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出戲的情節
療法
監護
夫妻離婚是對方的人生選擇。對於有孩子的家庭來說,婚姻結束了,但是撫養孩子的義務依然存在。最近有壹部電視劇《以家庭的名義》讓人哭笑不得。講述了三個出身家庭的殘疾孩子在兩個父親的扶持下,互相扶持,治愈內心創傷的故事。
劇情畢竟是劇情,但現實中經常會出現父母離婚後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情況。
法院會怎麽做?為孩子而戰?中間
兒童監護權的所有權
讓父母離異的孩子依然在愛中成長?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怎麽算?
確定金額的標準是什麽?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在本期。
曹艷梅,民事審判庭庭長
結合真實案例,我來回答妳的問題。
曹艷梅
上海虹口法院
民事法院法官
案例1
學歷高,經濟條件好能成為撫養權的籌碼嗎?
張先生和王女士戀愛不久就登記結婚,育有壹子。然而婚後的瑣事漸漸消耗了他們的感情。兩年後,張先生向法院起訴離婚,同時提出3歲兒子的撫養權歸自己,理由是作為高校教授,文化水平和經濟條件明顯優於妻子。王女士則不同意小張跟隨父親的生活。她認為兒子從出生到現在壹直是自己照顧,包括分居期間,張先生只和兒子有過幾次視頻通話,甚至沒有給過壹分錢的撫養費。我雖然經濟條件不好,但對兒子感情很深,兒子應該自己養。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先生與王女士婚後共同生活,過於堅持各自的生活方式和習慣,未能相互包容。現在雙方都同意離婚,依法應該允許。至於雙方有爭議的子女撫養關系,孩子尚在繈褓中,且長期與王女士生活在壹起,生活環境相對穩定。減少他們婚姻關系的變化對孩子的影響是很重要的,離婚後繼續和王女士壹起生活更有利於孩子這個階段的成長。此外,考慮到孩子目前的生活和心理需求,探視方式可適當放寬,即每周六上午9: 00至下午6: 00,以後孩子的需求和學習時間發生變化時,雙方可協商變更,王女士應積極配合張先生履行兒子的探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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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依賴關系有哪些考慮?
吳女士和李先生是壹對夫婦?80後?壹對年輕夫婦有壹個兒子小李。他們結婚兩年後,感情破裂,離婚了。經法院調解,小李隨母親吳女士生活,李先生每月支付1.500元撫養費。幾年後,吳女士突然壹紙訴狀將前夫告上法庭,稱因孩子太小,自己無法照顧,請求判決改變小李與父親李先生的生活,她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李先生被前妻的要求嚇了壹跳。他認為前妻的生活狀況沒有改變。他在上海擁有壹套產權房,房子沒有抵押貸款,條件很優越。並按調解按月支付撫養費,不同意變更撫養費關系。
法院經審理認為,離婚後對子女的撫養應以有利於其身心健康為原則,結合父母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保護其合法權益。吳女士和李先生離婚時,約定孩子小李隨母親生活。目前兩人都是在職員工。吳女士未提供證據證明其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發生了不利於子女的變化。吳女士以上班為由,要求將孩子換成和父親李先生壹起生活。法院不予支持,據此駁回了吳女士的訴訟請求。
案例3
多子女家庭的撫養權如何判斷?
孫先生和嶽女士於2009年登記結婚,之後他們生下了兒子孫瀟和女兒小月。本來壹家四口的生活是幸福的。沒想到,由於婚後溝通不暢,兩人最終對簿公堂,要求離婚。然而,面對壹對可愛的孩子,他們的意見出現了分歧。父親孫先生要求孩子由自己撫養,嶽女士每月支付撫養費4000元。母親嶽女士也不願放棄孩子,聲稱自己家庭條件好,有利於孩子成長,要求將壹雙兒女判給自己,甚至要求孫先生不要贍養費。兩人僵持不下。
法院經審理認為,孫先生與嶽女士雖獨立結婚,但婚後未能妥善處理夫妻關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現在他們要求離婚並同意了。離婚後為了孩子的撫養,兩人育有兩個孩子。在雙方的願望下,壹人負責壹個孩子的生活。現女兒、兒子分別與孫先生、嶽女士生活在壹起。考慮到孩子生活穩定,還是維持現在的狀態比較好。考慮到兩個孩子日益增長的需求,法院進行調解。同時,考慮到兩個孩子年齡相差不大,雙方無需向對方支付贍養費。
案例4
單親撫養孩子是唯壹的方法嗎?
