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不統壹的問題很不合理,有關部門正在考慮合並。針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並(以下簡稱“兩稅合壹”)的客觀趨勢,記者就當前利用外資情況、合並前後企業納稅水平、“兩稅合壹”對內外資企業的影響等問題采訪了中國稅務學會會長楊崇春、中央財經大學副校長王國華教授。楊崇春:“兩稅合壹”是目前壹系列稅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之壹。合並後的新企業所得稅法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統壹實施企業所得稅制度,便於納稅人及其納稅義務的認定,使所得稅覆蓋全社會的經濟活動;統壹實行適度低的稅率比例;統壹稅前扣除標準,規範稅基;統壹稅收優惠政策,形成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稅收優惠政策新格局。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兩稅合並是最好的時機: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改革開放不斷加快,兩稅合並面臨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宏觀經濟數據顯示,中國經濟進入了壹個新的快速增長期。中國稅收收入連續四年實現了高速增長。2001、2002、2003、2004年,我國稅收分別增長21.6%、15.2%、16%、25.7%,遠高於同期GDP增速。王國華:“兩稅合壹”的方案還在醞釀和完善中。方案成熟後,可以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然後頒布實施。今年的人代會沒有考慮這個建議,說明這個方案還不成熟。所以目前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無論如何,兩稅整合是大勢所趨。因為內外資企業適用兩套稅法,壹來不符合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則,二來也不能充分體現WTO原則。目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分別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按照規定,我國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名義稅率為33%,但外資企業實際稅負遠低於內資企業。這是因為外資企業還享受各種稅收優惠:比如為國內企業提供應稅工資,而外資企業的所有工資都在企業所得稅的稅基之外,在用工成本上給外資帶來優勢。納稅義務的起始日期不同。內資企業從企業註冊之日起納稅,外資企業從獲利之日起納稅。特殊行業優惠差別,生產型外資企業投資基礎設施行業,經營期超過10年的,經審批後可在“兩免三減”的基礎上再享受5年減半征收的特殊優惠待遇,內資企業不享受。再投資退稅,外國投資者將利潤就地轉為投資就可以享受退稅,而國內投資者基本享受不到這個優惠政策。在改革開放初期,由於我們的投資環境不佳,給予外資壹定的稅收優惠基本上是合理的。然而,這種扭曲的稅制在世界上並不多見。長此以往,這種優惠變成了外資對內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不僅不利於市場經濟秩序的規範,還會導致國家大量稅收流失。中國科技財富:兩稅並軌意味著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在稅基、稅率、稅收優惠等方面實現統壹。目前,人們最擔心的是統壹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否會影響外國投資的積極性,以及外國投資者是否會在短期內考慮撤資。
楊崇春:這個問題要具體分析。首先,稅收優惠政策在增強壹國吸引外資的競爭優勢方面的作用只是壹個輔助因素,而不是決定性因素。比如,烏拉圭曾經是世界上外資企業稅收最低的國家,但對外資吸引力不大;美國雖然不給外資企業稅收優惠,但壹直是世界上吸引外國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之壹。從未來趨勢來看,我國吸引外資的諸多有利因素正在不斷優化,投資領域進壹步拓展,潛在消費需求不斷增長,軟硬環境明顯改善,國家經濟發展勢頭在世界上突出和強勁,外商普遍將我國視為制造業轉移投資信心最強的國家。這些都表明,中國對跨國公司資本的吸引力只會增加而不會減少。
