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告到詐騙電話,從垃圾郵件到販賣短信,個人信息的泄露讓人生活不堪。利用工作之便出售客戶電話號碼會承擔什麽法律後果?近日,河北雄縣人民法院審理的壹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將告訴妳答案。
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期間,被告人張某某利用其在移動營業廳工作的便利,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將客戶的手機號和驗證碼發送至各種微信拉辛群,讓他人註冊、JD.COM、淘寶等軟件賬號,每註冊成功壹個賬號獲利數元至十余元不等。至案發,張某某非法獲利9876.5元。
河北省雄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為他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信息出售給他人,侵犯了不特定公民的民事權益,據此向雄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雄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為他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情節嚴重,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同時,張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侵害了不特定公民的民事權益,損害了社會公眾的利益,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2022年6月30日,雄縣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壹年,並處罰金壹萬元。賠償社會公共利益損失9876.5元;在省級報紙和媒體上公開道歉,永久刪除所有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宣判後,被告人沒有上訴,公訴機關也沒有抗訴。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的陳述
河北雄縣人民法院院長張近年來,公民信息被泄露的情況時有發生,個人隱私受到嚴重威脅,給群眾帶來了極大的不安全感。販賣手機號和驗證碼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中的“重災區”,是打擊的重點。2021、1、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納入檢察公益訴訟法定領域,彰顯了國家加強多元化治理、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堅定決心。作為雄縣首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雄縣人民法院依法打擊被告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追究民事責任,雙管齊下形成合力,凸顯了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鮮明導向。在這裏,我想提醒大家,無論在哪裏,都應該遵守職業道德。非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不僅是民事侵權行為,也是嚴重的刑事責任。廣大群眾也要增強防範意識。當他人需要操作手機進行維修、繳費時,應註意其操作是否超出業務範圍,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專家評論
秦魏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和博士生導師對數字技術的應用在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率的同時,也給公民的個人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從目前的統計數據來看,通過出售客戶手機號碼和驗證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數量特別巨大,不僅危害公民信息安全,而且容易成為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等新型犯罪的根源,引發各種犯罪,影響人們的安全感,損害社會利益。該案是壹個典型案例,對個人信息保護和公益訴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顯示了人民法院在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作為和責任。
本案中,法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準確概括了爭議焦點,指出張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侵害了不特定公民的民事權益,損害了社會公眾的利益。在法律適用層面,被告人自首,認罪悔罪,依法作出判決。同時,法院也提醒人們要自覺增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不要輕易提供個人信息,不要隨意相信來源不明的消息和鏈接,謹防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給自己和他人造成損失。本案支持檢察官提起公益訴訟的請求。從社會效果來看,促進了全社會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共同努力,提升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質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