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東方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是?規則
規則壹。為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誠信招生,健康發展”的指導思想,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校全稱黑龍江東方學院,位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平房區哈南產業新城核心區哈南十九路1號。
規則三。學校是教育部批準的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確定的培養碩士研究生試點單位,黑龍江省應用型特色示範建設院校。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公辦民辦非營利性辦學宗旨,全面落實育人根本任務,堅持以就業和社會需求為導向,積極服務國家戰略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把人才培養質量和畢業生在人才市場的競爭力作為學校生存發展的生命線。
第五條?學校本科人才培養的總目標是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較高的職業素質和創新精神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六條?學習期滿,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黑龍江東方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黑龍江東方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以校長為主任,分管副校長為副主任,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和畢業生代表為成員,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同時,學校成立招生監察室,負責招生紀檢監察工作。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監察審計局。
第八條?招生就業處是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分管副院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科專業的招生工作。其職責是:
(1)貫徹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招生的規定,研究、論證、制定普通本科生規模計劃和年度招生計劃;
(2)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按省、按專業編報本校招生計劃;
(三)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四)組織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學校本科專業招生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負責招生信息的發布和相關文件的歸檔,年度招生工作的分析和總結;
(七)負責跟蹤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動態,了解相關高校招生情況,加強對高考招生改革的學習、研究和探索,實施學校招生改革新方法;
(8)完成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招生管理部門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當年批準的分省、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學校沒有保留計劃。
第十條?根據教育部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學校按照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確定的錄取方式錄取學生。
第十壹條?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意願,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排序進行招生。按專業招生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等級差別(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 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確定)。對於分數相同、誌願相同的考生,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如有要求,按當地規定執行;如果沒有規定,理工類按照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的順序從高到低錄取,文史類按照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的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三條學校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專業課成績,以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美術統考合格成績為依據,按照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大類招生錄取的學生,入學後第壹學年按照統壹的專業基礎平臺計劃進行培養;第二學年,學生根據自己的意願和成績選擇專業,按照不同的專業培養方案分別進行培養。
第十五條學校接受符合國家照顧政策、享受加分和減分政策的考生,接受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加分和減分政策。
第十六條學校招生專業壹般不對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做出具體要求。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所有專業均不限制外語。商務英語和翻譯專業用英語授課。其他語言的考生建議謹慎報考。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專業對男女生比例沒有特殊要求。
第十九條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相關規定,對考生身體條件無特殊要求。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條?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將在錄取後壹周內寄出。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復檢。復審不合格的學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根據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規定,學校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多項獎學金,以及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學校還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習進步獎學金、校友獎學金;學校協助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後在校內申請無息生源地信用貸款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學校按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學生繳納學費和住宿費後,如中途退學或提前完成學業,剩余學費和住宿費按學生實際學習和住宿時間按月退還。
第二十四條?學校通過黑龍江東方學院網站及時發布相關招生信息和錄取結果。黑龍江東方學院網站為:/,招生時咨詢電話為:0451-87505389、87505390。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和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黑龍江東方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學校以往關於招生工作的要求和政策與本章程有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