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根據生產任務的臨時需要,往往會雇傭壹些臨時工來完成壹些物料搬運、施工、設備吊裝、保潔等工作。然而,由於對臨時工管理和監督不力而導致的各種不安全現象成為企業安全管理和監督的薄弱點,使得企業安全工作充滿隱患。那麽,對於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應該怎麽做呢?
壹是加強安全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絕大多數臨時工文化程度低,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在施工過程中普遍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勞動、輕技術的思想。這就需要各用人單位把臨時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放在應有的高度,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以滿足我們的工作需要。
臨時工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廠級和作業現場(即車間級)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我們的做法是,臨時工必須先接受工廠安全部門的廠級安全培訓,並通過考試。廠級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相關法律法規、企業管理制度、企業職業危害因素及防護措施、相關安全知識、事故案例等。然後由綜合管理部向通過廠級考核的臨時工發放“臨時通行證”,持證進廠。進廠後,作業現場所在單位應對臨時工進行入場前的安全培訓教育(車間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行操作。車間級培訓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作業現場的相關規定、現場註意事項、應急措施等。
第二,與法人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由於臨時工具有流動性大、組織松散的特點,企業應避免直接使用臨時工,應尋求具有合法資質的勞務單位(以下簡稱外單位)合作,簽訂安全協議或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或協議。
1.外單位操作人員對自己操作的安全行為負全部責任,包括對我廠造成的各種危害、傷害等損失。
2.因自身原因給其他單位經營者造成損失的,責任單位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3.企業責任單位應有專人對所轄外來人員的操作和過程進行監控,作業現場所在崗位應派專人對其操作過程進行監控。
4.《衛報》對外單位操作行為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警告,並敦促其立即改正。不聽勸阻的,有權停止其運行,並立即向企業安全部門報告。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或協議和企業規章制度,企業安全部門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向有關人員和單位發出整改通知書,進行相應的處罰或提出索賠。
三、對於有特殊要求的項目,限制操作。
如前所述,臨時工具有文化程度低、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性大、組織觀念不強等特點,因此應對臨時工的工作項目進行嚴格限制。允許臨時工做的項目不能超出勞務單位的業務範圍和與企業簽訂的合同範圍。對有特殊要求的危險、高科技項目,應限制作業,如釜作業、危險化學品包裝作業等,不能由臨時工進行。
第四,加強現場管理,重復共管責任。
臨時工的管理不能是臨時性的。對臨時工實行規範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納入法制化軌道,落實相關責任,實現臨時用工、長期管理、可控控制的管理模式。同時,加強現場共管尤為必要。
1.鑒於臨時工的特殊性,企業制定了專門的作業協管制度。企業對口業務管理部門辦理特種作業(高處、破土、斷路、吊裝)協管作業許可證,明確雙方安全協管責任,責任明確、到位,加強現場安全監管。
2.現場施工中,對口業務管理部門應經常深入外單位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每周至少做壹次書面檢查記錄,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環保、質量要求和企業相關管理規定的施工作業,提出糾正、整改或停工的要求,促進外單位管理水平的提高,防止事故發生。
3、項目單位應做好現場安全技術和生產設備危險因素交底。進入作業區域前,作業現場項目單位負責人應向外來單位告知現場存在的危害、作業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讓其了解作業過程中的危險因素,同時指定專門監護人協助現場管理。通過這些降低風險的措施,可以提前預測風險,避免風險,防止事故發生。
4.做好界區相關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單位可能壹邊生產壹邊工作,因此做好界區相關區域的安全管理尤為重要。界區邊緣應設置警戒線和安全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未經項目單位同意,外來單位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區。正常生產時,可能影響施工區域的,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停止作業,必要時組織人員撤離。
5.如果同壹作業項目涉及多個單位和人員,在同壹作業區域內的任何作業都可能影響化工廠物料、水、電、動力或其他工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以及人身傷害、火災和爆炸事故。本次作業中,各方指定專職現場領導及時協調本區域作業,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提高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出現異常情況時,要求先停止作業,分析異常情況的性質,研究采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現場不安全因素,促進危險作業的有效實施。
關於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我們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通過規範各項工作,可以達到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杜絕各類事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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