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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1,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2.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賠償。中介故意隱瞞真實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如在明知出賣人不是業主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情況下介紹給買受人,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中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所有委托事項未完成時的責任。

房地產經紀人是房地產買賣和租賃中可能的主體。在涉及房地產的法律關系中,房地產經紀人需要嚴格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違反相關要求,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下面,邊肖為您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屋中介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1,出租人與中介機構的關系

承租人與中介機構簽訂中介合同。中介機構將房源信息上報給承租人,為其提供訂立租賃合同的機會。承租人和中介機構根據中介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承租人與中介機構簽訂了中介服務合同,中介也向承租人履行了合同義務,介紹了房屋信息,所以承租人應向中介機構履行合同義務,支付中介費。承租人為了節省中介費,繞過中介,直接與出租人簽訂合同,屬於違約行為。

出租人與中介機構的關系也是中介合同。如果出租人委托中介公司幫助尋找承租人,辦理相關房屋租賃事宜,並約定出租人在委托範圍內對中介公司的行為承擔法律後果,那麽出租人與中介公司簽訂委托合同,即被授權委托。

2、中介機構的法律責任。

(1)因中介機構工作人員過錯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中介公司員工因其過錯給承租人造成損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擔責任。中介公司作為用人單位,不得以員工個人責任為由推卸責任,自然中介公司也不能聲稱自己辭退了員工而推卸責任。

參考法條:《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

(2)因中介的過錯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中介機構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實施違法行為,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那麽中介機構應當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中介機構應當予以賠償。

中介機構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有欺詐行為的,承租人可以要求中介機構雙倍賠償。

參考法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

(3)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不正確而造成的損失

中介機構保證已提前核實為承租人提供的房源信息,滿足承租人的特殊要求。但由於出租人提供的資料不正確或有欺詐行為,中介機構應承擔損失並先行賠償承租人。

3.中介機構不按合同辦事的責任如何規定?

中介不履行合同的,可以約定由中介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承租人所受損失。

但是,基於不同類型的中介,違約的定義也是不同的。

如果是房屋租賃中介,只要過了免租期,房屋中介不付租金就是違約;

對於壹般租房中介和受托尋找租客的中介,中介未盡到合理謹慎註意義務的,屬於違約行為,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尋找租客的具體時間。

房屋租賃代理是指出租人可以將其房屋委托給中介機構,由中介機構對外出租。中介機構規定壹定期限的免租期。在免租期以外的時間內,無論房屋是否已經出租,中介公司都應按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無需支付中介公司的傭金。

房地產經紀人在房地產交易中,為了更好地促進房地產交易當事人更好地實現交易行為。因此,有必要進壹步明確房地產經紀人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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