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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信訪維穩示範工作方案

第壹條2021信訪維穩工作方案模式

為進壹步夯實我局綜治維穩信訪基礎工作,充分發揮綜治信訪在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積極推進“平安洪湖”建設,經我局黨委研究,成立了我局綜治維穩信訪領導小組,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壹、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屆十中全會和上級有關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市“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大局,把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新農村建設作為首要任務。按照“建設平安洪湖、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和“主體不變、分工協作、共同行動、方便群眾、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原則,整合現有力量,創新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真正把該局信訪領導小組辦公室打造成不穩定因素的匯集中心、社情民意的反饋中心、矛盾調處和維護穩定的指揮處置中心。

第二,整合的方式

我局按照“整合資源、優勢互補、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整合力量、規範行為、完善制度、創新機制,構建信訪綜治維穩總體思路,整合監察室、法制室、辦公室、人教辦等部門,在工作職能和性質不變的基礎上,實行集中辦公。該局綜治領導小組設立了集中接待辦公室,該局綜治領導小組下設民情信息收集組、人民調解工作組、治安防控指揮組、跟蹤問效協調組四個工作組,實行了“五統壹”工作機制,即統壹受理信訪、 統壹分流矛盾糾紛處理單位,統壹協調疑難復雜問題,統壹調配人力物力,統壹跟蹤問效,確保局領導班子高效運轉

三。綜治維穩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部門的任務;研究制定矛盾糾紛調處和社會治安防控工作計劃,並負責監督實施。

2.定期排查轄區內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協調有關方面應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和趨勢。

3、及時總結和匯報調處矛盾糾紛的經驗和做法。

四、綜治維穩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運行措施

我局綜治維穩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程序:按照“集中接待、統壹審批、集中辦理、配合、舉報、跟蹤”六個步驟操作。可以概括為實行“五個統壹”:

1,統壹受理信訪。局綜治維穩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來信來訪,根據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填寫《洪湖市財政局綜治維穩信訪工作接待記錄》,對於壹些簡單的問題,通過解釋能讓群眾滿意的,當場解釋解答;如壹時解釋不清,需要其他部門和部門處理的,填寫《案件受理登記表》,報綜治維穩領導小組主任批準。

2.統壹矛盾糾紛的處理單位。各類矛盾糾紛在局綜治辦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立案後,根據糾紛性質,經局綜治辦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主任批準,填寫《案件移送通知書》,並責令相關部門和單位完成。

3.統壹協調疑難復雜問題。對涉及多個部門和單位的疑難復雜糾紛和治安問題,該局綜治維穩信訪領導小組要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解決。

4、人力物力的統壹調配。資源整合首先是人力物力的整合。整合後,該局綜治信訪領導小組維穩力量相對集中。對於壹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特殊時期的穩定工作,該局綜治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可以統壹調配人力物力,各部門各單位通力合作,確保任務按時完成。

5、統壹跟蹤效率。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時限要求認真辦理局綜治維穩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並將辦理結果及時上報局綜治維穩信訪工作領導小組,以便局綜治維穩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掌握、統籌安排,將分流的工作落實到各部門、各單位。

第二章2021信訪維穩示範工作方案

今年信訪維穩防惡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圍繞縣委提出的“xxxx”工作方案,全面推進信訪工作規範化、信息化、法制化,加強市場管理,促進市場繁榮,切實推進依法行政,實行安全工作壹票否決制,結合整改落實專項治理“回頭看”活動和教育實踐活動,進壹步加強機關文化建設,全面提高信訪和群眾工作能力。

壹是以制度創新為突破口,不斷提高信訪工作水平。

1.創新群眾工作統壹信訪工作機制載體。繼續堅持上級精神具體化、外地經驗本土化、地方工作專業化、工作措施規範化的創新原則,把制度創新擺在突出位置,進壹步鞏固和增強源頭預防的成效,落實責任、暢通渠道、就地解決工作,制定相關實施辦法,努力形成規範信訪、按制度處理信訪、以制度強化信訪責任的有效機制,確保文光新體制的和諧穩定。

2.創新信訪績效考核體系。制定出臺與市縣掛鉤的信訪績效考核辦法,加大獎懲力度。每年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壹批先進單位和個人,報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考核不達標或排名靠後的,納入信訪重點管理單位。

3.進壹步強化初訪的分辨率。要高度重視初信初訪工作。強化首訪責任制,提高按期辦結率和利益投訴停訪率,確保以最快的時間、最低的成本和效果解決信訪問題,切實在首訪中解決問題,防止初信初訪演變為重復信訪和信訪積案。

4.做好群眾初始信訪的化解工作。嚴格落實首問首辦責任制,進壹步強化交辦督辦,提高壹次性解決率。註重把接訪、走訪幹部作為領導幹部走訪的重要方式,增強走訪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定期組織開展領導接訪工作。

第二,切實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1.加強排查調處,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

