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執照註銷後恢復執業,需要先向律師事務所提出申請,再去律協審核。如果通過,可以重新執業為律師,不需要重新執業,但是需要重新進行崗前培訓,執業年限需要重新計算。
妳需要先向律所申請,再去律協審核。如果通過,可以重新執業為律師。不需要重新實習,但是需要重新做崗前培訓,實習年限需要重新計算。司法部關於律師停止執業後如何申請執業許可證的批復。壹般來說,律師執業許可證不年檢,不註冊無效。如果要重新執業,需要由各地市州司法局負責律師執業許可證的年審。
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實施前取得的律師資格證書,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享受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相關報名條件和優惠措施,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律師執業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實習活動,並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
異地重新申請律師和變更執業人員考核辦法
第六條律師執業者重新申請考試時,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資格重新申請考試申請表》及相關證明,包括以下內容:
(壹)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執業申請書;
(三)擬受理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受理申請人執業的證明;
(4)身份證復印件;
(五)律師執業證書原件或者能夠證明申請人律師身份的其他文件的復印件;
(六)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權限的檔案服務機構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員出具的人事檔案關系證明;
(七)原執業經歷及終止執業的原因和對聲明真實性的承諾;
(八)申請人以往執業經歷的總結(不少於3000字);
(九)原執業律師事務所出具的申請人道德表現的說明;(十)擬接收的律師事務所兩名執業律師簽署的推薦信(不少於500字);
(十壹)申請人和被受理的律師事務所對符合申請條件和材料真實性的承諾,以及同意申請人重新申請執業的意見;
(十二)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十三)申請兼職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出具的證明(教師資格證或工作證復印件)和同意執業證明原件;除上述材料外,本市戶籍的退休人員還應提交退休證或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
(十四)申請人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應當提交經內地認可的香港、澳門公證機關公證的身份證明和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申請人為臺灣省居民的,應當提交經臺灣省公證機關公證的身份證明和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十五)FSC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律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執業所在地的原考核發證機關收回並註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壹)受到吊銷律師執業證書處罰的;
(二)原準予執業的決定被依法撤銷的;
(三)因本人不再從事律師職業而申請註銷的;
(四)因與律師事務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律師事務所被撤銷,六個月內未受聘於其他律師事務所的;
(五)因其他原因終止律師執業的。
因前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被註銷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重新申請律師執業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申請律師執業。
律師在被司法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調查期間,不得申請註銷執業證書。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六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4)品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