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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業的所得稅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

哪些企業的所得稅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第三節扣除

第二十七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相關支出,是指與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說的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相關資產成本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條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入支出直接在當期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當期直接扣除。

企業非稅收入形成的用於支出的費用或財產,不得扣除或計算相應的折舊和攤銷扣除。

除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不得重復扣除。

第二十九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售費用、營業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三十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但已計入成本的相關費用除外。

第三十壹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稅,是指除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以外,企業發生的可以扣除的各項稅金及附加。

第三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因存貨盤虧、固定資產和存貨毀損報廢、轉讓財產損失、壞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

企業發生的損失,在扣除對責任者的賠償和保險賠款後,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時,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其他費用,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以外,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費用。

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工資、薪金,應當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在每個納稅年度支付給本企業聘用或者雇用的職工的全部現金或者非現金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職工聘用或者雇用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三十五條企業按照國務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允許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內扣除。

第三十六條除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繳納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不得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合理借款費用,允許扣除。

企業借款用於購建超過65,438+02個月且建造後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存貨的,在購建相關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並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扣除。

第三十八條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壹)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發生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第三十九條企業在納稅年度末發生貨幣性交易,按照期末人民幣即期匯率中間價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和負債折算成人民幣時發生的匯兌損失,除已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和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有關的損失外,允許扣除。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65,438+04%的,準予扣除。

第四十壹條企業按工資總額不超過2%的比例撥交的工會經費,應當扣除。

第四十二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費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第四十三條企業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第四十四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業務推廣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予以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第四十五條企業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提取專項資金,用於環境保護、生態修復等,是允許扣除的。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發生變化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條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允許扣除。

第四十七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下列方法扣除: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用,按照租賃期限統壹扣除;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所發生的租賃費用,應就構成融資租賃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分期扣除。

第四十八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費用,允許扣除。

第四十九條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部經營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非銀行企業內部經營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條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能夠提供其總機構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的範圍、限額、分配依據、方法等證明文件,並合理分攤的,準予扣除。

第五十壹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二條本條例第五十壹條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團體:

(壹)依法註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目的,不以營利為目的;

(3)所有資產及其增值歸法人所有;

(四)收入和經營結余主要用於符合法人設立宗旨的企業;

(五)終止後的剩余財產不屬於任何個人或者營利性組織;

(六)不從事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人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和其他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三條企業發生的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02%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準予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六)項所稱贊助支出,是指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支出。

第五十五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七)項所稱未經批準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金等準備金支出。

哪些費用不能抵扣企業所得稅,太籠統,太多。違規單據、超過扣除標準的費用、非通過公益組織或* * *部門進行的捐贈、非正常損失、不合理的工資薪金、嚴重超過同行業平均消費水平的費用、與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等等。

哪些費用可以稅前扣除所得稅?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合理費用可以。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基礎知識

1.確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應遵循哪些原則?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確認壹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1)權責發生制原則。即納稅人應當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

(2)比例原則。即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延後申報。

(3)關聯性原則。即納稅人的可抵扣費用必須與應稅所得在性質和來源上相關。

(4)確定性原則。即無論納稅人何時可以扣除費用,都必須確定金額。

(5)合理性原則。也就是說,納稅人可抵扣費用的計算和分配方法應符合壹般商業慣例和會計慣例。

2.工資薪金稅前扣除怎麽確定?

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在每個納稅年度支付給在企業工作或與之發生雇傭關系的員工(包括正式員工、合同工、臨時工)的全部現金或非現金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及其他與雇傭或用工有關的支出。地區補貼,物價補貼,漏餐補貼,都應該算工資薪金。

工資薪金費用稅前扣除按以下規定執行:壹是經批準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辦法的納稅人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薪金費用,據實扣除;二是實行提成工資方式的餐飲服務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據實扣除;三是實行計稅工資的納稅人,月人均計稅工資最高扣除額統壹為800元。支付的工資在計稅工資標準以內的,據實扣除;超標部分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稅法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彌補虧損有哪些規定?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壹納稅年度的收入彌補;下壹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彌補,但彌補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在這五年裏,無論是某壹年的盈利還是虧損,都以實際補償年限計算。

4.稅法如何確認壞賬損失?

