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瀘州市國家保密局直屬事業單位優秀人才引進瀘州市委值班服務中心工作,根據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1年2月2日發布的《關於公布的公告》(以下簡稱《目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第壹,引進工作崗位和人數
瀘州市國家保密局直屬事業單位中,瀘州市委值班服務中心(全額撥款公益性壹類事業單位)擬聘用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人。詳見瀘州市2026年歸國優秀人才需求目錄,5438+0。
二、引進對象和條件
(壹)介紹對象。
符合目錄中相應崗位條件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瀘州市在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外)。
(2)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人民憲法,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勇於進取,責任心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夠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瀘州市2021年度優秀歸國人才目錄》中要求的申報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學位以學位證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或學位證為準。考生須在7月31,20265438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明原件,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查或取消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4.年齡:符合《目錄》確定的年齡條件。出生日期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年齡計算截至2021年2月26日(報名截止)。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事業單位人事回避管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65〕1號)中規定的相關回避規定。
6.服從單位的崗位安排和調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各種刑事處罰或開除。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
3.黨紀政紀都沒有解除。
4 .仍處於試用期的新錄(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人民法院按照《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管、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通過司法程序認定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導入原則
此次引進回國優秀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公平、雙向選擇、擇優錄用的用人機制。
第四,介紹程序
(1)資格審查。
1.初步資格考試
招聘單位根據2月26日或之前在目錄中公布的網上報名郵件,或2月22日在中國酒城國際人才港現場招聘會上提交的報名材料,根據引進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並逐壹電話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初審結果(未收到初審結果通知的應聘人員請於3月26日前與招聘單位聯系,電話:2021)。
2.現場資格確認
資格初審合格者攜帶《目錄》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兩份)進行現場資格確認。資格確認時間:4月5日2021(9:00-12:00;14:30-18:00),地點:瀘州市江陽區大山坪路南段1號樓4樓403室,聯系人:黃興華、何檳(0830-3116337)。
現場資格確認所需材料要求(可不提供2月22日中國酒城國際人才港現場招聘會已提交的材料復印件):
(1)報名表(目錄附件2,雙面打印在A4紙上,本人簽字,否則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不予認可);
(2)兩張1寸免冠證件照;
(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生需提供經教育部相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書。
溫馨提示:2021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註明專業、學歷、學位等信息的證明。經學校審核並加蓋新鮮印章的,還有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須聯系相關高校或省級以上相關科研機構對其留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視為合格。
(四)申請人為瀘州市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審批意見(模板見《目錄》附件3)。
(5)發包人要求的其他資料。
報考人員無法出席現場資格確認的,由本人親自寫委托書(寫明委托事項和理由)委托他人進行資格確認,委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資格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的要求,將由報名後資格審查、考核中復審、公示後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於直接考試和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如有任何壹個環節達不到崗位要求,將被取消錄用資格,後果自負。
溫馨提示:確認現場資格時,請始終佩戴口罩,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來自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高發地區的考生應符合“14天隔離和兩次核酸檢測陰性”的相關要求(其中1檢測結果應在現場資格確認之日起7日內出具),否則不能參加現場資格確認。其他來自新冠肺炎肺炎低風險地區的考生,以“四川天府健康通”綠色代碼參加現場資格確認。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有關規定適時發布。
(2)組織評估。
1.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評估方法。采用面試的方式,面試總成績為100。因面試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未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為零分的,或面試成績低於80分的,不確定為體檢、政審和聘用對象。
溫馨提示:請全程佩戴口罩,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來自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高發地區的考生,應符合“14天隔離、兩次核酸檢測陰性”的相關要求(其中1檢測結果的出具時間應在考核之日起7天內),否則不能參加考核。其他來自新冠肺炎肺炎疫情低風險地區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綠色代碼參加考試。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有關規定適時發布。
(3)體檢和政審。
1.體檢人員的確定:瀘州市國家保密局根據招聘名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擬進入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將再次組織擬進入體檢人員進行面試。
2.體檢應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和《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就業體檢項目,維護HBsAg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申請人對當日或當場未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綜合醫院進行,且只進行壹次,只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實施情況、是否需要回避等,檢查其是否符合報名資格,並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不符合條件、反映不好、有嚴重精神疾病者,可暫停甚至取消資格。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額遞補。
(4)檔案審查。
體檢和檢驗合格人員的檔案審查。
(5)宣傳和聘用。
經考試、體檢、政審、檔案審查合格者,由瀘州市國家保密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在瀘州人事考試網、瀘州市國家保密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問題反映且有證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而取消資格所產生的空缺不予遞補。
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等相關手續。
考生為2021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1年7月36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方可辦理正式錄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為其他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依法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得聘用。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動詞 (verb的縮寫)紀律和監督
(1)紀律監督貫穿招聘全過程。申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出入或弄虛作假,取消考核資格和成績。在考試、體檢、考察和檔案審核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終止已簽訂的合同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應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規定,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得弄虛作假,從事私下打招呼等非組織活動。對違反幹部人事紀律和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壹經查實,將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三)本公告由瀘州市國家保密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政策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3116337(瀘州市國家保密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0830-3195902(瀘州市紀委駐市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瀘州市國家保密局
2021三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