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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銀行“假理財”案結果如何?

時隔半年,轟動壹時的銀行理財“飛單”案——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6543.8億+0.65億“假融資”案受到處罰。罰款2750萬元,3名責任人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165438+10月30日,官方網站北京銀監局公布了對民生銀行天橋支行“假理財”案的處罰決定,稱中國民生銀行天橋支行涉案人員銷售虛構理財產品,北京分行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除責令中國民生銀行北京分行改正外,還處以罰款共計2750萬元,並對張穎、肖燁、何睿、王濤、王小紅、李亞輝、何淑瓊、王飛、王秋鈺、陳亞勇、張劍、金舟、王躍偉***13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罰。

其中,民生銀行天橋支行原行長張穎被給予終身取消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終身禁止從事銀行工作的行政處罰。對肖燁、何銳給予禁止終身銀行工作的行政處罰。分別對王濤、王小紅、李亞輝、何淑瓊、王飛、王秋鈺、坤亞通作出65,438+0年禁止從事銀行業務的行政處罰。對張健和金舟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王躍偉取消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五年的行政處罰。

案例還原:股份轉讓外衣下的“飛機票”

今年4月,多名被理財“飛單”騙走的投資者聚集在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天橋支行大廳,討說法。涉及金額約654.38+0.65億元,涉及客戶約654.38+0.50家。於是,壹樁披著股份轉讓外衣的“飛單”案浮出水面。

同壹天,民生銀行宣布涉案分行行長張穎被逮捕。據第壹財經記者了解,該支行壹名副行長及三名員工也被公安機關帶走。

據涉事投資者介紹,他們在民生銀行天橋支行理財經理處購買理財產品時,對方告訴他們,原投資者急於還錢,所以願意放棄利息。原來年化4.2%的產品,半年後就到期了,相當於年化收益8.4%。

壹位銀行理財客戶經理向第壹財經記者指出,這種業務模式在私人銀行和理財行業被稱為“股份轉讓”,是比較常見的業務模式。有的客戶還會在購買理財產品的產品說明書上看到合同允許在到期前轉讓給他人。

但實際上,這些客戶買的根本不是民生銀行理財產品。此後,民生銀行官方在朋友圈發布海報稱,“妳想了解的壹切理財知識都在這裏”:“截至目前,我行‘非凡資產管理系列’個人理財產品已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本金和收益。”

由此可以推斷,前述“股份轉讓”產品中包含的理財產品應該不是民生銀行自營或總行批準合規代銷的同類理財產品。

民生銀行事後公開表示,根據民生銀行初步掌握的線索,民生銀行“假理財”案是張穎通過控制他人賬戶作為資金歸集賬戶,編造虛假投資理財產品、理財轉讓產品,其本人或指使分行個別員工尋找目標客戶,非法募集客戶資金用於個人控制,部分用於投資房地產、文物、珠寶等領域,募集資金未進入民生銀行會計核算系統。

內部控制機制存在漏洞

案發後,民生銀行副行長石傑表示,根據客戶反映的信息,北京分行發現航天橋支行行長張穎使用偽造的理財合同和銀行印章,騙取客戶理財資金,屬於個人道德風險引發的操作風險事件,涉嫌違法。

壹位接近民生銀行“假理財”案的內部人士對第壹財經記者表示,航天橋支行案件的爆發並非“爆炸性”,而是民生銀行內部自查發現的。他表示,這反映出民生銀行在內控方面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總行無法打開分支行的“黑箱”。

在壹家股份制銀行的理財經理看來,壹旦幾百萬的理財產品和資金進入銀行賬戶,除了監控大額資金的轉移,銀行的中後臺也不可能不被監控。可見,“假理財”案中的資金很可能根本沒有通過銀行賬戶;而如果用其他銀行卡,在民生銀行網點刷POS機買理財也是不可思議的。

民生銀行事後公開表示,本案主要原因是:壹是個別基層單位內控機制和內控管理存在漏洞,合規意識有待進壹步提高,合規制度建設和合規文化培育有待不斷加強。第二,個人違反制度,違規操作是本案的主要原因。這也反映出分行日常業務檢查的力度和頻率不夠,檢查的時效性不強,對潛在風險缺乏必要的敏感性。三是分行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起到應有的防範和制約作用,尤其是關鍵崗位和人員的道德風險管理。

石傑表示,民生銀行內部已召開全行專題會議,要求全體員工吸取教訓,高度重視案件背後的問題,認真落實銀監會“三違”、“三套利”、“四不規範”、“銀行業市場亂象”等專項治理要求,嚴格執行制度,徹底堵塞漏洞,徹查隱患,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據了解,目前民生銀行迎來了復雜的系統改革,包括在理財產品中嵌入私人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全程監控分行、支行客戶的情況;客戶投資額度達到壹定水平後,會交由總行私人銀行中心登記監控,防止“飛單”。

說謊者應該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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