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收賬款,應當按照稅法規定作為壞賬處理:

(壹)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被依法撤銷,其剩余財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

(2)債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蹤,其財產或遺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

(3)債務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遭受巨大損失,確實無法以其財產清償(包括保險理賠等)的應收賬款。);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經法院裁定後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賬款;

(五)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賬款;

(六)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應收賬款。

5.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是怎麽規定的?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納稅人的壞賬損失稅前扣除必須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批。具體可按以下原則扣除: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原則上應按實際發生額扣除。經稅務機關批準,也可以提取壞賬準備。提取壞賬準備的納稅人發生壞賬損失時,減少壞賬準備;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超過已計提的壞賬準備的部分,可以在當期直接扣除;收回已核銷的壞賬時,應相應增加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對經批準提取壞賬準備的納稅人,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不得超過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5‰,主管稅務機關在征收企業所得稅時進行納稅調整。計提壞賬準備的年末應收賬款是納稅人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買商品或接受勞務的客戶收取的款項,包括預付的運雜費。年末應收賬款包括應收票據金額。

6.納稅人發生的廣告費用如何扣除?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每個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以據實扣除;超出部分可以無限期結轉到以後的納稅年度。糧食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需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納稅人申報扣除廣告費用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廣告由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

(2)費用已經實際支付並取得相應發票;

(3)通過某些媒體傳播。

7.業務招待費如何稅前扣除?

稅法規定,與納稅人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可以在下列規定比例內據實扣除:年銷售(營業)凈收入15萬元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凈收入的5‰;年銷售(營業)凈收入超過654.38+05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納稅人申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應當提供足夠的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有效憑證或者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稅前扣除。

8.納稅人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出租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如何扣除?

稅法規定,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從出租人處取得固定資產,按照納稅人獨立交易原則支付的租賃費,可以按照受益時間平均扣除;納稅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從出租人處取得固定資產,其租賃費用不得扣除,但可按規定提取折舊。承租方支付的手續費。並且安裝交付後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付款時直接扣除。

稅法所說的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租賃是融資租賃:

(1)租賃期滿,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租賃期限是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75%或以上);

(3)租賃期內最低租賃付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資產在起始日的公允價值。

9.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如何稅前扣除?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可以在當期直接扣除。納稅人用於固定資產改良的支出,如果相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以增加固定資產價值;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的,可以作為待攤費用,在不少於5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固定資產修理,應當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壹)修理費達到固定資產原值的20%以上;

(2)修復後,相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2年以上;

(三)修復後的固定資產用於新的用途或者改變用途。

10.河北省企業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基數是怎麽規定的?

(壹)實行工效掛鉤的企業,按實際工資數計發;

(二)實行百元產值工資含量的建築安裝企業和實行提成工資的餐飲服務企業按實際工資提取;

(三)實行計稅工資標準的企業,實際工資低於計稅工資標準的,按實際工資計算;高於計稅工資標準的,按照計稅工資標準計提。

11.納稅人發生的捐贈費用如何扣除?

(壹)納稅人用於公益救濟的捐贈,允許在年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二)納稅人用於非公益性救助的捐贈不得扣除。

(三)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得扣除。

公益性救災捐贈是指納稅人通過我國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自然災害災區、貧困地區的捐贈。社會組織包括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減災委員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齡基金會、老區促進會等經民政部門批準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

12.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的企業遇到優惠政策重疊的情況如何處理?

根據目前的政策,壹個企業可能會有重疊的減免稅政策。在具體實施時,應選擇其中壹項最優惠的政策,兩項或兩項以上優惠政策不得累計實施。

哪些費用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轉租租金可以抵扣嗎?哪些費用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

慈善捐贈。

轉租租金可以抵扣嗎?

