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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

中西經濟法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軌跡及其差異

壹、西方經濟法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軌跡

(壹)西方經濟法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背景

“經濟法”壹詞最早出現在法國烏托邦人莫勒裏的《自然法典》壹書中,現代經濟法出現在19年底20世紀初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重商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盛行,主張政府要對本國經濟給予援助,甚至不惜通過戰爭來實現?排擠國外競爭對手?這期間經濟法是否缺乏現實基礎?18世紀到19世紀末,資本主義處於自由市場階段,大部分資本主義國家都主張亞當斯密的古典市場經濟理論和理性主義的國家職能理論?資本主義國家在社會經濟領域扮演“守夜人”的角色,政治統治成為國家的中心職能?國家雖然也管理壹些社會經濟,但是服從國家的政治統治[1]?這壹時期西方國家行政法尤其是民商法高度發達,行政法和民商法的發展並沒有給國家幹預意義上的經濟法留下多少空間。19年底到70年代,資本主義進入壟斷階段,資本主義國家內部各種矛盾日益激化,經濟危機不斷發生?尤其是1929-1933的經濟危機,重創了很多國家?為了解決危機帶來的問題,世界各國政府都打破了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絕對界限,全面介入經濟生活?這壹時期的主流經濟學是國家幹預主義理論,以凱恩斯為代表?他在1936發表了《就業》。《利息與貨幣通論》系統地提出了國家幹預經濟的壹系列觀點和政策主張?可見,從自由競爭發展到壟斷之後,“看不見的手”已經不能完全滿足市場的需求。要解決市場存在的問題,只能用國家幹預經濟的手段?由於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幹預,傳統的公民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分界線被打破,經濟生活中出現了公法和私法簡單手段無法解決的經濟關系?這種經濟關系需要壹個新的法律部門來調整,這就是經濟法?20世紀70年代後,國家幹預主義受到質疑。在以供給學派為代表的經濟自由主義卷土重來的時期,凱恩斯主義的主導地位被新經濟自由主義所取代?供給學派不反對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必要的幹預,但堅決反對國家過度的、全面的幹預?認為經濟生活應該以市場的直接自我調節為主,國家的間接宏觀調控為輔?

(二)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

在西方資本主義經濟法產生之前,民商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主要方式?起初,資本主義國家非常重視市場秩序監管的立法。從20世紀中期開始,西方國家強調對經濟的宏觀管理和監督,並開始制定各種計劃,試圖在“看不見的手”和“國家之手”之間找到最佳點[2]?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競爭自由和政府監管權威相輔相成?德國經濟法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壹階段(19年底至第壹次世界大戰前),主要立法是德國頒布了第壹部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保護法,1896頒布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階段(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頒布的經濟法是壹般授權法?關於限制合同最高限價的通知?第壹次世界大戰後,為了恢復被戰爭摧毀的經濟,魏瑪共和國壹方面廢除了戰時經濟控制法,另壹方面遵循戰時經濟法的立法原則,先後頒布了卡特爾規則法?煤炭經濟法?鉀鹽經濟法?《防止經濟權利濫用法》等壹系列經濟法開創了明確將經濟法概念適用於立法本身的先例[3]?第三階段(二戰後)二戰後德國分裂為東德和西德?在美國自由民主思想的影響下,西德走上了“第三條道路”,實行社會市場制度?戰後初期,反卡特爾法是根據占領軍的指示實施的?1966-1967期間,德國發生經濟危機。為了確保經濟持續增長,頒布了《促進經濟穩定和增長法》,這是壹部重要的宏觀調控法?日本政府借助經濟法以兩種方式幹預市場,即經濟法以兩種方式作用於經濟基礎:壹是維護競爭秩序,發揮市場功能;二、國家調節整個國民經濟和市場運行,起政府調節的作用[4]?日本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第壹階段(兩次世界大戰期間)20世紀初,日本資本主義經濟結構發生明顯變化,壟斷資本主義逐漸形成並壯大?日本的卡特爾出現在明治中期。起初,日本采取了保護和扶持卡特爾的政策?日本政府先後頒布了《出口組合法》和《重要出口商品生產組織法》,這兩部法律都是強制性卡特爾法,對未加入卡特爾的組織進行規制,使其從屬於卡特爾。1931的《重要產業控制法》和1932的《產業合並法》也是促進卡特爾的法律[5]?第二階段(二戰後)二戰後,日本統治者在恢復和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非常重視用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經濟,制定了大量的經濟法?為了防止被解散的財閥復活壟斷資本,日本政府於1947年頒布了《禁止私人壟斷確保公平交易法》,還頒布了《消除經濟權力過度集中法》?從1952開始,日本進入了長達20年的高速發展期。這壹時期的重要立法是《企業合理化和促進法》?中小型企業基本法?農業基本法?消費者保護基本法等。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日本致力於擺脫危機。振興經濟?通過立法活動,不斷完善原有的經濟法,這壹時期的主要立法是《投機防止法》?穩定國民生活緊急措施法?石油供應節制法?能源使用合理化法?中小企業破產互助法?美國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壹階段(19年底至1929世界經濟危機前)。工業革命完成後,美國出現了極大阻礙自由競爭的壟斷,引起了廣泛的焦慮和不滿?美國政府審時度勢,主動介入,頒布了壹系列反壟斷和反競爭法?主要的經濟立法包括:1890年,國會通過了《保護貿易和商業不受非法限制和壟斷法》,之後又通過了《克雷頓法》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二階段(1929年經濟危機爆發至二戰結束),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對美國經濟造成毀滅性打擊?羅斯福上臺後,通過頒布經濟立法全面幹預經濟生活?在此期間,美國頒布了70多項經濟法令,如《緊急銀行條例》?金融改革法案?工業復興法案?土壤保護法?新農業法?國家勞動關系法?恢復和救濟法等。[6]?第三階段% 26lt%26gt二戰以來;二戰後,美國運用凱恩斯主義理論,有意識地將經濟立法作為國家幹預經濟的法律手段,成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存在和發展的壹種常規的、必然的手段?這壹時期主要的經濟立法是1981的經濟恢復稅法?經濟恢復法和稅法1986等。