陳先生和應女士原本是壹對情侶。婚後,他們撫養了壹個活潑可愛的女兒陳驍。2017因長期積累的家庭矛盾,應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與丈夫陳先生離婚。她4歲的女兒陳驍獨自撫養,陳先生每月支付撫養費。陳先生辯稱,他的女兒陳驍出生時是由她的父母照顧的。他的妻子應女士很少陪孩子,孩子都是跟她登記的。目前兩人也同居了,感情很好。她是獨生女,有信心也有能力照顧好陳驍。這兩個人為了孩子的撫養權已經爭了很久了。
法官對雙方的撫養條件、撫養能力、分居期間子女由雙方輪流撫養的現狀進行了詳細分析,並結合陳先生家住虹口區、應女士家住不遠的靜安區的實際情況,建議雙方以半年或壹年的時間輪流撫養子女較為合適。
最後,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如下:女兒陳驍自調解協議生效當月起由雙方輪流撫養,輪流方式為陳驍於6月65438+10月1日至6月30日隨父生活,7月1日至6月65438+2月31日隨母生活,期間為半年。陳驍與壹方同居期間,撫養費由贍養方全額負擔。陳驍8歲後,雙方將討論孩子的撫養問題。
關於孩子監護權的五個問題
離婚後如何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
離婚糾紛中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核心因素是什麽?兒童最大利益原則?。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第1084條將撫養權的歸屬分為三種情況:
■第壹,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孩子應由母親直接撫養。
■二、子女已滿二周歲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則判決。
■第三,已滿八周歲的孩子,要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變更嗎?
法律變更撫養權的初衷是為了讓未成年子女在相對有利的環境中成長。在雙方協商或者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後,如果壹方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法院往往會按照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則處理。壹般來說,離婚後直接養父母的撫養條件沒有改變的,不會改變撫養關系。
多子女家庭離婚,如何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
隨著二孩家庭的增多,多孩家庭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應該因情況而異。總的原則是多子女利益最大化。考慮到孩子的年齡、感情、父母的撫養條件等等諸多因素,由父母單獨撫養還是由壹方撫養孩子,並沒有統壹的標準,可以根據個案具體分析確定。
撫養條件相似的離婚當事人可以輪流撫養子女。
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如何通過調解成為未成年子女?和壹方生活?有利於離異夫妻輪流撫養,有效緩解離異夫妻矛盾,最大限度促進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對於離婚糾紛案件,應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則為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基本價值取向,壹切以子女審判理念為依歸。在未來的撫養權爭奪戰中,撫養條件和撫養能力相近的離婚雙方輪流撫養未成年子女可能會成為新的趨勢。
離異父母如何正確行使探視權?
探視權是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壹方享有的法定權利,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有協助的義務。《民法典》第1086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壹方行使探視權時,應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學習生活為原則,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次數、地點、交接等因素應由雙方父母協商或由法院判決。
津貼
父母關系的變化對孩子有著難以忽視的影響。壹不小心就會掉進去。失戀?在陰影中。在爭奪撫養權的同時,子女撫養也是引發糾紛的重要因素。我們通過真實案例繼續看法院是怎麽處理的。
案例1
未成年人意外生孩子該付多少錢?
小張和小李是高中同學,對彼此都有著懵懂的好感。沒想到,小張在嘗了壹口禁果後意外懷孕,16歲生下壹名女嬰。孩子出生沒幾天,小李的家人把他接回來撫養,而小張休學兩年後再次出國留學,兩人分道揚鑣。沒想到,孩子3歲時,小李壹紙訴狀將小張告上了法庭。
小李主張孩子的撫養權歸自己,要求小張承擔從出生到18周歲每月2000元的撫養費。小張的法定代理人辯稱,他同意撫養權歸小李,但不同意承擔撫養費,因為小張目前在國外讀書,沒有經濟收入,負擔不起撫養費。
法院認為,基於子女撫養事實及雙方意見,判決子女撫養權歸小李所有。支付撫養費是父母的義務,但考慮到孩子出生時小張還未成年,且還在讀書,沒有穩定收入,孩子父親小李也無業在家。綜合實際情況、承受能力、子女實際需求等因素,小張應按照2019年上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承擔子女撫養費。在他完成學業並有穩定收入後,雙方可以就子女撫養費進行協商或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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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贍養費合法嗎?
