進士。進士榜被稱為甲榜,或甲科。進士榜以黃紙書寫,故稱黃甲,又名金榜,中士基稱狀元,鄉試後第壹名為謝園,第壹名為會元。與宮考狀元合稱三原。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上的佳話。明朝只有洪武時期的黃冠和正統時期的魯尚參與了三國鼎立。經宮廷考試,狀元授予國子監編審,二等獎和花探編審。其余的進士都通過了考試,被稱為翰林院的庶吉士。三年後,考核合格者分別授予編輯、審稿等官職,其余分配到各部任主任,或由知縣優先錄用,稱為散庫。出生在庶吉士的人晉升非常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了進士或翰林不入閣的局面。明代鄉試和統考第壹場的八股文。能不能考上,主要看八股文的質量。所以壹般讀者往往壹生都花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句子為題目,只能根據題目的意思來說明意思。措辭要用古人的口吻,也就是所謂的壹代聖賢。格式也是死的。結構有壹定的程序,字數有限,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又稱“至義”、“至義”、“石聞”、“芭比文”、“四”等。八股文是由八個排對組成的文章,壹般分為六段。用第壹句話來破題,兩句話來承擔題目,然後說明原因,也就是緣起。八股文主體部分由初分享、中分享、後分享、捆綁分享四段組成,每段有兩段。文末用了壹個大結,叫大結。八股文由宋代經學演變而來(主要來自朱註)。八股文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了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專制統治的工具,也把科舉制度本身引入了死胡同。明末著名學者顧憤慨地說:“八股文盛而六經弱,十八室盛而二十壹史廢”。他補充道,“我認為八股比焚書更有害。”破落的清朝科舉制度與明朝基本相同,但實行民族歧視政策。滿族人享有各種特權,做官不壹定要經過科舉考試。雍正以前,清朝的科舉考試分為滿漢兩榜。旗手在省考和普考中享有特殊優勢,只考壹個翻譯,叫翻譯部。以後雖然滿漢壹起考,但還是漢人考的最多。科舉制度發展到清朝,日漸衰落。清代科舉
清朝人為了獲得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必須先參加子弟考試。參加子弟考試的稱為儒生或子弟學生,入學後稱為學生(清代有官學、州學、郡學,統稱為儒)。儒家思想和孔廟壹起被稱為龔雪。學生壹進學校就被教官(教授、學者、老師、教導員)管教。清初,學生還在龔雪求學(有月班和季考,後來成了名義),也叫謀生,俗稱秀才。這是“成名”的起點。學生分三種:最好的學生是林升,有壹定的名額,由政府給飯吃;其次是擴散,也有壹定的地方;新的“學生”被稱為附屬學生。每年學生會參加政治考試,根據成績依次升降。科舉考試分為三個等級:鄉試、中考和殿試。在獲得考試之後,它通常每三年在省會舉行壹次,也被稱為Dabi。因為是在秋天舉行,所以又叫秋魏。參加省考的是秀才(學生),但秀才在參加省考之前,必須通過省府巡行舉行的科學考試,只有成績優異者才能入選參加省考。鄉試後稱舉人,第壹名為謝園,第二至第十名為“雅苑”。鄉試後第二年春在禮部舉行考試,故考試又叫李未、春衛。參加考試的人是舉人,他在考試中獲勝後被稱為龔氏,第壹個名字是匯源。考試結束後,通常會進行復試。清代科舉制度分為兩個階段,壹是科舉的初審,二是科舉的正式考試。科舉的初試有三種,壹種叫童考,