二、中國經濟法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軌跡

(壹)中國經濟法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背景

中國在改革開放前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當時計劃是國家配置資源的唯壹途徑?事實證明,建國初期,中國選擇計劃作為資源配置方式,符合當時的社會要求,有利於把有限的資源集中到急需的事業上,使中國迅速從經濟廢墟中恢復過來?但是,計劃經濟完成歷史使命後,中國沒有將計劃經濟轉型為市場經濟?20世紀的經濟實踐和理論研究表明,計劃經濟的失敗源於其兩個固有的弊端:壹是信息機制的障礙,二是激勵機制的障礙?經驗表明,計劃經濟體制可能有能力學習別人先進的科學知識和生產技術,但不具備創造新的科學知識和生產技術的能力?除了固有的缺陷之外,計劃體制的缺陷還在於它的實施依賴於政府官員——計劃的主體——的效率和無私?因為政府中的所有行為者都是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而掌權的公務員缺乏競爭意識,在乎成本,所以政府的活動不可能像民眾期望的那樣有效率。政府官員的“經濟人”性質往往使政府幹預的結果偏離其初衷,從而導致“政府失靈”?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和缺乏民主政治制度的結合引發了文化大革命,使我們的經濟瀕臨崩潰?1978以來的中國改革開放,是黨和政府面對“合法性危機”重建嚴重受損的合法性基礎的過程,順應了時代的需要,極大地解放了生產力?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下,把計劃作為資源配置的唯壹手段,必然使中國的經濟體制失去效率和發展動力,引發社會危機?國家幹預的失敗不可避免地要求將市場力量引入計劃體系。在“國家之手”與“市場之手”結合的過程中,中國經濟法也應運而生?隨著人們對計劃和市場調節認識的加深,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壹階段:改革之初,人們開始認識到單壹計劃經濟的弊端,從而實行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模式;第二階段:從十二屆三中全會到十四大,實行以* * *所有制為基礎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第三階段:十四大後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相應地,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的經濟法也經歷了從不成熟到成熟的過程?

(二)經濟法在中國的產生和發展。

中國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從1979年到1992年),這是中國經濟法的產生和初步發展時期;第二階段(從1992開始)是中國經濟法繁榮成熟的時期?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計劃商品經濟體制的轉變,經濟法在中國誕生了?1979《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第壹部經濟法?這期間經濟法和統計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此外還有國務院制定的大量經濟行政法規?隨著經濟法的興起,民商法也隨之產生和發展。經濟合同法?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等壹系列重要的民法相繼通過?在正確分析國內外形勢後,黨的十四大作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決定。

中西經濟法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軌跡及其差異

歷史性的選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抓住法制建設的機遇,重視經濟立法,使我國經濟法進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時期,初步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社會主義經濟法體系?這個階段市場調節法異軍突起,之前制定的宏觀調控法構成了中國經濟法的主體部分?這壹時期的經濟法主要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招投標法?稅收征收管理法?預算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審計法?價格法?《勞動法》等等?

