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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專家幫忙做派出所治安聯防工作的職責和管理制度。

治安聯防隊的職責

第壹,教育群眾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負責轄區內的值班巡邏,落實防範措施,維護治安秩序。

三、圍捕、攔截違法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

四、制止和打擊轄區內各種違法犯罪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五、對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以及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積極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搶險救災,疏散群眾,維護秩序,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六、協助公安機關參加大型活動和重大活動的安全警衛,維護公共秩序。

七、積極參與“嚴打”整治鬥爭,協助公安機關提供偵查線索。

八、協助公安機關清理接待街區內的流浪乞討人員和精神病人。

九、幫助處於困境中的人民,為群眾排憂解難。

治安聯防管理系統

為了提高聯防隊員的整體戰鬥力,充實基層派出所的基礎工作,嚴把入口關,把政治思想合格、身體健康、熱愛聯防工作的優秀青年充分吸收到聯防隊伍中來,更好地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根據《* *市治安聯防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壹、招募治安聯防隊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下崗職工和退役軍人就業。聘用的聯防隊員必須經戶口所在地或暫住地公安派出所審核,報縣公安局治安部門批準。

二、治安聯防隊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政治思想合格,熱愛治安聯防工作;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年齡在18到30歲之間;4.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5、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6.從未受過行政處罰或治安刑事處罰。

三、招募的治安聯防隊員必須參加公安機關組織的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工作許可證後,允許上崗工作。在職治安聯防隊員必須參加規定的治安防範業務培訓,否則,予以辭退。

四、聘用治安聯防隊員的單位與受聘的治安聯防隊員簽訂聘用合同。在簽訂聘用合同之前,會試用三個月。試用期內考核合格者正式簽訂壹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滿需續簽者逐年簽訂聘用合同。

五、用人單位為聯防隊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 * * * *公安聯防隊2010年1月1日

治安聯防隊員的職責和要求

壹、服從命令,服從命令,註意紀律,文明履職,嚴格依法辦事,勇於同壹切犯罪分子作鬥爭。

二、依法做好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的公共秩序,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工作,努力學習,熱愛本職工作,熱愛治安聯防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四是開展巡邏防範工作,堅持巡邏封堵,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抓獲現有犯罪嫌疑人並立即移交公安機關。

五、及時報告責任區內無法處理的情況,保護責任區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相關工作。

六、協助公安機關處理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及時疏導和調解民間糾紛。

七、協助公安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和其他被通緝的罪犯。

八、積極向轄區群眾宣傳法律法規,動員轄區群眾做好防治工作。

九、完成各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 * * * *治安聯防隊

2010年1月1日

治安聯防隊員的權威

壹、治安聯防隊員遇有下列違法犯罪行為和重大嫌疑,有權進行清查。

1,攜帶、運輸可疑物品;

2.攜帶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險品;

3.涉嫌盜竊或者逃跑的;

4.涉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治安聯防隊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有權制止和移交現行犯罪嫌疑人:

1,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賭博、賣淫、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2、破壞公共安全設施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3、正在進行搶劫、搶奪、強奸、爆炸、殺人、盜竊、傷害、販賣和

吸食(註射)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4.公安機關通緝的逃犯或者勞動教養人員脫逃服刑的;

5.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

三、治安聯防隊員禁止有下列行為:

1.禁止利用國家行政和司法部門的權力搜查、審訊、拘留、監禁、罰款或沒收財產;

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被剝奪或限制;

3、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行賄受賄,敲詐勒索,包庇縱容壞人;

4、不得扣押他人的合法證件和財物;

5、不得參與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治安案件;

6.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

* * * *公安聯防隊

2010年1月1日

* * *治安聯防隊工作制度

為加強聯防隊員的思想政治建設,提高專業技能和警務技能,有效推進聯防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壹.業務學習

1.除了參加全所組織的政商學習,聯防隊員每月進行壹次政商學習。並認真記錄,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請假;

2.積極學習相關法律和相關業務知識;

3.每周周六或周日進行壹次體能訓練,排隊訓練;