壹是加大排查力度,及早發現苗頭,繼續落實聯合排查責任,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類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深入排查,堅持半年壹次的定期排查制度和重點地區的經常性排查制度,針對當前經濟形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做到預警先行、控制先行,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進行認真分類梳理;

二是整合維穩力量,有效化解隱患,梳理不穩定因素,分解落實聯動化解責任,形成各類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使90%以上的隱患和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2.完善群體性事件應急機制,提高預防和處置水平。建立健全組織指揮、情報信息、人力調配、群眾工作、輿論宣傳、後勤保障等應急預案。,做好應對群體性事件的準備工作,積極開展針對性演練。

加強對群體性事件和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要以控制和處置好群體性事件為目標,努力做好群體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發生群體性事件,主要領導親臨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工作,采取果斷措施,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做好善後工作,防止事態再次發生,正面教育引導群眾,依法依規、依政策辦事,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3 .堅持以人為本,深化平安建設,解決群眾困難,維護社會穩定。

壹是深化法制宣傳,提高全民法律意識;

二是管理特殊群體,做好幫教工作;

第三,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是繼續大力實施“惠民行動”,紮實開展“送溫暖”活動;

五是積極開展法律援助,暢通人民訴求渠道;

六是配合政法機關開展社會治安“嚴打”整治,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形成風清氣正、人道救助、和諧有力的良好氛圍,營造積極向上、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第三,全面做好防惡工作

1.加強反邪教網絡建設。依托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將反邪教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平臺,加強網格化管理,將防控邪教納入網絡成員職責,構建全面防禦、有效管控、精準打擊、高效運行的基層邪教防控網絡。實現基層防控工作的早發現、早報告、早應對、早處置。

2.加強反邪教隊伍建設。要加強情報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機制,實現情報信息資源共享。

3.整合基層反邪教力量。落實基層黨組織防範和處置邪教的責任,整合綜治維穩力量,充分發揮老黨員、糾紛調解員、法制宣傳員等隊伍的積極作用,做好基層反邪教工作。充分發揮群眾作用,協同做好反邪教工作。

4.依法加大打擊力度。綜合運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組織開展打擊邪教的整治行動。定期開展網絡和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確保邪教出版物不流入市場。

5.加大反邪教的社會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作用。在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常規媒體的同時,註意利用網絡、短信、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宣傳邪教的危害和反邪教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識別邪惡、辨別邪惡、防範邪惡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全社會對邪教的免疫力。

第三章2021信訪維穩示範工作方案

20xx年是貫徹黨的精神的壹年。為認真落實市、區信訪工作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信訪綜合民調工作,推動我局信訪工作再上新臺階,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壹、指導思想

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精神,緊緊圍繞市、區兩級工作,建立科學、高效、規範的信訪工作機制,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良好的信訪秩序,為加快“科教興市”、建設“美麗瀟湘、美麗永州”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兩降壹減”,即信訪總量和越級上訪量明顯下降,信訪存量減少,全省未發生壹起信訪進京事件。保持全區信訪工作整體水平,確保我局信訪形勢穩定可控。

三、工作原理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解決問題、及時就地解決與引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突出重點、兼顧壹般、註重時效性的原則;堅持事先辦事、急事特辦的原則;堅持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

第四,組織領導

維穩和信訪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團隊領導:XXX

常務副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各大隊隊長、部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胡誌華同誌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協調服務、督促監督等事宜。

動詞 (verb的縮寫)職責分工

(1)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了解和掌握城管系統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情況及動態;

2.對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提出對策和建議;

3.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處理跨部門、跨行業信訪突出問題;

4、督促檢查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2)接待處的職責

1,負責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做好接待記錄和信訪登記,根據信訪內容提出處理意見,交由局辦公室簽收處理。

2、負責登記上級機關和主管部門辦理的信訪事項。

3.協調處理重要來信來訪。

4、督促檢查本系統內信訪事項的處理情況。

5.研究掌握本系統信訪信息,統計信訪情況,報告信訪處理情況。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局辦公室的職責

1,根據信訪類別,及時送批、交辦、轉辦;

2、負責信訪工作會議紀要;

3、協助其他部門和單位處理重大疑難事件、突發或群體性事件;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部門和大隊的職責

1,做好信訪接待工作。

2、做好信訪辦交辦的信訪事項的處理工作。

3、做好領導交辦的信訪工作。

4.根據需要牽頭或協助處理涉及多個部門的信訪事項。

5、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辦結,並及時向信訪局報送信訪事項處理情況。

不及物動詞工作流程

(1)處理訪問

1,信訪辦負責具體接待工作,必要時可聯系相關部門和大隊參與接待。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內處理的,告知信訪人向責任部門提交,退回信訪材料。現場回答不了的,告訴他們辦理流程和時限。

2、信訪辦根據信訪人的信訪事項,做好接待記錄,並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主要負責人閱批。

