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銷售假貨罪是什麽?

銷售假貨罪是什麽?

銷售假貨屬於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商店銷售假貨的行為涉嫌兩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款;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四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客觀方面

客觀上,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違反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壹般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量法》、《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有關產品質量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和有關行業標準、規章。上述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了界定假冒偽劣產品的標準。本罪的客觀行為可以具體分為以下四種行為:

(1)摻雜摻假。這是指行為人在產品生產、銷售過程中混入雜物或假冒物品。

(2)以假亂真。這是指行為人將產品假冒為真的行為,其特征是偽造或者冒用產品質量合格證及其認證標誌,生產或者銷售該類產品。

(3)以次充好。這是指用劣質產品冒充正品和優質產品的行為。

(4)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這是指以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產品冒充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的行為。根據法律的精神,上述四種行為屬於選擇行為,即行為人有上述四種行為之壹的,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如果行為人同時具有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行為。也應認定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不應數罪並罰。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數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情節,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客觀要求。

二。對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140條規定,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國刑法第150條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140條的規定處罰。

綜上,售假店鋪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0條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4條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上一篇:按照國家規定,小區停車位的標準面積屬於小區停車位的產權,小區停車位不夠業主找。
  • 下一篇:求詳細了解英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