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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是壹所獨立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由南京師範大學與泰州高等教育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共同出資組建,致力於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在此,我們先來看看《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本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前言

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由國家“211”重點建設大學、“雙壹流”建設大學、江蘇省高水平大學建設大學南京師範大學、泰州高等教育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聯合舉辦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學校位於泰州高教園區,占地面積991畝,現有在校生10774人。培養了經濟、法律、教育、文學、歷史、科學、工程、農業、管理、藝術等學科的應用型本科人才,師範教育和藝術教育特色鮮明,為社會輸送了3萬多名高層次專門人才。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為獨立學院,地址為江蘇省泰州市濟川東路96號。

第三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本專業畢業條件者,授予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授予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證書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等綜合素質,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條學校招生中的相關錄取政策參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不壹致,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的統壹領導,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要求,結合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是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和重點政策支持情況,綜合考慮歷年招生情況等因素制定的。

第三章普通專業錄取原則

第八條決定是否錄取和錄取專業,采取“分數優先(即投檔分數)”的原則。考生成績相同的,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相同分數排序規則排序錄取。最後,處理不能滿足專業誌願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

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各專業選考科目以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學校利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錄取過程中安排考生調整專業誌願的重要參考。

第九條報考學校外語專業考生的高考語言文字必須是英語,其他專業不限。

第四章藝術體育專業錄取原則

第十條報考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相關專業統壹考試或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組織的相關專業校內考試,並通過專業考試(以下表示為“專業成績達到省內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十壹條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 [(高考文化成績/文化滿分)*0.6+(專業成績/專業滿分)*0.4]*750)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省內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分數相同的,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的,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報考音樂學專業(師範類)且高考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的,按語文、數學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報考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的,按語文、數學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報考美術(師範)、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攝影專業,且高考文化、專業成績均達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如果兩者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選拔。

第十六條。報考圖書法學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 [(高考文化成績/文化滿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0.5]*750)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報考體育(師範)專業且高考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成績之和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報考舞蹈編導(體育舞蹈)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的,按語文、數學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五章身體健康要求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進行體檢和復查,合格後方可註冊並取得學籍。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重大疾病不報者,壹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資格。

補充條款

第二十條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民辦高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65 438+03]154號),具體收費標準為:人文社科、體育類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科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學年;嵌入式培訓專業17000元/學年。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學校學生公寓根據條件收取相應標準費用。具體細節以物價局批準為準。

第二十壹條根據學校的教學要求,新生外語課程的教學將采用英語授課。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23)86152006,86152007。電話:(0523)86153562。招生網站:/。學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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