其次,由於許多國家沒有實行稅收優惠制度,大多數外國投資者沒有直接受益於稅收優惠政策。在與中國簽訂稅收協定的80多個國家中,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實行稅收優惠制度,這意味著中國因給予外資企業稅收優惠而放棄的稅收收入,大部分沒有直接惠及外國投資者,而是交給了資本輸出國政府。所以稅收優惠對外商有壹定影響,但不是最重要的。
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在華外商投資企業的虧損約占60%,但為什麽外資仍以每年數百億美元的規模進入中國市場,說明中國巨大的國內市場、低成本的生產要素和全球市場輻射力是外資趨之若鶩的根本原因。這主要表現在外資企業在母國投資產品研發等高科技方面,然後利用中國的市場、廉價勞動力和外商的優惠條件,在中國完成加工後將產品返銷母國和全球市場,從而將最賺錢的環節留在國內,當然在中國的賬面上顯示虧損。因此,企業所得稅優惠並不是對外商的最大吸引力,即使外商優惠政策發生變化,也不會影響其投資熱情。
王國華:值得壹提的是,在設計稅制時,是“綜合優惠”還是“具體優惠”值得認真考慮。目前,我們實際上正在執行“全面優惠”的原則。無論外資來源和投資方向如何,都應考慮在“兩稅整合”後采取“特定優惠”的原則。至於有人擔心外資可能會在並購後退出在華投資,我認為不會。原因有二。第壹,壹旦外資撤離,首先吃虧的是外資,因為外資在中國已經付出了壹定的投資成本。第二,外資在中國經營的過程中,有很大壹部分是通過價格轉讓的方式轉移的。中國經濟面臨著過度出口和過度利用外資的問題,中國缺乏有競爭力的微觀經濟主體成為制約其下壹步發展的瓶頸。以美國對華投資為例,外資在中國的資金成本不高於5%,以美國每年在中國的投資收益約10%來判斷,這5%的差額轉移到美國。最後,與周邊國家相比,25%的所得稅稅率對外資還是有吸引力的。畢馬威提供的壹份研究報告顯示,2004年全球69個國家(地區)的平均企業所得稅稅率(含地方稅率)為31.6%。其中,35.9%來自印度,42%來自日本,28%來自馬來西亞,35%來自巴基斯坦,32%來自菲律賓,29.7%來自韓國,35%來自斯裏蘭卡,30%來自泰國,28%來自越南,25%來自中國臺灣省,25%來自烏克蘭。
稅收優惠對外資流入的影響應該正確評價,不能低估或誇大。應該肯定的是,在吸引外資之初,考慮到外資進入新環境所面臨的風險,中國應該實行最吸引眼球、最直接的稅收優惠政策。然而,中國的市場經濟環境今非昔比。如今,外商更加關註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帶來的巨大商機。兩稅合並不會影響外商直接投資,也不能再用最初的誘惑來吸引外資,否則只會降低外資的質量和水平。中國科技財富:目前中國利用外資的成本在哪裏?如何通過優化外資利用結構來提高外資利用效率?
王國華:到2003年,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七大經濟體,2004年,中國超過意大利成為第六大經濟體。根據黨的十六大提出的目標,到2020年,中國經濟將比2000年翻兩番,按目前匯率計算達到4萬億美元。在此期間,中國將逐步超過英法德,成為世界第三大經濟體。在這個過程中,毫無疑問,利用外資將繼續幫助中國實現既定目標。但是,現在利用外資真的很混亂。壹方面,中國國內資本閑置,銀行有巨額存款。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已超過12萬億元;另壹方面,有許多吸引外資的有利條件。2004年,中國利用外資總額為640.72億美元,不到中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的5%。表面上看,企業吸引外資的資金成本並不高,但實際上,吸引外資的成本更多的是由政府承擔,而不是由企業承擔。因為吸引外資的成本還體現在稅收、土地、環境等社會成本上。正是因為政府承擔了大量的社會成本,才降低了外資企業的制造商成本,促進了GDP的增長。有鑒於此,我們在吸引外資方面要有壹個整體的考慮,統籌安排國內投資和國外投資。吸引外資首先要考慮資金需求,需求確定後選擇低成本的資本。從廠商的角度看,內資成本低就用內資,外資成本低就用外資。從政府的角度來說,現在應該盡可能盤活自己的資本。國內資本不可能閑置,銀行存款的巨額余額是資源的極大閑置和浪費。
