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是什麽?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公安機關對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給予的處罰。
什麽是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不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處分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的特點是: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的對象是有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以懲罰違法行為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治安處罰與行政處罰的主要區別
1,不同科目
治安處罰的行政主體只能是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即:公安民警,以及公安機關授權的部分鄉鎮政府;行政處罰的行政主體除公安機關外,還包括稅務、工商、財政、規劃、海關、口岸、外匯等行政主體。因此,壹般情況下,適用治安管理的行政處罰,應當加上“治安管理”字樣。
2、申請依據不同。
治安處罰只能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行政處罰可以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外的其他行政法。非法持有、使用假幣的,適用銀行法;吸毒和註射毒品適用《禁毒決定》。
3.不同的處罰
治安處罰規定的處罰只有三種:警告、罰款、拘留;除此之外,還有其他行政處罰,如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或暫扣許可證和執照等。,而拘留是否適用和罰款數額是不壹樣的。
4.適用的法律文件的格式是不同的。
適用於治安處罰的法律文書格式,如《治安管理處罰審批表》、《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治安管理當場處罰書》等。而行政處罰文書則不同,比如治安行政處罰審批表、治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處罰決定書等。
5.違約金支付方式不同
治安處罰中的罰款、決定和收繳,由公安機關執行;在行政處罰中,壹般實行罰繳分離制度,罰款決定由行政機關執行,罰款收繳由銀行執行。
6、實現方式不同
治安處罰中,相對人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行政處罰中,除公安、稅務、海關以外的其他行政機關和授權組織不能適用強制措施,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不同權利救濟
治安處罰相對人不服治安處罰只能先申請行政復議,不服行政復議再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處罰不壹樣,有的只能提起行政訴訟;有的只能申請行政復議;有的在兩者之間選擇,選擇了就無法改變;有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選擇行政復議後,如果對行政復議不服,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壹般來說,治安處罰從屬於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之壹。但在具體方面會有差異,比如執行手段、懲罰方式等。請不要混淆兩者,具體問題具體對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