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民法典中留置權的司法解釋

民法典中留置權的司法解釋

法律主觀性:

壹、民法典對留置權有哪些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447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留置債務人已經合法占有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其占有的動產為留置權財產。

(壹)留置權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二)留置財產是可分的,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於債務的金額。

(三)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約定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留置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4)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孳息。收取的孳息應當首先沖抵收取孳息的費用。留置權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留置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債務人與債權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後,債務人應當在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間內履行債務。合同中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後,應當設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並通知債務人在此期限內履行債務。同壹動產上已設定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已被留置的,留置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同壹財產依法登記的抵押和質押並存時,抵押權人對質權人有優先受償權;質押與未登記抵押並存時,質權人優先於抵押權人。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約定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留置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債務人到期不償還的,債權人可以優先清償債務人的相關財產,在此期間,債權人可以留置對方的物品或者財產。

我國留置權是我國擔保物權的重要法律類型之壹。如果此時要行使法定留置權,壹定要註意並了解相關留置權的條件,避免非法行使。

二、留置權的內容有哪些?

(1)占有權

債權人占有債務人的財產是法定成立條件。因此,留置權壹旦成立,留置權人當然享有繼續占有留置物的權利。留置權的占有是留置權物權的具體表現。

(二)托收權

在留置權占有期間,抵押權人有權收取留置權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這種收取孳息的權利是基於留置權的效力,而不是基於占有的效力。因此,留置權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權。留置權人收取孳息後,孳息留置權與原物留置權壹樣,具有擔保功能,可以優先用於抵銷債權。

(三)使用權

抵押權人因擁有留置權而負有妥善保管留置權的義務。留置權人原則上只能占有和扣押留置權,而不能使用留置權。但是,在下列情況下,留置權人可以行使留置權:經債務人同意,留置權人有權行使留置權。這種使用經所有權人同意是合法的,留置權人當然取得使用權,受法律保護。

3.哪些合同適用留置權?

(壹)留置權可以適用於加工合同。

根據加工合同,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務為定作方加工、定作、修理、修理或者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應當接受承包方制造的貨物或者完成的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

(二)留置權可適用於基本建設合同中的建築安裝合同。

根據建築安裝合同,建築安裝單位應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與施工單位約定的建築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按時提供必要的技術文件和其他工作條件,驗收已完成的工程,支付報酬。

(3)留置權可以適用於保管合同。

根據保管合同,保管人為寄存人保管財產,保管合同終止時,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寄存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保管人可以對寄存物行使留置權,折價或者變賣寄存物,以價款或者所得價款清償保管費用。

《民法通則》第903條:寄存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管費或者其他費用的,保管人對保管物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貨物運輸合同中可以適用留置權。

根據貨物運輸合同,承運人應當將托運的貨物運輸到指定地點交給收貨人,托運人應當支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5)留置權可以適用於財產租賃合同。

根據租賃合同,出租人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報酬,使用(收益)完畢後返還原物。

(6)留置權可以適用於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根據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壹定的委托事務,委托人應當補償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所發生的費用,並支付壹定的報酬。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留置債務人已經合法占有的動產,並對該動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百四十七條* *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留置債務人已經合法占有的動產,並對該動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其占有的動產為留置權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條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於同壹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條* * *非經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留置的動產,不得留置。

  • 上一篇:2022法語考試客觀測試報名時間、條件、入口從6月16開始。
  • 下一篇:民政局是做什麽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