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德才兼備、依法、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規範操作。
二、轉讓的崗位、對象、形式和條件
(A)調動員額
館陶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有3名工作人員。館陶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是隸屬於館陶縣政府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B)選定的對象
財政全額事業編制的館陶縣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不含教師、醫生)或全市財政全額事業編制的館陶縣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不含科級幹部)。
(三)曲調選擇的方式
這次采取公開方式進行,按照發布轉崗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轉崗評審、擬轉崗人員公示的步驟進行。
(四)選拔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堅決擁護和執行黨的路線,事業心和責任感強,作風端正,熱愛招商工作,有壹定的組織能力;
2.五官端正,善於溝通,有吃苦耐勞精神,語言表達和組織協調能力強,進取頑強,善於開拓新局面;
3.在職人員的充分財務準備;
4.鼓勵有壹定投資經驗的人報名,同等條件下優先就業;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6.身體健康,年齡18周歲及以上(2004年8月24日前出生,含),35周歲及以下(8月24日後出生,1986,含);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具備辦理轉移登記的資格: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和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影響期間受到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完成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經現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未報考的其他聘用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撤銷條款
考生不得應聘,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具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在同壹事業單位中擔任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職務,不得在壹方為領導的事業單位中擔任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不得在雙方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的事業單位中擔任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姑、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外甥;(四)親屬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五)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的子女、已經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的子女及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前款所稱同壹事業單位是指依法登記的同壹事業單位的法人,《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壹條“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者,不得報考文秘、人事、 財務、紀檢負責人所在單位,以及與該崗位有直接領導關系的上下級”。
三、評選程序和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調動按照發布調動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調動測評、體檢、擬調動人員公示等步驟進行。
(1)公告(2022年8月24日-8月28日)
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站(/)和印象館陶微信官方賬號公布。
(二)組織註冊
現場報名(8月29日-8月31)
報名時間:2022年8月29日至8月30日31(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截止日期後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館陶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必須在有效期內)。
(4)攜帶《館陶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見附件1),確認無誤後簽字按指紋。(註:須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並加蓋單位公章)。
(5)近期藍底免冠2寸照片3張。
(6)攜帶48小時內核酸陰性紙質證明,現場測量體溫(37.2℃以下),現場查驗河北衛生碼綠卡、旅行卡綠卡。
申請材料中1.2的原件現場審核,留復印件。3.4.5.6應留下申請材料的原件,並當場填寫個人健康信息簿。
(三)資格審查
對現場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是否符合選調要求等。,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評優。
選擇和評估
參加測評的人員持身份證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5)組織評估。
(1)評價方式:結構化評價。
(2)評審方式:以抽簽方式決定評審順序,當場打分。
(3)考評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評。
(4)測評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評價評分方法采用體操評分法,即分別去掉壹個分數和壹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值作為評價結果。評價分數100分,評價分數60分。60分以下者不得進入下壹環節,考評結果當場公布。
考評期間,邀請縣人大代表、CPPCC委員、紀委監察局等相關工作人員進入考場進行監督。確保評價的公平公正。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照評價結果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候選人。成績並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名次:學歷較高者;如果再次相同,由縣公轉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提出擬聘人選,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後,辦理人事關系調配手續。
(7)調查
對擬考察人選,深入所在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個人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表現、“三歲兩歷壹身份”等。考察中存在的問題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根據測評結果依次遞補,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合格者進入公示環節。
(8)宣傳
擬調離人員名單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印象館陶微信官方賬號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9)就業
公示中反映問題嚴重且有證據的,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存在嚴重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並得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存在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問題。由縣招商服務中心提出聘用意見,經人社局審核並報縣政府批準後,辦理轉崗手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應自覺服從招聘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入場時始終佩戴口罩,攜帶加蓋檢測醫院公章的48小時內紙質版核酸檢測報告、個人健康資料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沒有證件的考生不得入場。請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出行時間,做好相關準備,防止因疫情影響耽誤檢查。考生必須出具健康綠碼和旅行卡,體溫低於37.2度者方可入場。下列情況不允許進入考場:(1)不能如實出示《河北省衛生編碼》、《旅行證》、核酸檢測報告(加蓋檢測醫院公章)者;(2)體溫異常(正常體溫不超過37.2度);(3)行程單編號;(4)“河北衛生代碼”為紅色代碼或黃色代碼。
不服從選調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選調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壹)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考核、體檢、考察和聘用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於轉崗的全過程。在任何壹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調劑條件,偽造或偽造各種證明,或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取消其調劑資格,問題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本次公開選拔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因疫情不能參加考評的人員,不予補考。(四)各環節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選擇。
(五)本次公開選拔相關事宜由館陶縣人才交流開發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館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發展中心:0310-2866813
館陶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0310-2832278
縣紀委的舉報電話是0310-282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