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莫洛是壹個善良仁慈的貴族,是羅馬壹支軍隊的領袖。他生前立下遺囑,希望將壹半財產捐給在與他戰鬥中受傷或陣亡的士兵的家屬。然而,羅梅羅死後,他的家人並沒有執行羅莫洛的遺囑,因此受傷或陣亡士兵的家屬對簿公堂。請考慮壹下。法官會怎麽做?[案例1]”
生:法官會偏袒羅莫洛的家人。
老師:為什麽?
生:因為羅馬早期只有習慣法,沒有成文法,無形中為法官故意壓迫平民,保護貴族提供了便利。
師:對,所謂習慣法,就是在社會生活中,不經政府明確認可,作為壹種相互關系,被廣大民眾所接受的法律方式。它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和不確定性。很多貴族出身的法官往往遵循老規矩,隨意解讀法律,為保護貴族特權提供了便利。比如我們這種情況,本來可以獲得土地的平民權利得不到保障,勢必要打起來。這個案例只是反映了當時羅馬社會平民和貴族兩個階層的分裂。社會矛盾的加深,平民鬥爭的不斷進行,使得早期羅馬國家的局勢動蕩不安。羅馬貴族最後是怎麽處理的?
生:5世紀中期,貴族組成十人委員會,制定了《十二銅表法》。
老師:如果還是最後壹種情況,根據十二銅米法,法官會怎麽處理?
生:根據十二銅表法第五表,死者的財產應按照其遺囑處理。羅莫洛壹半的財產將捐贈給在與他的戰鬥中受傷或死亡的士兵的家屬。
老師:是的,通過這個案例,十二銅表法的頒布有什麽意義?
生:十二銅表法的內容相當廣泛,法律條文也比較明確。審判和量刑都以此為依據,限制了貴族的特權,在壹定程度上保護了平民的利益。
老師:十二銅表法標誌著羅馬成文法的誕生。法律體現了統治階級的意誌,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壹。羅馬共和國是壹個奴隸制國家。由於平民的鬥爭,頒布了《十二銅表法》,以維護奴隸主和貴族的根本利益。只是由於平民的鬥爭,貴族的特權受到了壹定的限制,平民的壹些利益得到了保護。
2.民法→民法
老師:請註意。十二銅表法制定時適用於誰?
健康:僅限羅馬公民。
老師:是的,因為在公元3世紀中葉以前,羅馬法的適用範圍僅限於羅馬公民,被稱為調整羅馬公民之間關系的“民法”,而十二銅表法就是典型的民法。從公元前3世紀開始,羅馬* * *和中國展開了史詩般的領土擴張。羅馬軍團打敗了壹個又壹個強大的敵人,征服了壹個又壹個民族,成為地中海的霸主(給學生看圖集)。此時,羅馬法並沒有停滯不前。隨著被征服地區的擴大,民法逐漸發展成為“民法”。民法的適用範圍是什麽?
生:羅馬統治下的所有自由民。
師:結合羅馬的歷史變遷,對比書中的“素材回放”,萬民法產生和發展的原因是什麽?
生:由於疆域的擴大,很多不同文化傳統的民族生活在同壹個屋檐下,必然會產生新的矛盾。特別是被征服者不能享有羅馬公民權,不受民法保護,造成社會動蕩;此外,國際交往的擴大帶動了商品經濟和貿易的發展,經濟活動中出現了許多新問題。因此,原有的民法已經無法應對這些新的變化。
老師:隨著對外戰爭的勝利,獲得了大量的奴隸,導致了羅馬奴隸制的迅速發展。為了更有效地保護奴隸主的私人利益,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來穩定統治,保護統治階級的利益不受侵犯。
公元前27年,軍閥屋大維正式建立個人獨裁,因為他采用了“元首”(相當於皇帝)的頭銜。這種制度被稱為國家元首制度,本質上是壹種君主制。羅馬帝國時代開始,* * *時代結束。帝國設立了30多個行省,此時的萬民法有什麽發展?
生:3世紀初,羅馬帝國的自由民中公民與非公民的區別開始消失,原來的民法與民法的區別也失去了實際意義。
老師:是的,為什麽會有這樣的變化?
生:帝國為了鞏固統治,授予各省上層大量公民權。
老師:那麽誰在帝國法律的制定和發展中起著主導和重要的作用呢?
