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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購房合同應註意的事項

房地產市場現在是壹個非常繁榮的行業,很多年輕人為了工作會選擇在城市買新房。那麽,買新房應該註意哪些問題呢?簽訂購房合同有哪些註意事項?下面,我來為妳解答。

簽訂購房合同的註意事項:

1.盡可能買現房或者準現房。這樣可以避免很多風險,比如窗臺高、凈高低、陽臺設計不合理、房子太小、管道設備層、房子未完工、室內有害氣體、改變房屋結構、裂縫等表面質量問題。

2.爭取壹步到位直接簽約,不用交定金,不用簽認購書,否則容易被動,受限制。真的要交押金,不要交太多。雖然在簽正式合同之前,定金壹般是可以退的,但是不要自尋煩惱。

3.依法將開發商在樓書或廣告中的承諾寫入補充協議。如果開發商不同意寫,可以提前準備壹個小錄音機,記錄開發商的口頭承諾。

4.簽訂合同時,應依法簽訂物業管理協議,防止物業管理費發生變化(漲價等。)入住時。

5.列出應付費用,避免亂收費。

6.註意律師代表誰。目前在房地產領域,辦理房地產業務的律師有三種,包括:開發商的律師、銀行的律師、業主的律師。只有業主自己聘請的律師才能為業主自己說話。

7.簽訂盡可能詳細的補充協議(註意審核賣方提供的補充協議),或者集體簽訂;並明確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退房與否。退房的費用是多少?不退房怎麽承擔違約責任?很多業主,簽完合同,除了自己的簽名,其他的字都是別人的字體,太被動了。

交房時應註意:

65438+如果不行,標註“室內情況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實。

2.按照合同規定的交接標準進行現場驗收,入住時註明相應問題。如果不允許進入房間檢查,請註明“室內情況不清楚”,避免造成既成事實。

3、註重相互聯系,為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奠定基礎。

以上就是關於簽訂購房合同註意事項的內容。希望本文提供的內容對妳買新房有所幫助。其實簽合同很重要。許多權利和義務是通過合同約定的。出現糾紛後,合同也可以作為相應的書面證據。關於購房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比例,可以在線咨詢網站。

簽訂房屋合同註意事項匯總

在房價越來越貴的今天,買房可以說是壹件大事,簽購房合同壹定要慎重。那麽買房簽約有哪些註意事項呢?詳細了解請閱讀以下文章。

簽訂購房合同的註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有“五證”

五證,壹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其中,前兩證由市規劃委頒發,建設市由市建委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頒發。

那麽大家怎麽看待“五證”呢?我給妳壹個辦法。這五證最重要的是看兩證,壹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壹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個證都要發。妳看準了,壹般不會有問題,尤其是預售許可證。特別需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時壹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容易被騙。簽合同前要看清楚自己提前購買的房子是否在預售範圍內,以保證以後順利辦理產權證。

2、使用標準化合同文本

壹定要參考“正文”不要隨意修改,要按照正文中列出的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具體內容。不要隨意簽開發商自己定的“訂購協議”,交定金。即使很多人這樣做,也不是買房的必經程序。而這種合同必然是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直接和開發商簽訂預售合同。這壹步壹定不能馬虎!否則吃了大虧就慘了。

3、查看相關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確定自己購買的房子在預售範圍內。購買現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許可證。

4.買拍賣行要註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填寫暫測面積時,除總建築面積外,還應填寫套內面積和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期限。

所謂交付有兩層意思:壹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壹層是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即產權的轉移。

6.簽合同要註意房屋質量。

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推敲《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本書的內容,並將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訂合同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在合同中,需要前期確定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8.註意合同文本中的補充協議。

購房者要謹防壹些開發商通過補充協議的方式,取消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註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裏的違約包括:簽訂合同後,買受人要求退房,未按時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未按時交房;面積變化超過約定範圍;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遵守規定和協議。

簽訂購房補充協議的註意事項:

買賣的時候,壹是簽認購書,二是簽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補充約定。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通常在補充條款中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比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條款更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約定的。所以在簽訂補充條款時要把握好幾個問題。

1.售樓書等廣告的內容要明確寫入補充協議,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壹個非常重要的途徑。

2.明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間。因為買賣合同通常不會說需要多長時間才能辦完產權證,通常會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3.房貸辦不下來,要明確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壹般都要按揭。事實上,在某些情況下,抵押貸款並沒有完成。不做的原因很復雜,有購房者,有地產商,甚至有銀行,有的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不能辦房貸,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麽。