4.積極參加派出所組織的各種活動。

第二,工作日期

1.夜間巡邏時間為每天23時至次日2時30分。這段時間,警察會帶領聯防隊員巡邏。夜巡必須提前15分鐘集中到值班室,然後全隊巡邏。

2、巡邏工作堅持動靜結合,除警戒點外,停車休息時間不能超過15分鐘。

3、巡邏重點在街面,實現點線面有機結合,實現靜態制動、動態制動、快速制動。

4、根據轄區的情況,可以及時調整巡邏時間和地點。5.協助轄區內的安全工作。

第三,家政管理

1,堅持每天打掃值班室、衛生間、走道、辦公樓、住宿樓周圍的環境衛生,保證辦公室內物品整潔。每周壹和周五,所有聯防隊員都要打掃衛生。清掃範圍包括辦公樓、宿舍樓走道、會議室、衛生間、辦公樓和宿舍樓周邊的環境衛生,具體由值班聯防隊員和值班聯防隊員共同完成。

2.宿舍壹定要保持整潔,做到被子、衣服、洗滌工具等雜物擺放整齊,床鋪平整幹凈。

3、妥善保管各種設備,確保設備性能完好,嚴禁外借或丟失。

* * * *公安聯防隊

2010年1月1日

* * * *治安聯防隊員崗位責任制

為規範某鄉鎮治安聯防隊員的工作,使任務具體化,目標明確,充分調動全體聯防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巡防工作,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崗位責任制。

壹. * * *應遵守的義務

1,按時上班,遲到早退扣5元,曠工壹天扣20元(他的夜巡和白班扣10元),上班時間曠工壹次扣5元,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處理,曠工超過3天的予以辭退。

2.休假終止制度很嚴格。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除法定節假日外,聯防隊員每月可請假四天。請假超過四天每天扣10元,請病假每天扣2元。婚假可以從全年48天中扣除,但不能超過7天。請假條應寫明原因,經帶隊民警簽字後報領導批準。

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否則扣15元。派出所有事打電話,壹次扣10元,有事請假的除外,不及時到辦公室處理事情,壹次扣15元。

4、違反警紀規定壹次扣5元。

5.嚴格執行“五個嚴禁”。上班時間飲酒或上班時間仍醉酒的,第壹次拘留50元,第二次辭退;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而被開除。因賭博而被解雇。

6、嚴肅生活作風,樹立聯防隊員良好形象,在保持沖鋒的區域第壹次扣50元,第二次辭退;發現與社會閑散人員走得太近或糾纏不清的予以辭退;不能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問題並向派出所或其他部門反映的,第壹次勸退批評教育,第二次辭退。

7.交朋友,每個聯防隊員在工作中要團結協作,在生活中要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齊新會齊心協力幫助研究所做好工作。如有矛盾,相互爭吵,扣10元,如有不協調不作為造成失誤,扣50-100元,後果嚴重的壹次性辭退。

8、嚴禁帶無關人員留宿或在宿舍留宿,發現壹次扣20元。

9.保管好制服、警用裝備和器材。嚴禁借用他人作非工作用途。發現50元扣壹次,影響辭退,丟失50元扣壹次,賠償。設備損壞壹次扣20元,未報告壹次扣50元。

10,不在指定責任區工作扣10元。

11.涉及色情、賭博或舉報違法犯罪的合同壹次性終止。。

12.發現濫用警械、毆打或體罰犯罪嫌疑人壹次扣20元,傷害壹次扣100元,視情節予以辭退。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3.保持辦公室及走廊、廁所、宿舍、辦公樓、宿舍樓周圍的環境整潔。如發現贓物,將扣押值班治安聯防隊員5元,另扣押治安聯防隊員2元。

