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規定,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並且不得以補休或者補休代替。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但不能安排休息日或者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沒有為員工規定調整或補休的時間,員工有權要求雙倍工資。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150%。雇主要求員工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以上內容是對勞動法關於加班規定的相關回答。
法律客觀性:
我國《勞動法》規定,加班是要付加班費的,通常是要加班的。比如勞動者晚上需要支付1.5倍的工資,周末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法定節假日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資。今天我們就來具體了解壹下勞動法對加班有哪些規定。壹、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其他工作和休息措施。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下列節日休假: (壹)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第四十壹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得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壹條的限制: (壹)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時,必須及時修復;(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二。加班工資: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並且不得以補休或者補休代替。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休息日或者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沒有為員工規定調整或補休的時間,員工有權要求雙倍工資。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150%。雇主要求員工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三。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將加班時間乘以各單位的工資標準(即加班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或加班小時數乘以小時工資標準),再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乘以相應的倍數。但從《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只能知道加班相對於正常工資的“倍數”,即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分別按照工資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資,但沒有規定各單位的工資標準(日工資標準或小時工資標準)。這也是壹些用人單位任意克扣、少發勞動者加班工資的根源。這是《深圳市職工工資支付規定》明確規定加班工資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標準計算的壹點。因此,我國也應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防止用人單位利用法律的不完善,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四。加班費計算公式1。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的計算:加班費=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1.5×加班時間2。休息日加班工資的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 2。五、總結《勞動法》規定,未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或者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因此,每個勞動者都應該對勞動法中的加班知識有壹個全面的了解,知道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