公司高管毛先生和陳女士於2006年組建家庭,同年生下小毛。之後雙方因各種瑣事關系破裂。2014,二人同意離婚,並簽訂自願離婚協議,約定兒子由陳女士撫養。從2014至1.04,毛先生每月支付1.00萬元撫養費,直至年滿18周歲。
然而,離婚後,毛先生硬是放棄了壹年的撫養費。轉眼間,幾年過去了,兒子的費用逐漸增加,但毛先生拒絕履行承諾。作為的法定代理人,陳女士將毛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原協議支付三年的撫養費37萬元。毛先生說,簽協議是為了順利離婚,並沒有考慮到這是壹筆不菲的費用。兒子現在才幾歲,壹個月開銷遠不到1000元。高?撫養費實在無法承受,陳女士的投訴不符合正常生活標準的要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女士與毛先生在離婚時達成離婚協議。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就解除婚姻關系和子女撫養問題達成的協議反映了雙方的真實意思,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現在毛先生離婚後未按約定履行給付贍養費的義務,明顯不妥。為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其健康成長,法院根據陳女士的訴請,判決毛先生壹次性支付其子撫養費37萬元。
案例3
我生病了,我可以向我的父親尋求額外的支持嗎?
梁和程婚後不久就生下了兒子。沒想到,梁瀟患有先天性疾病,需要長期治療和護理。因種種原因,梁於2017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要求由他撫養,其父程支付贍養費。在法院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婚姻關系,兒子由母親撫養,父親程每月支付撫養費4000元,並支付看病前產生的醫療費57500元。
然而,梁瀟的先天性疾病很嚴重,需要反復手術治療和特殊護理。意識到經濟壓力壹人難以承受,同年9月,梁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再次起訴,請求判令程再次支付生前扶養費、護理費共計654.38+0.9萬元。程說,自己收入有限,面對每月4000元的撫養費和5萬多元的醫藥費,已經盡力多付出。
法院審理後認為,程某、梁某作為的父母,應依法分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梁瀟自出生以來壹直患有先天性疾病,在多次手術後需要持續的特殊護理,尤其是在其嬰兒階段。因此,梁關於額外護理費的主張是合理的。作為的父親,程應該承擔責任。根據患病護理的特殊情況、程支付的費用及其經濟狀況,判決程額外支付2015至2017護理費65438萬元。
贍養費糾紛中常見的三個問題。
撫養費的數額如何確定和支付?
《民法典》第1085條第壹款規定,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司法實踐中,子女撫養費首先由父母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時,壹般結合子女的實際需求、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對於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天價贍養費,義務人向法院起訴要求減免時,法院壹般會綜合考慮子女的實際需求、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判斷是否需要減免。目前司法實踐中並沒有必然要調整的臨界值,辦案中也還存在分歧。
確認後還能加贍養費嗎?
《民法典》第1085條第2款規定,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在司法實踐中,認定?必要嗎?情況主要包括:因孩子生病、上學等原因,實際需要的撫養費超過原數額。法院壹般會基於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對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判決補充撫養費的數額,這既是現實需要,也是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權主張撫養費?
《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因此,即使父母之間沒有婚姻關系,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仍然存在,必須承擔相應的撫養責任。父母本人因年齡或者身體殘疾不能正常勞動,又不具備正常收入條件的,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參照雙方經濟承受能力協商確定,也可以按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當父母影響勞動收入的障礙消失後,將考慮父母的承受能力和子女的實際需要,重新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讓孩子在父母的愛中健康成長,這是每個家事法官判案的重要理念,也是保護未成年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離異父母也要積極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按時看望孩子,離婚不失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