生:帝國初期,皇帝們非常重視法律的制定,將法律行政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頒布的法令成為羅馬法的組成部分;法學家也積極立法和解釋法律。
老師:另外,3世紀末4世紀初,法學家編纂了壹系列法典,說明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具有階級性,羅馬法是用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3世紀後,羅馬帝國開始衰落。395年,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兩個帝國。其中,西羅馬很快就因為蠻族的進攻而滅亡,震驚了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壹世,他積極改革內政,成立專門委員會編纂羅馬法,形成了壹部法律匯編,即《民法大全》,標誌著羅馬法體系的最終完成。
二、羅馬法的主要內容和功能
老師:同學們,通過剛才的學習,請告訴我羅馬法在形式上可以分為哪兩部分?從結構上可以分為哪些部分?
學生:形式上可以分為成文法和習慣法。從整體結構上,可以分為民法和民法。
教師(畫)分為正式的:成文法和習慣法。
羅馬尼亞參議院法
馬來西亞民法負責人令
法律按結構將民法分為通知。
自然法則
老師:請註意,廣義的羅馬法是指羅馬帝國統治地區通行的壹切法律制度,狹義的羅馬法僅指羅馬民法。從上圖我們可以更好的學習。
現在看看這個案例,發生在公元二世紀;
“盧修斯是壹個普通的小商人,在亞歷山大管理海運。他向高利貸者大商人卡托借了5000金幣,約定半年後歸還6000金幣。但盧修斯下半年經營不善,無力還錢。於是,卡托上法庭要求剝奪盧修斯的財產,讓盧修斯家的二十個奴隸成為他家的奴隸。【案例二】“請問法官同意加圖的請求了嗎?
生:對,因為萬國法作為羅馬帝國統治下的國際法,主要是調整財產關系,規定奴隸制和私有財產權不可侵犯。
老師:是的,萬國公法的核心內容之壹就是承認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其中最重要的是對債權的規定和解釋,制定了解決各種債務糾紛的適用條款。此外,奴隸制是不可侵犯的,所以盧修斯的奴隸不得不被判定為壹種財富或商品,屬於卡托家族。那麽,盧修斯可以隨意安排或處置這些奴隸嗎?
生:對,因為萬國公法規定奴隸在法律上是“可以買的東西”,這和其他壹切形式的財產沒有區別。它們可以買賣和出租,奴隸必須無條件服從主人。
老師:既然如此,為什麽課文暗示羅馬法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生:羅馬法保護除奴隸以外的自由人的權利,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老師:是的,羅馬法保護自由民的自由、財產權和選舉權,充分保護個人權利。但是請再看看這些材料:
“沒有什麽比陛下更高貴神聖,聖旨具有法律效力”。
婦女不得參與任何公共服務,因此她們不能成為法官,或履行地方官員的職責,或提起訴訟。
或者給別人做擔保,或者做律師。-民法百科全書
上述規定能否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生:不是,君主至上,男女不平等。
老師:以上材料表明,這種對自由民的“法律面前平等”是有條件的。法律體現了統治階級的意誌,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壹,所以羅馬法不可能無壹例外地具有鮮明的階級特征,宣揚君主至上;生產力水平低,婦女地位低,沒有權利,這是羅馬法的局限性,是時代的產物。但羅馬法也限制或取消了父母和丈夫的權利,使子女的財產權和婚姻自主權得到保障,兩千多年前就宣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畢竟是壹個社會的巨大進步。
此外,羅馬法還滲透著自然法的思想。古羅馬法學家認為,許多自然規律,如理性、自由和平等,必須在法律中得到體現。書中介紹了偉大的人物西塞羅。因其卓越的法哲學思想和對後世的深遠影響,被稱為“自然法學之父”。
老師:好,現在想想。羅馬法在當時的帝國中起到了什麽作用?
