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強調所有的市場主體都是平等的主體,它保護每壹個主體的財產權,規定了市場經濟發達城市的契約規則和交易制度,使每壹個權利受到侵害的主體都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體現市場經濟發展的權利和自由。
人民是歷史的締造者,市場是創造力的發源地。民法典是壹部權利法,確認了各類民事主體參與市場經濟所享有的財產權、債權、知識產權等壹系列權利。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使民事權利,不受幹涉。
在民法典的總則部分,通過法律行為制度確立了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則,為各種民事行為的自由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其法律行為全部有效。法律行為不僅可以書面形式作出,也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作出。同時,當事人也可以通過附加條件和期限來設定法律行為的效力機制。
在民法典的物權編中,通過規定自有權和其他物權,確立了市場交易中物權的界定和運用的基本規則。中國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財產權是支配自己財產的權利,分別規定了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企業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用益物權是支配他人財產的權利,包括用益物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居住權和地役權,以及為財產交換價值而形成的抵押、質押、留置權。對於數字時代的新型財產,民法典也確認數據和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合同編》明確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根據市場交易關系的不同發展階段和運行狀況,系統規定了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保全、變更和轉讓、合同關系的終止以及違約責任,構成了市場交易的基本規則,普遍適用於我國各類民商事交易。
維護市場經濟發展的安全和穩定。
安全的市場維持交易信任,穩定的市場促進交易繁榮。民法典秉持誠實信用原則和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根據能力確認、法律效力否認、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等具體規則,維護市場經濟發展的安全與穩定。
民法典特別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其合法利益受到非法損害。因此,未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否則直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同時,對於已滿8周歲不滿18周歲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接受的贈與以及其他純益性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生效,以保護其必要的行為利益。
民法典專門否定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為,通過否定法律效力和法律責任的方式保護對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壹方當事人利用另壹方當事人處於危險狀態、缺乏判斷力的情形,導致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為了避免校園貸等高安全風險的交易,民法典明確禁止高息貸款,並要求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此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也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