壹個叫年度考,壹個叫理科考。兒童測驗,又稱“智力測驗”。當壹個男孩開始參加初試時,他被稱為“男生”。經過壹定的考試選拔,到縣上督學那裏考試,督學考試合格就可以稱為“秀才”。金範當了很多年的男學生,最後他考上了壹名學者。學者每年考壹次,也是壹個擇優錄取的過程。這就是所謂的“年度考試”。每三年我都要參加壹次大考,叫做“理科考”。三年考壹次,主要是推薦舉人考試資格。如果妳通過了這次考試的提名,妳就有資格參加舉人考試。金範剛好趕上孩子的考試,也是科目壹考試的那壹年。他考上了兒童節狀元,自然有資格參加舉人考試。這是科舉的初試。狀元被翰林院授予剪輯,二等獎和花探被翰林院授予剪輯。其余進士又參加了科舉,學習聖旨所寫的詩詞賦。選了擅長文學書法的庶吉士,其余的都頒給了校長(各部職員)和知縣(其實要取得校長和知縣的職位,需要候選人和候補,終身不得為官者)。庶吉士在國子監的特教堂(也稱為普通堂)舉行了三年學業結束時的“三歲”考試。成績優秀者由國子監授予編審(原來是國子監二等編審,國子監三等審),其余分配到各部任校長或各省任知府。接下來是正式的科舉考試,它也有三種類型:鄉試後,鄉試後,宮廷考試。鄉試每三年舉行壹次,即子、毛、吳、尤四年八月。通過了省考,就叫舉人,舉人其實就是有資格做官的候補官員。按照清代的科舉制度,舉人可以到吏部登記,獲得壹定的官職,成為縣官。當然這個職位很少,每年人數大概在40到130。陪審團的名額很少,所以陪審團裏等著當官的人就更少了,所以經常有候補官。這是第壹種農村考試。下壹步是嘗試。繼省考之後,考試於次年2月舉行。鄉試考完了,第壹年八月考完,第二年二月,就是春天了。我去北京考的時候叫“春考”,就是這個考試。考上了就叫龔氏,龔氏每年大概有300個名額。期末考試結束後,在期末考試後的第二個月,大概是4月份左右,會有第三次考試,宮考。殿試是皇帝在太和殿親自進行的考試。他通過考試後,被任命為科舉秀才,可以直接入仕。科舉考試的內容上述考試主要是八股文和詩歌。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與宋代的經學略有相似,但措辭應該是古人的口吻,所謂壹代聖賢。結構有壹定的程序,字數有限,句法上要求排比,也稱巴比文、石聞、史義、誌義。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考試的主要內容是儒家經典,從五經中選取壹定的,如詩、書、禮、易、春秋。
要寫的題目。題目和寫作方式都有壹定的格式。八股有四段,每段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筆,後來叫八股。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關系到壹個人能否升遷,關系到他能否在科舉中升遷。所以在小說中說:“今天子重文章,不必談漢唐。”“漢”指的是漢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詩,漢代的文章,唐代的詩詞歌賦,都沒有今天帝王看重的八股文重要。八股文在當時很重要。所以當時的人壹心想著八股文,只有八股文才能敲開科舉的大門。殿試和宮試是皇帝考試的主要考官。宮試由貢士參加,獲獎後統稱進士。宮考分三級錄取。第壹份給進士和,第二份給進士出身,第三份給進士出身。第壹個錄取了三個學生,第壹個俗稱狀元,第二個俗稱老二,第三個俗稱譚華,合稱三丁家。第二名,第壹名,俗稱傳記。形式
自隋朝以來,各個朝代的科舉考試科目壹直在不斷變化。從不同朝代科舉考試科目和形式的變化,可以看出統治階級用人的取向,也反映了不同時代對人才的需求。文帝只問問題,楊迪開十科。唐代考試科目很多,常設科目主要有明靜(經學)、進士、(法學)、(寫作)、(算術)。到了明朝,進士只有壹科。清朝打擊明制,但也開設專門(專科),如博學、翻譯、經濟學等。除了特別的科目外,明靜和進士的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不同朝代的考試形式也不同。唐代主要有墨夷、口試、貼經、戰術和詩歌等。宋代主要有《景宜》、《韜略》、《詩品》等。到了明朝,只有壹個景宜。墨意和墨意是圍繞儒家經典和註釋的簡單問答。在壹篇論文中,這樣的題目往往多達30到50個。口試是口頭回答類似墨夷的問題。死守經典,就像現代考卷裏的填空,默寫。考官從名著中選壹頁,在試卷上印壹行。按照這壹行,考生要填寫與之相關的上下文。提問提問,就是討論。考生根據考官關於道德或政治的提問,發表自己的看法,提出對策。政策問題涉及面很廣,包括政治、教育、生產、管理等。,比貼經和墨學難,有些還有點實用價值。詩與賦
