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自南昌市車輛通行費征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修訂)
第六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貸款或者集資建設的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關於收費還貸、收費集資原則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高速公路收費權有償轉讓後,受讓方應當收取經營費用。收費權轉讓期限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商定,並報收費權轉讓審批機關審批,但最長不得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年限。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公路建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高速公路建成後,投資者將收取運營費用。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收費經營期限由有關交通主管部門和投資者商定,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但最長不得超過國務院規定的期限。
第六十三條收費公路車輛的收費標準由公路收費單位提出,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批。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17號,2004年)
第十四條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標準核定:
(壹)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按照收費還貸、有償集資的原則確定,最長不超過15年。國家規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還貸公路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
(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第十五條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應當依照價格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聽證,並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壹)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二、南昌車輛通行費征收流程怎麽走?
應用:此事項支持在線辦理和窗口提交。
受理案件
1.辦證大廳接收並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符合受理條件的,辦證大廳向申請人出具《行政許可受理決定書》,並將申請材料報辦證中心;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完整的,辦證大廳應向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書》;
3、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辦證大廳應向申請人出具《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
檢查
1,收費公路建設是否符合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發展規劃;
2、是否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的收費公路技術等級和規模;
3.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審核:審核後,對符合辦理條件的進行檢查確認。
審批:根據審查結果,做出相應的指示。
綜上所述,是邊肖介紹了南昌市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法律依據的相關內容。我們可以理解,詳細介紹南昌市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法律依據及相關辦理流程。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果妳還有其他車的問題,可以去太平洋汽車網咨詢。
百萬購車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