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鄰居和親戚壹直擔心他們的父母受到虐待,特別是他們的兩個已婚女兒。因為父母的隱忍,他們被虐待後從不報警,這鼓勵了他們的養子對八十多歲的養父說:“妳不是我爸,我是妳爸!”"
四十壹歲的壹天晚上,他像野獸壹樣辱罵八十歲的父親,老婆婆爬在老人身上求饒。忍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哥哥這樣對待老人。壹怒之下,她趁他熟睡用斧頭將他砍死,然後自首。
這是壹起故意殺人案,但最後的結果是我們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的。當時我認為故意殺人即使有自首的情況也要判至少20年有期徒刑!但在這起故意殺人案中,首先有自首情節,其次死者有長期虐待老人的行為。200多名鄰居聯名請求法院寬大處理,最終判決只是判處她姐姐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這壹判決無疑開創了中國審判史上的先例。
為什麽這個案子要這樣判決?老人是弱勢群體,兒子禽獸不如。這樣的判決,其實是給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之人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會咬人,法律真正保護了這個群體的弱者,這是人心向背的好事!
我為那個妹子慶幸,這樣的法律能被人們接受和信服,是公平的。
我們也應該從這個案例中吸取教訓。虐待老人是絕對不可原諒的,也提醒我們盲目溺愛孩子的後果極其嚴重。“寵孩子如殺孩子”,從小父親教導我的道理得到了驗證。我們不能說這個男孩該死,但他罪有應得。老天有眼,可以說是人不報,不得不報。
奮鬥→永石亨16:09:31
哦!這是寒假這是寒假.....”我像壹只剛從籠子裏出來的小鳥,開心地歡呼著,“踢開”媽媽的嘮叨,拿起遙控板,專註地看著電視。突然,壹個響亮的名字映入我的眼簾——雷鋒。壹提到這個名字,我就被這個頻道吸引住了。我指著電視大聲對爸爸說:“他是雷鋒!.....”這時,《法制報道》的主持人講了壹個發人深省的法制故事:在雷鋒的家鄉湖南發生了壹件事。今年暑假,同村的三個孩子去村子附近的水庫抓魚。當其中壹人不慎滑入深水,生命垂危時,另壹位12歲的小朋友用盡全力,將掉進深水的小夥伴推向岸邊,自己卻因為力竭沈入水底。奇怪的是,被救者和另壹個小夥伴沒有救人,而是悄悄把死者的衣服褲子藏起來,然後隨便去鄰居家借書看電視,企圖制造不在現場的假象,從而錯過了尋找死者的機會。直到警察調查,他們才說出真相...
看到這裏,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惋惜。他舍己為人的行為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贊揚。但如果他叫大人來救人(因為不到十米就有人),他也不會白白犧牲自己。其他兩個孩子在《從毀滅中崛起》中如此成功,應該受到批評!尤其是被救的孩子,更要好好想想。如果沒有死者的幫助,他會自己死去,他應該感到內疚。同時,我也覺得從這次事故來看,壹切都應該是安全的,尤其是在假期。如果不遵循這壹點,就會毀了壹個人,毀了壹個家。
面對現代社會,是壹個權力膨脹、權利弱小、道德淪喪、人格異化的轉型社會。很多人對法律有疑惑甚至不解。法制報道,通過對當今社會關註的法律焦點問題進行深入細致的采訪和詳細分析,讓中國人民更加了解法律,更加客觀地感知法律,讓“法制”二字更加貼近大家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