我不能。

哪些公益捐贈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公益和救災捐贈支出標準分類如下:

1.允許1.5%的扣除。

由於金融保險企業的特殊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保險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7號)規定,金融保險企業用於公益救濟的捐贈支出,可以在不超過65438+本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0.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二、允許10%扣除。

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53號)規定,自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2月31日,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及其他社會力量、非營利性公益組織或經國家批準的國家機關進行公益性捐贈的宣傳和 納稅人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年應納稅所得額10%以內的部分,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上述用於宣傳文化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的範圍是:

1.向國家重點交響樂團、芭蕾舞團、戲曲團、京劇團等全國性藝術表演團體捐贈。

2 .對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革命歷史紀念館的捐贈。

3 .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捐贈。

4 .文化行政部門所屬的非生產經營性文化館、群眾藝術館接受的社會公益活動、項目和文化設施的捐贈。

三、允許全額扣除。

1.向紅十字會捐款。《關於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向紅十字會捐贈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30號)規定,自2000年6月5438+10月1日起,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含中國紅十字會)的捐贈,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2.對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關於養老服務機構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97號)規定,自2000年6月5438+10月1日起,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 * *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這裏所指的老年服務機構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社會福利院、養老院(護理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老年托兒所)。

3.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關於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納稅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03號)規定,從2001年7月起,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及其他社會力量,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可以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

這裏所說的農村義務教育的範圍,是指農村城鎮(不含縣及縣級市所在的鎮)、鄉村的小學和初中以及屬於這壹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納稅人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和高中的捐贈,也享受本通知規定的所得稅前扣除政策。

4.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的捐贈。《關於青少年活動場所電子遊戲室所得稅和營業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1號)規定:自2000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及其他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公益性青年活動場所(含新建)提供的捐贈,允許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這裏所說的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是指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為青少年學生提供科技、文化、道德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和體育活動的公益性場所。

5.向中國健康快車基金會等五家單位捐款。《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健康快車基金會等五家單位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04號)規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中國健康快車基金會、孫經濟科學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和中華法律援助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

6.對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項目的捐贈。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項目捐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3號)規定,企業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以提供無償服務的形式向“寄宿制學校建設項目”提供的捐贈,允許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7.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款。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宋慶齡基金會等六個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172號)規定,自2004年6月65438+10月1日起,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及其他社會力量,通過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

8.向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個單位捐款。《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八個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66號)規定,自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起,通過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中國綠色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關心下壹代健康體育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 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和中國光彩基金會,允許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9.向中國醫藥衛生發展基金會捐款。《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醫藥衛生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67號)規定,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及其他社會力量通過中國醫藥衛生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性救災捐贈,允許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10,捐贈給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68號)規定,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及其他社會力量從2006年的1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11.捐贈上海世博會2010。《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10年上海世博會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80號)規定,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個人向上海世博局捐贈或贊助的,自65438+2005年2月31日起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12,捐贈給第29屆奧運會。《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第二十九屆奧運會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0號)規定,自2003年6月22日起,企業、社會團體和團體為第二十九屆奧運會捐贈、贊助的資金和物資支出,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此外,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第29屆奧運會補充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l28號)規定,自2006年9月30日起,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在中國境內興辦企業向北京奧林匹克體育委員會的捐贈,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什麽是增值稅票,交通票,電費,水費,餐飲住宿發票等。以及可以抵扣工業企業所得稅的發票?

能從所得稅中扣除的費用,可以進行哪些扣除,這就是增值稅的概念。

所得稅前稱為費用或成本扣除,也就是說,妳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前允許扣除的項目,只是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有正規發票的合理合法的費用。

比如:福利費。業務招待費。工會基金。職工教育經費。企業貸款利息支出等等。只要妳花的錢和生產經營有關,都可以考慮。

不可抵扣進項抵扣了是否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交增值稅,不交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是價外稅,不計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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