4、明確水池施工區域。目前爭議最大的就是公攤面積的分攤,壹些開發商往往會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需要和開發商明確約定,不僅要有壹個大致的公攤面積數字,還要約定公攤的哪壹部分,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禮物是為了這個和那個,其實有時候是共同的領域。

5.裝修標準要明確。逐步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後,那麽裝修的標準壹定要明確。比如裝修的標準不能含糊不清,比如進口材料,高級材料,但壹定要明確用什麽牌子,甚至包括顏色。

6.明確退房的責任。收到入住通知後,購房者往往會花壹些錢裝修房子,比如買家電。但是壹旦退房是開發商的原因,就要明確開發商是什麽樣的責任,壹定日期內返還給開發商,甚至包括銀行利息和罰款。

簽訂購房合同的註意事項在這裏分享給大家。買房是壹件比較重要的事情,會耗費我們大量的精力和財力。所以,壹定要謹慎。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壹定要明確內容,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我們應該註意條款的細節,以免損害自己的利益。

希望我上面整理的註意事項可以幫助妳在簽合同的時候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婚前買按揭房,婚後還錢,離婚怎麽分?

家住東城小區的張,婚前按揭購買了壹套150平方米的商品房。產權登記在張自己名下,每月房貸2500元,10年還清。2005年,張某與楊某結婚,張某與楊某結婚後,每月抵押房屋。2013年8月,張與楊因性格不合而離婚。張某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而楊某認為房屋是婚後抵押的,是夫妻財產。那麽商品房可以作為夫妻財產分割嗎?婚前買商品房,婚後按揭,離婚應該怎麽分?

律師說法:根據我國2011年8月3日生效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夫妻以同壹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房產離婚。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產權的壹方所有,未歸還的借款為登記產權的壹方的個人債務。離婚的,辦理產權登記的壹方應當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補償另壹方雙方為償還借款所支付的款項以及婚後財產相應的增值部分。”

綜上,在張某不同意按夫妻財產分割的情況下,該商品房不能按夫妻財產分割,其產權仍歸張某所有。婚後雙方償還8年貸款和房產增值部分。張某應向楊某進行合理補償,未償還的借款由張某本人承擔。

貸款買二手房有哪些手續?

買二手房也會有貸款。對於貸款買二手房的流程,很多人不懂其中的門道,導致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出現很多糾紛。那麽,貸款買二手房有哪些手續呢?為了防止妳貸款買二手房時走錯路。下面365編輯給大家詳細介紹壹下貸款買二手房的流程以及需要註意的問題。

步驟/方法

1.調查房屋產權。

審查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註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是否與賣方壹致,是否有抵押,是否有人。這對於買家來說是最關鍵的,否則可能會導致後面。

我所做的壹切都變得毫無用處。

2.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買賣雙方就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交房時間進行討論,並約定好定金。買賣雙方可以從房管部門相關網站下載格式合同文本,也可以去中介公司索要合同文本。

3.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這個過程壹般需要5~7個工作日。

4.第款房屋應辦理相關抵押業務。

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結合,必須同時向公積金中心和銀行申請。這是二手房整個DIY過程中最耗時的階段,壹般需要40個工作日左右。

辦理抵押後,要註意該房產的他項權證註銷。

5.將合同提交到房管部門產權交易中心相關服務窗口,取受理單。

憑受理單到農稅中心繳納相關稅費,領取完稅證明。

6、完稅證明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7、完稅證明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證。

提醒各位近期有意向購買二手房的業主,買房前壹定要先了解銀行貸款政策細則,巧妙避開雷區,以免簽約後貸不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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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措施可以防止開發商欺詐賣房?需要註意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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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稅的計算方法是什麽?

現在房地產市場二手房交易也很紅火。在二手房交易中,有很多相關的特殊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二手房交易也需要繳納相關稅費。那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的稅費怎麽算?

