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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有哪些部門,是做什麽的?

(1)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行,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公民信用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組織實施民政系統的教育培訓;指導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相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規範性文件草案;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相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民政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民事政策的理論研究和相關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建設;指導民政系統法治建設。

(2)財務審計科。

研究起草全市民政發展規劃,制定民政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民政經費、局機關行政經費和局機關管理的預算外資金的管理;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基礎設施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系統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負責全市民政系統的科技和統計工作。

(3)社會援助科。

擬定全市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法規和標準;負責城鄉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審批;負責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支出型貧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負責精簡原民政局發放的60年代職工生活補助;負責最低生活保障資金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檢查;負責社會救助對象的信息化建設;承擔醫療救助申請家庭經濟信息的比對工作;協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司法救助;貫徹福利彩票發行的政策法規,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的管理,對福利彩票的代銷進行管理和監督。

⑷社會事務科(兒童福利科、地名科)。

推進殯葬改革;擬訂殯葬管理、殘疾人權益保障、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政策;參與制定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和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的相關工作;指導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指導家庭暴力受害者臨時庇護所和援助的發展;協調殘疾人福利體系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制定全市兒童福利、孤兒保護、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的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護體系;承擔全市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組織開展地名服務。

(5)基層政權和社會組織科(養老服務科)。

擬訂全市城鄉基層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全市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日常監管;支持社會組織發展,引導其發揮作用;承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擬定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制定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組織和指導養老服務、老年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的管理工作;促進家庭護理和社區護理服務的發展;擬定本市慈善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負責慈善信托的備案和管理;組織和指導社會捐贈工作;組織和指導慈善工作。制定本市社會工作和誌願服務發展的政策、標準和專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誌願者隊伍建設,承擔誌願服務管理工作。

(6)婚姻登記科(行政事務科)

婚姻登記;補辦婚姻登記證;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負責民政審批,並限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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