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報酬收入
版稅收入
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財產租賃收入
財產轉讓收入
意外收益
問題2:什麽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1。合法收入是免稅的。下列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稅法第四條)
(1)獎金。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方面的獎金。省級部委、國務院和軍級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授予的;
(2)債券利息。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
(3)補貼。* * *按照國務院規定發放的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的免稅補貼、津貼;(規則13)
(4)救濟基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留用的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支付的個人生活補助費;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救濟金和撫恤金;(規則14)
(5)保險賠償。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賠償金;
(6)復員費。軍人轉讓費、復員費;
(七)安家費和退休費。按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辭職、退休工資、退職工資、退休生活補貼;
(8)外交官的收入。按照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外交代表、領事律師和駐華使領館其他人員的所得;
(9)協議免稅收入。中國簽署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其他收入。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
2.下列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1)獎金。個人因舉報、查處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獲得的獎金;
(2)手續費。代扣代繳個人手續費,以及按規定取得的代扣代繳手續費;
(三)房地產轉讓收入。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壹生活用房的所得;
(四)延期退休收入。已達到退休年齡,但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的高級專家,其延長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視同免征個人所得稅。
3.外籍個人的下列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1)生活費。外籍個人以非現金或報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夥食補貼、安置費、洗衣費;
(2)旅行津貼。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獲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3)其他費用。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語言培訓、子女教育等費用,經審批合理的;
(四)股息收入。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4.外國專家的工資收入免稅。下列外國專家的工資、薪金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財稅字〔94〕20號)
(1)根據世界銀行特別貸款協議,由世界銀行直接派遣來華工作的外國專家;
(二)聯合國組織直接派遣來華工作的專家;
(三)為聯合國援助項目在中國工作的專家;
(四)捐贈國派往中國從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五)根據兩國簽署的文化交流項目來華未滿2年的文教專家的工資待遇由國家負擔;
(6)根據我國高校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的工資薪金收入由國家承擔;
(7)通過民間科研協議來華工作的專家的工資、薪金收入由該國機構承擔。
5.農業稅納稅項目免稅。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門從事種植、養殖、飼養、捕撈。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農業特產稅、牧業稅範圍,且已納稅的,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No。第二十屆)
6.股息和紅利所得免稅。對個人從基層供銷社、農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94]財稅字No。第二十屆)
7.非工資收入是免稅的。下列不屬於本人工資項目的補貼、津貼或收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4]89號)
(1)獨生子女費;
(2)兒童保健> & gt
問題3:什麽個人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1。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福利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凡符合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的福利費,均免征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進壹步解釋: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貼。國稅發(1998)第155號解釋,生活補助費是指因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對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壹定困難,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支付的臨時生活困難補助費。
比如困難補助費、救濟費、醫療補助費、職工療養費、工傷賠償、喪葬費、撫恤金、獨生子女費、按規定從企業福利費中支付的職工安置費等,都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不能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福利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定生活補助費範圍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範圍,應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壹)超過國家規定的比例或者基數從福利基金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和補助;
(二)從福利基金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補貼和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腦等不屬於臨時性困難補助性質的費用。
比如,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定從福利費中支付給職工的取暖、防寒、防暑等補貼,應當並入職工當月工資薪金壹並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從福利費中發放的中秋月餅、端午粽子等非貨幣性集體福利,應按照市場價格、進價或其他價格折算成等額貨幣,並入當月職工工資薪金,壹並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自辦食堂或者在餐廳固定午餐的,應當與餐廳進行結算,並將餐費分解到每個員工名下並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壹並征收個人所得稅。
此外,企業給予職工的節日補貼,每月的午餐費和無統壹餐費的補貼,以及按標準支付或按月發放的貨幣化住房補貼、交通補貼、車改補貼、通訊補貼等,不再視為福利費,應納入工資總額管理,征收個人所得稅。
企業職工福利基金包括哪些?