3、局辦公室根據主要負責人的批示,將信訪記錄交相關負責人或科、大隊進行處理。

4、相關負責人根據主要負責人的指示組織部門和大隊開展信訪工作。

5.接訪完成後,經辦人應在收到的信訪件上簽署本部門、大隊的處理意見,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後,及時將相關原始材料和辦理的書面材料提交信訪辦,局部門、大隊作出相應的立案處理。

(二)來信來訪的處理

來信來訪包括:

1.信訪人以書面形式向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發出的信件;

2.各級政府網站和領導郵箱發布的電子信訪;

3.涉及城管糾紛等問題的信件。

處理程序:

1,局辦公室統壹簽收,報主要負責人閱批,並根據批示轉相關負責人或處、大隊辦理。

2.信訪事項處理完畢後,經辦人應當在信訪回執上簽署本部門、本大隊的處理意見,經經辦人和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後,連同原信訪事項及處理情況壹並報送信訪局。

3.信訪局對信訪材料進行歸檔整理,填寫信訪臺賬,並根據需要組織相關部門和大隊進行回訪。

(3)特殊情況的處理

1.重復信訪: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處理的,可以在原登記中註明。如遇來訪,可當面告知其相關情況及信訪規定。

2.涉及多個部門、大隊的信訪案件:經主要負責人批示後,明確牽頭部門(大隊)和協辦部門(大隊)。牽頭部門(大隊)應積極聯系相關部門(大隊),協辦部門(大隊)應積極協助、積極配合。辦結後,牽頭部門(大隊)負責將辦理情況匯總上報局辦公室。

3.涉及多個部門(大隊)的綜合信訪案件:

(1)案件由我局辦理的,包案領導應組織相關處室(大隊)主動聯系相關部門(單位),全權負責信訪調解工作。

(2)需要我局協助的,包案領導應組織相關分管處(隊)協助。

(三)綜合信訪案件調解過程中,屬於我局範圍內的,適用我局信訪工作制度。

(4)無地址、無姓名的來信來訪:信件登記後,無法回復。

七。工作機制

(壹)局班子成員信訪接待日制度

1.局信訪接待日程安排的時間為局班子成員信訪接待日(節假日順延)。

2.在接待日內安排壹名隊員輪流到市信訪局和區信訪局,隨時接待來訪。

3、現場可以回復,現場可以回復;現場不能回答的,經黨組會議研究後,安排有關部門和大隊進行答復。

(2)領導閱批群眾來信制度。

1,辦公室負責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並做好接待記錄,呈主要負責人閱批。

2、相關負責人根據校長的指示,組織相關科室(大隊)處理來信來訪。

(三)幹部來訪制度。

1.組織幹部定期走訪。主要圍繞市、區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排查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及時就地化解矛盾。了解中央、省、市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並督促落實。開展深入調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的意見和建議。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做群眾工作和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帶案來訪制度。對來京、省市、領導的信訪,要及時了解辦案進展,深入案發現場和相關單位,督促指導,確保結案。

3.監管擔保服務體系。加強對信訪工作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重點信訪事項處理情況和“三個壹”(壹個問題、壹個領導、壹個班子)工作機制落實情況的監督,加強督促和協調指導。針對信訪突出問題,深入基層壹線,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特別是疑難復雜問題的處理情況。

(四)突發群體性事件處理制度。

1.各經辦部門(大隊)和經辦人員要遵守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理信訪事項,避免發生突發性、群體性事件。

2、對於以下類別的來訪人員,各部門、各大隊應及時做好安撫工作:

(1)情緒、言語、行為明顯過激;

(2)身體狀況差,癥狀明顯;

(3)年齡偏大;

(4)訪客較多。

3、對於單個部門(大隊)難以控制的情況,經辦人應及時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應做好協助工作。其他部門(大隊)或員工有責任協助接待來訪人員。

4、安撫後,仍不能平復來訪者的情緒,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必要時可以聯系公安等部門求助。

(五)信訪工作責任制。

1,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局主要負責人負責信訪工作,重點問題親自解決;負責人負責信訪工作的協調和落實;其他責任人、部門、大隊“壹崗雙責”,按照分工和管理職責處理相關信訪事項。

2.信訪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信訪局《信訪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對因違法行政或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引發信訪問題,或推諉責任不及時認真解決,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嚴格追究相關部門(大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年終考評實行“壹票否決”。

八。工作要求

(1)熱情接待,認真接受。要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耐心聽取提出的問題,做好記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妥善處理他們的訴求。

(二)領導把關,及時報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合理分流”的原則。各部門、各大隊承辦的信訪事項辦結後,由承辦單位負責報分管領導簽發,連同信訪原件,辦理結果報辦公室登記備案。

(三)重點信訪、責任案件。各類重點信訪,經局主要負責人閱批後,交由其他班子成員辦理,承辦科(大隊)將辦理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以規範的文件形式由案領導簽字並加蓋科(大隊)印章後,報送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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