詩詞賦,永隆二年(681)有人認為明朝抄義文章多,只講老戰術,仍未能顯示其真才實學。他們建議加兩篇(壹詩壹賦),於是開始了詩賦考試。經典義是圍繞書的意義展開的討論。如果在政策制定上還有考生發揮的空間,儒家經典中沒有個人思想,考生只是遵從朝廷指定的“聖賢書”。從宋代開始,經學和墨學的意義就被經學所取代,而到了明代,經學就被簡單的考了,讀書人真正進入了壹個“死讀書,死讀書”的死胡同。完全地
起初東亞的日本、韓國、越南都在中國舉行科舉,越南廢除科舉是在中國之後。16、17世紀,歐洲傳教士看到了中國的科舉制度,並在遊記中介紹到歐洲。18世紀啟蒙運動時期,很多英法思想家都推崇中國的公平正義制度。19世紀中後期英國確立的公務員錄用辦法,規定政府公務員通過定期公開考試錄用,逐漸形成了被歐美國家效仿的公務員制度。英國文官制度采用的考試原則和方法與中國科舉考試非常相似,很大程度上吸收了科舉的優點。所以有人把科舉稱為中華文明的第五大發明。今天的考試制度在壹定程度上還是科舉制度的延續。弊端根據錢穆先生對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好的制度若能長存,必窒息政治。”隨著科舉制度的發展,特別是在封建社會,科舉制度也會產生壹些負面影響。壹是因為統治者改變了考試的內容,科舉成為束縛知識分子思想的枷鎖。明太祖將源於元代的八股文正式定為科舉文體。這種文體由四段組成,即題、題、起、頭、份、中份、後份、梁份。後四段都有兩個對立的字,是* * *八股,所以叫八股文。八股文的主題應該是代表聖人來表達,就是在孔子思想的指導下寫文章。在清代,聖人擴大到包括孔子弟子和朱等理學家,並要求朱的寫作風格。乾隆以後,詩試成為科舉考試的重要項目。試詩和八股文壹樣,有固定的公式,也是八股文十六句,但八股文變成了六句。第壹聯如題,第二聯如題,三聯如談,第四聯如中股,第六聯如後股,第八聯如捆股。我們必須發揚孔孟和朱的思想,我們不能隨意表達我們的感情。八股的初衷,我覺得可能是用固定的格式寫,方便考官打分,體現“公平”。否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寫作風格,就會出現“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局面。但是,後來卻成為統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因為八股文的考試,不擅科舉者的思想受到壓制,壹些知識分子在學術上、思想上無法創新。這導致思想落後,科技發展也停滯不前。甚至產生孔乙己這樣的科舉犧牲品。第二,科舉制度也產生了家庭悲劇。因為科舉制度和優待的豐厚榮譽,加上科舉也是普通人出人頭地的重要途徑,所以經常出現窮人高中畢業後拋棄妻兒的悲劇。我相信陳世美(首先,這只是國劇中的人物,據考證純屬子虛烏有。壹個古代的皇帝怎麽會這麽詭詐?其次,這也是個人道德的問題。)眾所周知。雖然這很重要,因為當事人的思想價值觀和責任感,但科舉畢竟給了這樣的生存土壤。最後,科舉制度導致官員腐敗。隨著歷史車輪的推進,科舉制度政治化了,師生關系的教育化導致了師生關系的盛行。這就造成了嚴重的裙帶現象。這些師生關系在官場上互相幫助,官官相護。清朝乾隆時期的貪官汙吏就是最好的例子。在乾隆皇帝的寵信下,稱霸天下,收受賄賂,富甲壹方。而且很多時候以科舉的名頭為誘餌,向考生索賄。這不利於國家構建公平、公正、公開的社會良好體系。造成了官場的黑暗和社會的混亂。總之,科舉制度的負面效應主要不是制度本身的錯,而是制度本身應該承認科舉是壹個選拔官員和人才的好制度。科舉制度是選拔人才,也可以選拔傳統社會的人才,委以重任。至於明清科舉的八股文風,以及中國重藝術輕技術,重人文輕自然的傳統,才是明清以後科技落後的真正原因。許多論者把科舉作弊看作是科舉制度的弊端,如應試、賄賂考官、接頭等,認為晚清科舉制度作弊的盛行說明科舉制度黑暗。其實從宋代以後的考場基本規章制度來看,作弊是人的問題,不是制度本身的問題。甚至現在高考還會有作弊。女性被排除在選拔範圍之外,不能歸咎於科舉。沒有科舉制度,古代女性也沒有參政的權利,這是古代社會的性質決定的。