生:羅馬法的制定和實施是為了維護和穩定帝國統治,為皇帝和元老院的權力提供了法律依據;為了維護奴隸制,保護統治階級的政治經濟利益,鞏固了帝國的社會基礎;順應經濟的發展變化,保護私有財產,拉攏上層階級;帝國還建立了大量的直轄市,將羅馬的法律和政治制度推向帝國的各個角落,進壹步鞏固了帝國的政治經濟基礎。
老師:羅馬法是世界歷史上最豐富、最完善的古代法律,對後世影響最廣。我們先來看看下面的資料,談談羅馬法對後世的影響:
(1)拿破侖法典* *的內容除總則外,還有三個部分,2281。第壹部分是屬人法,是關於個人和親屬的,實際上是關於民事權利主體的;第二部分是物法,規定各種財產和所有權等物權;第三部分是所有權的各種取得方式。這次規定了繼承、贈與、遺囑和夫妻財產制,還規定了債法。
(2)“私有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任何人的財產都不能被剝奪,除非這是法律承認的公眾需要所明確要求的,並且是在事先得到公平補償的情況下。”
-《人權宣言》
(3)“我們認為下列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們被造物主賦予固有的和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生命和自由是共同追求幸福的權利。”
-美國獨立宣言
(4)“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法律調整公民、法人之間以及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第三條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
第四條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生:是歐洲歷史上最早的壹套比較完整的法律體系,其許多原則和制度對近代資產階級革命或立法產生了重要影響,對中國也有壹定影響。
老師:羅馬法是歐洲大陸法系的基礎,是現代資本主義法律制度的前身。世界資本主義的發展與羅馬法的復興密切相關。自19世紀以來,大多數歐洲國家都在羅馬法的基礎上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如《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那麽羅馬法為什麽會有如此深遠的影響呢?
學生(自由討論)回答
老師:(在學生回答的基礎上,適當延伸拓展)羅馬法為什麽會有如此深遠的影響?第壹,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羅馬法不斷修改完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第二,羅馬帝國疆域遼闊,最強大的時候橫跨三大洲。正如恩格斯所說,“對羅馬的占領,在所有被征服的國家中,首先是直接破壞了舊的社會生活狀況——羅馬法官根據羅馬法到處進行審判,從而使當地的社會秩序無效。”被征服的國家和地區都在壹定程度上受到了先進羅馬的影響。第三,羅馬法的發展是羅馬統治者重視法律、尊重法學家的結果。第四,羅馬法本身具有很強的系統邏輯和深厚的法理基礎,有利於其發展和傳播。
八、本課相關知識鏈接
羅馬法的起源和發展
第壹條法院需要妳出席的,妳有義務去。如果妳不去,傳喚妳的人有義務在兩個證人的幫助下強制妳去。如果妳猶豫不決或者試圖逃跑,召喚師有權逮捕妳。如果被告因年老或疾病而無法行動,傳喚者有義務為他準備交通工具。如果原告和被告都在場,訴訟必須在日落前結束。
第五條戶主有權將其財產和奴隸留給他喜歡的任何人。壹個人死了沒有遺囑沒有繼承人,就應該在他的父系親屬中找壹個最近的親屬作為繼承人。如果沒有親戚,遺產要交給他的家人。精神病人的財產應當由親屬或者族人管理。
第十二條奴隸盜竊或者給主人造成損失的,可以拍賣奴隸,賠償主人的損失。
——《光復顏色百科禮》7《世界史》I
公民的基本人權
國民議會在主人面前並在他的保護下承認並宣布下列人權和公民權利:
第壹條就權利而言,人人生而自由平等。只有在使用公共* * *時才顯示出社會差異。
第二條任何政治組合的目的都是為了維護人民的自然的、不可動搖的權利。這些權利是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
第三條整個主權的來源主要在於人民。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行使主權未明確授予的權力。
——《法國人權宣言》( 1789),引自和吳。
《世界通史資料選編》第壹卷現代部分
羅馬法
這是私有制條件下最完備的法律形式,指的是古羅馬的整個法律體系,包括法理學和法律。狹義的羅馬法僅指羅馬私法中的民法(相對於公法)。從私法的角度看,羅馬法可分為民法(即民法或民法)、民法和自然法。
民法
這是壹部關於羅馬城邦內部及其公民的法律,包括壹些習慣法、十二銅表法和壹些新制定的法律。它可以細分為屬人法、實體法和程序法三個部分,主要用於調整羅馬公民(公民和自由民)與公民權利之間的關系。
萬民法
這是通過長期的涉外審判司法實踐創造的判例法,主要調整以所有權和契約關系為核心的財產關系。因為它適用於羅馬帝國的各民族和外國人,不同於適用範圍相對狹窄的羅馬民法,所以它是帝國內部的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