對於吸引外資,不僅要考慮規模,還要考慮結構是否優化。從吸引外資來看,對農業的投資規模很小,比例很低;投資在第二產業中占比很大,但過於集中在中小型勞動密集型產業、壹般加工產業和壹般技術產業。而能提高我國工業化水平、產業關聯度高的大型項目和基礎工業項目投資不多。在第三產業中,外資過於集中於旅遊、房地產和公用事業等非生產性項目,而交通運輸、郵電通信、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等領域的投資比重很低。在這些條件的前提下,需要考慮調整外資的結構,不僅僅是規模,還要考慮引進的效率。要特別註意產業結構,什麽產業需要外資。要特別重視投資問題,適應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的需要,優化利用外資的產業結構,大力引進國外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和管理方法,建立以產業結構升級為目標的政策調整機制。從財政、稅收、貨幣、信貸等方面鼓勵外商投資基礎設施、農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限制外商投資過度集中的資源型加工業、房地產業和以落後技術為基礎的過剩行業。同時,針對外商投資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區的情況,要努力改善內地的投資環境,根據各地區的不同特點,出臺壹些更加優惠可行的投資政策,吸引外商投資。中國科技財富:合並後稅率多少合適,對財政收入和吸引外資有什麽影響?
楊崇春:合並後稅基會統壹,稅率可以適當降低。綜合平衡後,改革後的名義稅率在25%-26%比較合適。對於老企業,要給壹定的過渡期。從1994的稅改經驗來看,外商對當時的改革措施是滿意的。改革實施後,企業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很多。
短期來看,合並可能會對稅收產生壹定影響。但從發展的角度來看,壹方面,降低稅率會減少偷稅漏稅的動機,從而促進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另壹方面,降低稅率有利於減輕企業稅負,增強內資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從而擴大整個經濟總量,進壹步增加稅收。
王國華: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制度比較復雜,導致征管不規範。壹些假獨資、假合資的“假外資企業”頻頻出現。“假外資”是指中國企業通過其他渠道“走出國門”,然後作為外資回到中國投資辦廠的資本。“假對外投資”實際上被認為是對外投資,因為根據中國的法律,只要來自中國境外的資金都是對外投資。“假外資”是內資實施“稅收套利”的產物,是對稅率最敏感的外資。壹旦稅率上升,這些資本就會撤離。
內外資企業合並後,企業所得稅應選擇25%左右的單壹比例稅率。在國際上,通過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企業所得稅的考察,發現它們基本都采用單壹比例稅率,稅收總額在20%-25%的區間。相對於國際所得稅20%-25%的正常區間,在華投資的外資企業名義稅率已經達到,但實際稅收還沒有達到這個標準,而我國內資企業所得稅卻高於這個比例。合並後,內外資企業都將保持在25%的水平,真正體現了市場規律。《中國科技財富》:如果“兩稅合並”,是否有必要給外資企業壹定的過渡期?
楊崇春:“兩稅整合”後,為了防止外資企業的實際稅收水平與合並前相差太大,可以給外資企業壹個過渡期。比如,可以允許老的外資企業在壹段時間內延續老的稅率和稅收優惠政策,實行“老企業老辦法,新企業新辦法”。這給了外資企業壹個穩定的預期,不僅有利於進壹步加強外商在華投資,也有利於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我們認為,給外資企業壹個5年的過渡期應該足夠了,拖得太久會大大削弱“兩稅合壹”的正面效應。
王國華:在設定的過渡期內,現有的外資企業將給予過渡性照顧。在過渡期內,外資仍將享受中國政府承諾的優惠政策,從而保證外資的應有利益。但是內資企業仍然不會享受國民待遇,事實上對內資企業的不公平並沒有消除。國民待遇和平等待遇是不同的。國民待遇是指不歧視外商,給予優惠待遇並不違反國民待遇原則,但違反了市場平等原則。其次,過渡期會給外資企業帶來政策漏洞。例如,當最後期限到來時,他們可能會采取新的預防措施來抵消政策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