14.20元因看守犯罪嫌疑人時睡覺或擅離崗位被拘留,被拘留人員自傷或逃跑被拘留100元,造成嚴重後果導致免職並問責。

15,警察在工作時間不允許進入辦公室,除非得到警察的允許。16,工作時間不允許進行任何娛樂活動,比如打乒乓球。

二、具體工作

(1)刑事案件

1.每抓獲壹起案件獎勵300元,大案150,壹般案件100元。

2、提供線索破獲特大案件,每起獎勵100元,破獲大案每起獎勵70元,破獲普通案件每起獎勵50元。

(二)、治安行政案件

1.現行查處治安案件導致拘留的,每獎100元,治安罰款每獎50元,治安警告每獎30元。

2、提供查處治安案件線索至拘留的,每條獎勵30元,每條獎勵20元,每條獎勵10元為治安警告。

(三)抓獲逃犯每人獎勵250元,勞動教養逃犯獎勵50元,抓獲逃犯:被通緝的公安部門獎勵150元,被通緝的公安部門獎勵100元,被通緝的市局獎勵80元,其他逃犯獎勵60元。

(4) 30元,獲上海市榮譽壹等獎。

第三,評估方法

1,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按季獎勵,獎罰金額按季發放。

2.本辦法未涉及的內容,由領導在實施過程中提出,全體聯防隊員討論通過。

3、按年度考核先進,獎勵200元。4.本辦法由領導負責解釋。

* * * *公安聯防隊

2010年1月1日

警察能力和紀律

第壹條:治安聯防隊員必須嚴格遵守警容風紀規定,養成紀律嚴明、禮貌待人、著裝整潔、舉止端莊的良好作風。

第二條:我們必須嚴格執行著裝規範,並始終保持衣服整潔。值班時不按要求穿制服,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準才能穿便裝。

第三條:在街上巡邏時,不準聳肩、嬉笑、打鬧、吸煙。嚴格執行“五個嚴禁”,任何情況下,不準喝酒鬧事。

每四:炎熱季節,除執勤外,辦公區軍訓可以不戴警帽,不穿警服,但不允許光著後背或只穿背心。

第五條:著裝要整潔幹凈。沒穿衣服,敞著膀子,卷著袖子,卷著褲子,歪戴著帽子,穿著拖鞋,光著腳。

第六條:標誌齊全的制服、證章應當妥善保管,嚴禁將制服、證章贈送或出借給非公安人員。

第七:不留長發、胡須、大鬢角和首飾,不染發(黑色除外)。

第八條:講究禮儀。遇到首長和上級,要主動打招呼。因公聯系黨政機關及工作人員時,應主動打招呼。先敬禮糾正違規。參加集會時,聽到國歌或國際歌時,應該立正。升國旗時,妳應該舉手。

第九條:治安聯防隊員應當文明履行職責,尊重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接受群眾的娛樂和饋贈。

第十條治安聯防隊員應當接受糾察隊對警容警紀的檢查和糾正。

* * * *公安聯防隊

2010年1月1日

聯防隊員行為準則

壹、服從命令,聽從聽眾,堅決依法打擊犯罪分子,絕不畏難、猶豫。

二、遵紀守法,文明執勤,絕不打人、濫用器械、刑訊逼供。

三是剛正不阿,敢於實幹,絕不偏袒幹部及其子女,包庇親友,走後門說情。

四、廉潔奉公,秉公辦事,絕不營私舞弊,以權謀私,個人恩怨。

五、熱愛人民,為人民服務,決不搞特權,耍威風,欺負群眾。

6.機智勇敢,團結拼搏,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七、嚴格保密,不該問的永遠不要問,不該看的永遠不要看,不該說的永遠不要說,不要和不相幹的人談論內部機密。

八、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決不放松警惕,玩忽職守。

* * * *公安聯防隊

2010年1月1日

治安聯防隊治安條例

第壹,不該說的秘密永遠不該說;

2.永遠不要問不該問的秘密;

3.千萬不要看不該看的秘密;

第四,不該記錄的秘密永遠不要記錄;

5.不要在非保密的書上記錄秘密;

六、私人通信中不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人、子女、親友談論秘密;

八、不在不準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和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遊覽、探親、訪友和外出公共場所。

* * * * *治安聯防隊

201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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