計算方法

買家:

1,契稅

成交價或評估價(較高者)×1.5%(商品房或大於144平方米的房屋稅率為3%)。

2.交易服務費

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稅

成交價或評估價(較高者)×0。05%

4.產權轉讓登記費

50元【1】(每增加1人,增加10元,買家80元)。

賣方

1,交易服務費

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稅

成交價或評估價(較高者)×0。05%

3.土地出讓金

成交價或評估價(較高者)×1%

4.為貧困者提供住房

成交價或評估價(較高者)×1%

5.商品房

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 3% ×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建築面積。

6.分擔費用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層以下)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層以上)

7.個人所得稅:成交價或評估價(以較高者為準)×1%(改制房屋已入住滿五年且為唯壹居室)。

8.營業稅及附加稅:成交價或評估價(較高者)×5.5%(購買時的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未滿五年)。

二手房交易繳納的稅費

(1)契稅

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漲16.7%),實際成交價格在1.2倍同級別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價格以下的,視為普通住宅。否則,按3%。

新政策下的契稅:

壹般住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壹般住宅:3%,商品房或公司產權:3%。

(2)城建稅

7%的營業稅;教育附加費;3%的營業稅。

(3)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2年內:{銷售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普通住宅:(銷售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

出售公房:5年內,(房屋銷售收入-經濟適用房價格-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適用房價格=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 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征。

(4)土地出讓金

成本價:城八區內:每平米15.6元;城八區外:每平方米12.9元;通過業務轉讓:65,438+00%;通過管理:3%(按成交價)。

(5)交易費用

每平方米3元×建築面積

(6)合約印花稅

房屋總成交量×0.05%

(7)營業稅

2011 65438+10月27日新的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與該住房購買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1,2年內非普通住宅:房屋交易總額×5.55% 2年及以上:差額×5.55%;

2.個人所得稅:65438+普通住宅交易總額的0%或利潤部分的20%;非普通住宅總成交額的2%或利潤的20%;

3.土地增值稅:對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內,房屋總成交量×0.5%;3至5年,房屋總成交量為×0.25%;滿5年及以上的,予以免征;

4.買賣合同公證費:(僅買賣合同需要公證時)房屋總成交金額×0.3%;

5.契稅應由買受人繳納,納稅比例為:普通住宅應繳納契稅65438+成交價或評估價的0.5%。非普通住宅應繳納成交價或評估價3%的契稅。

6.轉讓費。

(8)生產成本

80元,* * *權屬證書:20元。

我給妳整理壹下。希望您在購買二手房或出售二手房時,能夠遵循法律的相關規定。按時、主動繳納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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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購房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以他人名義買房是非常冒險的行為,那麽以他人名義買房算什麽?名下買房有什麽法律風險?實名買房如何防範風險?針對以上問題,下面我為大家解答壹下。

壹、什麽是“實名買房”

“名下購房”是指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在他人名下的行為。房屋的實際出資人為實際購房人或真實購房人,借款人為登記購房人。

以名字買房有以下含義:

(壹)購房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的事實;

(二)購房人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在他人名下的事實;

(三)購房人出資購買房屋的事實;

(四)購房人行使房屋權利的事實。

二、“假借買房”的法律風險

(1)登記購房人反悔的,事實購房人如果不能證明雙方的委托代理關系和支付購房款的事實,將很難取得產權或收回購房款;

(二)登記購買人有外債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查封、拍賣財產;

(3)名義產權人意外死亡,房屋可能因繼承關系由他人繼承;

(4)如銀行最終核實實際購買人與借款人不是同壹人,銀行也可根據借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要求提前解除借款合同。

第三,對於“借房子”律師的建議

(壹)“假借名義買房”有風險,建議慎用。

中國實行不動產物權取得登記和公示制度。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合法登記,不得取得不動產物權。這些規定給實際投資者帶來了很大的法律風險。

如果名人出爾反爾,訴諸法律,實際投資者將面臨房錢兩敗俱傷的結局。

提前約定,規避風險

選擇壹個“借用的名稱”

“實名買房”不是絕對不可以,但要有提前防範其法律風險的意識。顧名思義,先有“借名買房”,再有“買房”,所以壹定要先選擇“借名”,比如母親、親戚、朋友等關系密切的人,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自己的法律風險。

(3)簽訂“貸款協議”

如果選擇了“借名”,建議不用急著先“買房”。實際購買者和名義購買者最好簽訂壹份“借名協議”,以書面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樣可能會減少法律風險的發生,即使發生也不會使自己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

(4)發生糾紛及時尋求專業人士。

如果雙方發生糾紛,建議您及時向專業人士咨詢:糾紛方在糾紛中的地位,如何解決;在訴訟事件中,如何組織證據材料證明自己的觀點等專業性問題。

最後提醒廣大購房者,真實身份買房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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