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於甲方合法擁有該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股權,甲方擬轉讓其在目標公司的部分股權。
鑒於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在目標公司中擁有的股權。
鑒於目標公司股東大會也同意乙方轉讓甲方在目標公司的股權,其余股東同意轉讓該權利,並放棄轉讓該部分權利的優先權。
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就目標公司股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目標公司的部分股權即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轉讓。
2.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購買股權,包括股權項下的所有附帶權益和權利,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留置權、抵押和其他第三方權利或索賠。
第二條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將其在目標公司的股權以人民幣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股權。
2.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以現金方式與甲方完成全部股權轉讓款的交割。
第三條甲方聲明
1.甲方是本協議第壹條所轉讓股權的唯壹所有者。
2.作為目標公司的股東,甲方已完全履行了對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第四條乙方聲明
1.乙方以其出資額為限對目標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執行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方式支付股權轉讓款。
第五條股權轉讓及變更登記手續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因辦理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付清全部股權轉讓款後,雙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轉讓部分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股東的權利,也不再履行該等股東的義務。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標公司所持股份的股東權利,並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和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但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
1.因不可抗力或壹方無過錯但不能阻止的外部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
2.壹方喪失實際履行能力;
3.由於壹方違約,使另壹方的經濟利益受到嚴重影響,使合同的履行沒有必要;
4.因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
5.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果任何壹方未能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壹切經濟損失。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守約方還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遭受的壹切經濟損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款的,每逾期壹天,應支付遲延部分價款0 ‰的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因乙方違約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對超出部分或其他損害進行索賠的權利。
第九條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將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相關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及相關檔案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規要求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無論本協議是否被簽署、修改、解除或終止,保密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壹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爭議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壹條有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壹方如需修改本協議,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壹方,經雙方書面協商壹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其余交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於簽訂。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月日月日。
2022年江蘇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江蘇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障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