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支出,包括支付給職工或為職工發放的各種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如:
(1)為職工醫療保健和生活支付或給付的各種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出差醫療費、尚未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職工醫療費、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費補貼、職工療養醫療費、對自辦食堂的財政補貼或對未辦食堂的職工統壹供午餐的費用、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采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職工困難補助,或者由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用於幫助和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三)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安置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差旅費等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未列入本通知項目的費用。
問題4:目前什麽情況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3500。
個人工資扣除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費用後超過3500的部分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5:什麽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1.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動詞 (verb的縮寫)版稅收入
不及物動詞版稅收入
七。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八。財產租賃收入
九。財產轉讓收入
X.意外收入
Xi。其他收入:
其他應納稅的所得,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所得項目有:
(1)個人獲得蔡冠深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基金會授予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獎。
(2)個人以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和保值補貼率獲得銀行部門支付的存款紅利。
(三)個人因用人單位繳納相關保險費而獲得的優惠收入。
(4)保險公司按同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向保險期間未脫離危險的人身保險人支付的利息(或以其他名義支付的類似收入)。
(五)個人股東從證券公司取得的吸引大股東在公司開戶並將取得的部分交易費用支付給大股東的返利收入或交易費用返還收入。
(六)個人取得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等活動中,向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者有價證券。
(7)辭職風險基金。
(八)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報酬的。
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難以界定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
問題6:什麽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問:哪些收入不屬於工資範圍,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答: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指出,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壹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基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的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是工人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職工的下列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範圍:(1)單位支付給職工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助費等。;(二)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等勞動保護費用;
問題7: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條件是什麽?第壹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壹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無居所的個人,或者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壹年的個人,應當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報酬收入;
6.版稅收入;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收入;
9.財產轉讓所得;
X.偶然收入;
十壹、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收入。
問題8:工資20分應該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是3500元/月;
月收入扣除3500元和社保後,作為
。
收養超級
計算,即每月凈收入和
德娜
相應的稅率(
)計算。
凈收入:
1.3%稅率不超過1500元。
2.& gt稅率1500≤4500 10%
105
3.& gt4500≤9000的稅率為20%
555
以此類推***7(參見
)
例如:
1.月薪9000元,扣除社保500後,
3500,
=5000元,對應第壹
稅率,
應付的
=5000*20%-555=445元
2.月薪7000元,扣除500社保後,
3500,
=3000元,對應第二檔稅率,
應付的
= 3000 * 10%-105 = 195元
3.月薪5000元,扣除500社保和3500起征點後,稅基為1,000元,對應第壹檔稅率。
應付的
稅=1000*3%=30元。
問題9:哪些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稅法規定,中國公民(不含港澳臺同胞,下同)、個體工商戶和在中國境內有所得的外國人、無國籍人、港澳臺同胞,都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至於以上納稅人是否應該繳納個稅,應該繳納多少稅,就看妳取得了多少應納稅所得額了。應納稅所得額不同於取得的所得,需要按照稅法規定以取得的所得為依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以常見的“工資、薪金所得”為例,應納稅所得額=取得的收入-免稅收入-費用扣除,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其中包括:
1。免稅收入包括: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2。目前,費用扣除額(即所謂的“起征點”)是中國公民法定的800元,各地執行情況不壹。但自2006年6月65438+10月1起,統壹執行1 600元的國家標準。
3。稅率為5%-45%。由於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比較復雜,因此轉化為使用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的簡化算法。具體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詳見稅率表: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超過100 000,45,15 375
所以,只要取得應稅所得的個人,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於補充問題。
如果問題中提到的3000元是工資性收入,那麽妳需要根據妳的實際情況和當地的費用扣除標準,按照上面的公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按照上面的稅率表計算。舉個例子,妳工資的20%,也就是600元,沒有其他免稅收入,800元扣除地方費用,那麽應納稅所得額=3 000-600-800=1 600元,應納稅額= 1 600 * 10%-25 = 65438。由於2006年6月65438+10月1,費用扣除修改為1 600元,所以應納稅所得額= 3 000-600-1 600 = 800元,應納稅額=800*10%-25=55元,比前者少。
如果題目中提到的3000元是工資的應稅所得,直接查上面的稅率表,那麽妳應該繳納的稅就是:3000 * 15%-125 = 325元。
問題10:什麽是個人所得稅,什麽情況下需要繳納,應該如何計算?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居住在中國境內和不居住在中國境內但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人,包括中國境內公民、在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
個人所得稅分為境內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項:
1,.工資薪金收入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收入。也就是說,個人所獲得的收入,只要是與其職務、就業相關的,不論其所在單位的資金支出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都是工資薪金的征稅對象。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壹)、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
(二)個人經* * *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所得,即個人從事臨時性生產、經營活動所得。
(四)、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應稅所得。
3.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
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包經營、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飾、安裝、繪圖、檢測、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同行評議、書畫、雕塑、影視、錄音、錄像、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理服務等活動取得的所得。
5.報酬收入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以圖書、報紙形式發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這裏所說的“作品”,是指可以在圖書、報刊上發表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個人作品”包括本人作品和翻譯作品。個人因其身後作品獲得稿酬的,按照稿酬所載項目征稅。
6.版稅收入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著作權、商標、非專利技術等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使用權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對作者公開拍賣(競價)其本人文字作品的原件或復印件取得的收入,按特許權使用費征稅。
7.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購買各種債券的利息。股息又稱紅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公司章程定期從股份公司獲得的投資收益。股息又稱公司(企業)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待分配的利潤,超過股息的利潤。股份制企業應以股份形式向個人股東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並按派發的股份面值計稅。
8.財產租賃收入
出租財產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9.財產轉讓收入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將有價證券、股份、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等自有財產轉讓給他人或者單位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取得的所得。對個人炒股所得暫不征稅。
10.意外收入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所得為非經常性的,屬於各種機會性所得,包括中獎、中獎、彩票中獎及其他偶然所得(包括獎金、實物、有價證券)。個人購買社會福利和收集有獎捐款......>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