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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零門檻落戶政策詳情(濟南落戶條件)

日前,濟南出臺《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幹措施》,全面取消有在濟南工作生活意願的外地人落戶市區城鎮的條件限制。《辦法》主要包括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全面實施大學生創業就業項目,充分保障落戶權益。政策實用性強、易操作、含金量高,旨在進壹步吸引更多人才來濟南發展創業,加快形成與“強、美、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才聚集效應和人力資源支撐。

關鍵詞:全面放開落戶和移民限制,簡化無房人員落戶手續

在降低落戶門檻方面,《辦法》提出,對有在濟南工作生活意願的外來人員,全面取消城鎮落戶和遷入條件限制,實行以群眾申請為主、按戶籍方式分類登記的遷入政策。

在暢通落戶渠道方面,《辦法》提出,申請遷入無自有產權住房的人員,可根據遷入方式和原因,經所有權人同意,通過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近親屬戶、合法產權等方式自主申請落戶。對通過上述途徑落戶仍有障礙的靈活就業人員,租賃濟南市城鎮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登記的住房的,可申請租賃社區集體戶落戶。開辟非戶籍高校學生網上落戶“綠色通道”。非戶籍高校學生只需提交本人的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本人戶口簿上的常住戶口登記卡或集體戶口登記卡、準遷證郵寄地址,即可申請落戶濟南市、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在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範圍內,對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長期工作投資的外國人,提供更多開放的簽證和居留停止政策,如出入境、永久或長期居留等。

在簡化落戶手續方面,《辦法》提出,擬申請落戶的,可持戶口簿、身份證及相關證件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戶口可隨遷。繼續推進結算流程再造,加強區塊鏈技術應用,通過政務服務網、“泉城辦”APP、公安“e警通”、自助終端、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努力實現“審批不見面”、“審批不證明”,提高結算效率。

關鍵詞:提高支持創辦大學園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補貼,全面實施大學生留學創業工程。

在完善校地合作機制方面,《辦法》提出,完善校地聯席會議制度,在經濟上設立高校服務專班,定期組織宣傳、教育、科技、文化旅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開展上門服務,“點對點”協調高校在基建投資、項目申報、成果轉化、後勤服務、就業實踐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開展“共建”活動,利用節假日、雙休日開通免費地鐵、公交,有計劃地組織高校師生觀摩全市重點園區、重大項目和城市建設,引導師生積極參與全市重大政策制定和重要活動,為濟南高質量發展建言獻策。

在暢通學校與地方的溝通渠道方面,《辦法》提出建立市領導聯系高校制度,在“畢業季”和“開學季”進高校宣講人才政策。充分發揮高中“母校”的作用,每年寒暑假組織開展“回母校,議變化,獻良策”等活動,讓濟南市外地高校學生和應屆畢業生及時了解城市發展建設成果,增強回歸發展意願。建立駐濟高校和濟南籍外地高校學生信息庫,全力打通信息傳遞渠道,利用微信、微博、Tik Tok等新媒體,定期推送濟南最新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服務流程、崗位需求、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等,引導他們關註濟南、向往濟南、紮根濟南。

在改善大學園區綜合配套條件方面,《辦法》提出,加大章丘、長清大學園區周邊配套設施規劃建設力度,在新興產業布局、文化基礎設施、公共交通服務、工作生活環境改善等方面加大建設力度,全面改善入駐高校周邊創業就業、交通、購物消費、文化娛樂、自然生態、社會治安環境。加強高校老校區保護,優化周邊環境,營造人文氛圍,傳承高校文脈,切實增強高校師生和校友對濟南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增強吸引人才留下來的軟實力。

在搭建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平臺方面,《辦法》提出,圍繞百億產業發展,加大市級眾創空間、創業孵化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各類科研院所、檢驗檢測機構以公益性價格開放實驗室、試制室、檢測室等資源,為大學生創業就業提供技術服務。鼓勵和支持大學生就業咨詢、職業技能培訓、信息咨詢、科研院所等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大學生就業創業提供服務。各區縣、各功能區要在地理位置、營商環境、交通條件相對優越的地區,建設創新街區、眾創空間、創業特區等孵化平臺,提供足夠的、設施齊全的創業工作站。

在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補貼方面,《辦法》提出,鼓勵各區縣、各功能區定期匯總提供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實習崗位清單。企事業單位給予本科及以上院校學生實習補貼、補助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不超過3個月的補貼。對畢業年度和擇業期內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4個月以上的小微企業,按照“企業隨薪發放,向市、區縣人力資源部門據實申報”的辦法,給予每人壹次性發放2000元。畢業後1年內來濟南面試的非本市戶籍“雙壹流”高校畢業生,可憑面試通知書和相關票據申請不超過1萬元的壹次性補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劃撥至畢業生個人支付寶、微信等賬戶。

關於駐濟高校設立“人才留才獎”,《辦法》提出,鼓勵駐濟高校創造條件引導和支持應屆畢業生落戶濟南,對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本科及以下每生300元、碩士及以上每生500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獎勵。

在優化大學生服務渠道方面,《辦法》提出,打造“選擇濟南,贏在未來”招聘品牌,進壹步擴大大學生招聘會規模、層次、行業、專業,同步整合高校就業服務網站、公共就業招聘網站等資源,建設統壹的經濟就業網上服務平臺,為求職者提供多樣化的選擇窗口。在高校集中的章丘區、長清區設立大學生創業就業服務中心,方便大學生辦理事務,留在經濟中創業就業。

關鍵詞:新落戶居民平等享有合法權益,鼓勵農民就近遷入城鎮,充分保障其權益。

關於切實保障新落戶居民待遇,《辦法》提出,所有新落戶居民均可按相關政策平等享受住房租賃補貼、醫療保險待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養老救助等合法權益,確保其應享受的待遇不受影響。在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範圍內,在開辦企業、住房補貼、社會保險等方面,給予港澳臺高素質人才和持有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更多“國民待遇”。

在優化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方面,《辦法》提出,加大學校規劃建設力度,著力保障重點地區學位供給,逐步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布局各類醫療機構,適當增加人口遷入集中地區的醫療機構數量。

在保護農業轉移人口合法權益方面,《辦法》提出,鼓勵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各鄉鎮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限制性條件,確保其在原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得到保護。

在推進城鄉發展壹體化方面,《辦法》提出,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任務,研究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和進城落戶農民自願依法有償退出農村權益體系的各項配套制度。

在鼓勵農民就近向城鎮轉移方面,《辦法》提出,研究出臺加快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具體措施,加快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壹體化發展,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向縣城和城鎮轉移。

為推動政策落實,《辦法》要求,公安部門要加強落戶人口基礎數據統計,積極與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教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單位建立聯動推送通報機制,讓相關部門及時全面掌握全市新落戶人口情況和問題,有針對性地研究實施解決方案。各責任單位要及時制定配套實施方案或細則,加大宣傳推廣力度,確保各項改革落到實處。要加大專項督查力度,對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依紀依規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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