賄賂是在唐代武則天時代建立的,用來隱瞞考生姓名,以減少考官認出作者的機會。這種做法在宋代以後成為壹種法規。同時發明了抄錄的方式,由專人抄錄考生試卷,送去閱卷。這樣考官連字跡都看不懂。但考生還是可以和考官約定用特定的句子或詞語作為暗語,也就是所謂的“買通關節”。為了減少這種可能性,從宋太宗開始就建立了鎖定醫院的制度。每次考試的考官分為很多考官和副考官,都是臨時任命的,互相監督。考官接到預約後,當天就要進入貢院,直到考試結束,成績公布後才能離開。妳不允許接待客人。如果考官要從外地監考,進入省內後可能不接待客人。如果行賄被揭發,行賄受賄者可能被執行死刑;同壹個場地的考官也可能受到牽連和處罰。清初發生了丁酉案(順治十四年)和順天、江南、河南、山東、山西五宗詐騙案。最後江南16戶房主全部被判有罪,數十人被判死刑或流放到上陽堡寧古塔。其間,數百名舉人隨清兵進京重考。這是中國科舉史上最大的作弊案。有人認為這是清初嚴懲科研作弊的具體措施,也有人認為是清朝初入中原的滿族統治者用嚴酷殘酷的法律震懾漢族知識分子,從而達到鞏固統治的目的。唐朝的科舉考試中,為了防止作弊,已經設置了禁軍。自宋代以來,考試都在貢院內進行,貢院內的考生用墻隔開,稱為宿舍。考生不得喧嘩或離開會場,防止傳紙或留言。但是,夾帶經文的作弊方式壹直以來都是屢禁不止,層出不窮。常見的方法有把經文藏在衣服鞋襪裏,或者幹脆寫在衣服和身上。其他各種個人物品,包括文具、食物、蠟燭等等,都被用作夾帶。明清科舉的安保非常嚴格,要求“壹張紙不得帶入考場”。除了吉貝在進入會場前的仔細搜查,乾隆甚至發文詳細限定考生帶入會場的各類物品規格。比如:硯、炭、餅的大小和厚度;水壺和燭臺的材料;甚至連刷子和籃子的款式都有限制。另外,舉報夾帶者有獎勵,被發現者不僅要取消資格,還要當眾示眾。然而,考場舞弊從未得到徹底有效的打擊。有壹個傳說,壹個舉人在考試時,把隨身攜帶的書掉在了地上,但下令檢查的王子為他蓋上了,說:“妳為什麽帶著賬本入場?”到了清朝,連肛門都要檢查,辮子也要開叉,可見科舉作弊的嚴重性。代考在唐代相當普遍。為防止替考,要求考生提供詳細的身體特征簡歷。入場前,考官會根據考生簡歷核實其身份。但是,代考作弊現象似乎並沒有完全杜絕。如民國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胡·,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槍手”。他在清末兩次參加鄉試,都中了標。唐朝的武則天開創了選拔武將的武學考試。清代更名為吳克。歷史上,吳居易曾被關押過約500次。與文官科舉相比,軍事科舉更不受重視。歷朝歷代的軍事演習,有時廢除,有時恢復。武術出身的地位也低於文科出身的學者。唐代的武術主要考的是舉重、騎射、踏射、卡賓等技術。此外,對候選人的相貌也有要求,要“軀幹雄偉,能當將軍”。宋代規定武功不僅要用兵,而且要“壹副謀略”,孫武《孫子兵法》有問。明代改為“謀略第壹,武功第二”。如果答題筆試不及格,就不能參考武考。初試筆試,考了三道題,試了兩道題,另壹道題是關於四書的。後來四本書的書名都改成了《吳京口述》。武術測試要求九箭至少三發,九箭至少五發。到了清朝,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兩次六箭,中間三箭合射。步驟中的九個箭頭中的五個被合並。之後比力量,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頭。弓分八力、十力、十二力;刀分80、100、120斤;石頭分200、250、300斤。只有通過考試的人才會參加筆試。宋代以前,沒有“武狀元”。第壹個武術狀元是福建的伊雪,他出生在宋神宗。後來與西夏作戰犧牲。歷史上出生於武舉的著名武將有唐代的(唐玄宗初年武舉不同)、北宋的許(生為秀才,後棄文習武,授武狀元)、明代的戚繼光(明世宗嘉靖年間為秀才)等。年,中國很好回答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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