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腳範發出“律師函警告”
在後腳,“吳某被拘留。”
“XXX發表律師聲明”和“XXX再次發表律師聲明”
頻繁登上微博熱搜。
如果妳不同意,妳會被律師函警告。
什麽是律師函?有什麽用?
有法律約束力嗎?
滿天飛的律師函是什麽?
律師函是解決糾紛、節約訴訟成本的常用法律工具。是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人委托,對委托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對相關事實進行法律評估和風險評估,向對方當事人表達訴求的法律文書。
律師函包含哪些類型?
明星發什麽樣的律師函?
(根據用途和解決的問題分類)
監督類:旨在要求對方履行義務,如要求借款人及時還款,督促對方限期履行合同義務並承擔法律責任;
警告類:旨在阻止或防止有害行為和侵權行為的發生或進壹步擴大。比如明星發表律師函要求停止侵害名譽權;
咨詢:旨在溝通、詢問、了解相關事實,要求對方給予答復、解答疑問或說明,如工程款結算和審核進度、合同審批程序進度等。
出具的律師函是否有效?
律師函通常對相關的事件、行為和法律關系進行整理和澄清,在壹定程度上具有約束委托人和警示律師函接收人的法律效力。但律師函畢竟沒有經過嚴格的司法審查程序,不具備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的既判力和強制執行力。有鑒於此,如果律師函中包含的內容是故意不實、捏造事實、誇大其詞、混淆視聽、惡意引導輿論等。,委托人和律師都可能承擔相應的責任。
但是,也有人質疑。過去,陳某早上發律師函,下午就被逮捕了。今天,吳某前腳送律師函,後腳就被逮捕了。律師函還可信嗎?
經過這次事件,雖然律師函的可信度有所下降,但在司法實踐中,作為壹種維權手段,律師函的用途很多,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法律文書。
看-01
警告另壹方這件事要通過法律來解決。
提起訴訟或其他維權程序前相對和平的解決方式,警告信告知對方如果事情繼續發酵,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對方責任。
02
訴訟時效可以在訴訟中中斷。
《民法典》規定,保護公民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如果過時了,權利人就可能失去勝訴的權利。因此,權利人可以通過自己發函或律師函的方式中斷訴訟時效,以保證其權利的連續性得到法律保護。
03
成本風險轉移
如果對方在收到律師函後仍拒不履行義務,將導致債務償還或賠償成本的增加,因為壹旦發生訴訟,不僅要承擔約定或法定數額的債務償還或賠償,還要承擔訴訟費、鑒定費、律師費、保全費等費用。
04
澄清事情
對於當事人之間難以澄清或者爭議較大的事實和法律關系,通過律師函的敘述方式明確順序;向特定或不特定的公眾澄清事實的本來情況,以避免負面效應的持續發生。
05
保存證據
對於其他方式難以固定的證據,通過發送律師函引發對方的作為或不作為,創造證據生成的可能。
06
合同終止通知
《民法典》規定,壹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當通知到達另壹方時,合同終止。律師函的正式性可以更好地向對方送達通知,達到解除合同的目的。
07
任何其他業務
比如行使撤銷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
作為壹個工具,律師函還是挺有用的。但要保證委托人的主張於法有據,於情有據,只有有了正確的主張依據,律師函才能發揮作用,否則會造成資源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