三、中西經濟法的差異及其啟示

中西方經濟法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國家為了克服市場調節的盲目性和局限性,糾正市場機制的不足,維護公眾的利益而進行幹預?協調?平衡與調整,實現社會公平與效率,實現經濟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7]?中西經濟法所依據的經濟?政治?文化差異等因素決定了中西經濟法的差異。通過分析中西方經濟法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軌跡,筆者認為中西方經濟法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從經濟法產生的背景和啟動因素來看,我國經濟法並非脫胎於自由競爭的經濟環境,也不是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自然產物,而是政府在改革開放過程中作為法律工程的壹部分,也是國家作為主體應對外部挑戰和時代要求的積極回應[8]?所以,中國的經濟法不是社會內部自發生成的,實際上是政府有意識地從精細化管理向持續分權轉變的過程,屬於政府推動型?西方經濟法是在自由市場經濟向壟斷市場經濟轉型的背景下產生的。具體方式是市場失靈——民商法無法彌補——幹預限制自由主義國家——經濟法應運而生,是市場經濟內部不斷完善的產物,屬於壹種自然進化類型?

其次,經濟法的法律環境也很不壹樣?由於長期的封建專制統治和相應的自給自足、封閉的經濟形式,以及新中國成立初期扼殺市場經濟的生存觀念的影響,中國市場經濟基礎薄弱,橫向經濟關系萎縮,體現在法律上和蘇聯對私法的否定,即民商法缺位?隨著中國經濟體制的轉軌,微觀經濟逐漸自由化,政府職能也在不斷變化。經濟法等等幾乎同時推出?西方市場經濟是不斷發展並逐漸自然成熟的,因此相應地,各種規範經濟行為的法律制度也經歷了從孕育到成熟的過程。分離到獨立?壹個成熟發展的過程?在刑法上?民商法和行政法充分發展後,經濟法自然誕生了?西方經濟法是在民商法發展的基礎上形成的,是為了彌補民商行政法在調整經濟關系方面的不足。是“反民法”嗎?“異民法”之路中國經濟法是在民商法缺位的情況下發展起來的,不是為了彌補民商法的不足而產生的,而是為了與民商法共生共榮?* * *有發展?

最後,經濟法生成的路徑差異很大?在西方經濟法體系的形成過程中,市場調節法先於宏觀調控法產生?市場調節法產生於私人壟斷資本主義時期,宏觀調控法產生於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時期。在我國經濟法體系中,宏觀調控法最早產生,市場調節法是在經濟法初步發展後才產生的[9]?他們之間社會本位的形成路徑也完全不同?西方經濟法的社會本位是在個人本位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對個人本位的揚棄。中國經濟法的社會本位是從國家本位發展而來,是國家本位的修訂?中國經濟法產生於計劃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其發展起點在於規範政府對經濟行為的幹預;西方經濟法是在自由市場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產生的,其發展的出發點在於規範市場競爭行為?

從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中西方經濟規律有很多不同之處,產生發展的歷史軌跡和規律不同,面臨的問題和任務也不同?中國經濟法的現實基礎是不成熟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克服市場失靈,又要培育和發展市場。同時,由於中國的市場經濟是政府主導的,而中國的經濟法起源於計劃經濟體制,為了發揮市場經濟的基礎性作用,防範幹預的濫用,中國的經濟法還肩負著規範和約束政府經濟行為的重任?歷史表明,人們過去的選擇決定了他們現在可能的選擇[10]?我們不能忽視中西經濟法差異的客觀存在?目前我國經濟法學者多從中西經濟法壹致的假設出發,僅以西方經濟法為參照系論證經濟法的壹般規律?如果不結合中國國情,完全可以用西方經濟法的個性代替中國經濟法的個性,再用西方經濟法的個性代替整個經濟法[11]。因此,分析中國經濟法產生和發展的特殊性應該是研究中國經濟法理論的出發點。只有把握了中國經濟法的獨立性,才能對中國經濟法有壹個正確的認識,也只有從這裏才能真正建立中國的經濟法理論體系?對於中國經濟法的發展路徑,正確的選擇應該是拋開西方經濟法學的束縛,從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實基礎出發,構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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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諾斯。經濟史中的結構變化[M]。陳郁等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2。

劉文華。1998經濟法研究的回顧與展望[J]。法學家,199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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