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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國家稅務局縣局組建

1.縣局是科級全職能局,按照縣、地級市、開發區行政區劃,全市有15。具體為:南寧市興寧國家稅務局、南寧市江南國家稅務局、南寧市青秀國家稅務局、南寧市西鄉塘國家稅務局、南寧市邕寧國家稅務局、南寧市良慶國家稅務局、南寧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南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南寧-東盟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南寧市華僑投資區國家稅務局)、武鳴縣國家稅務局、橫縣國家稅務局等等。

二、縣局各部門職責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工作制度;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起草和審核相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監督和督導工作;負責綜合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文電處理、文件檔案、機要、文印、信訪、保密、密碼、調研、政務信息、承辦社會稅務宣傳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系統的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接待等後勤和行政事務;負責政府采購的實施;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相關工作。

(2)政策和法規股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收管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防偽和稅控;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實施、日常監督檢查;負責審核確認出口企業的退(免)稅;組織實施稅收協定和協議(安排);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系統,開展信息交流和國際稅收管理合作;負責涉稅法律事務;組織實施稅收執法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追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政策研究;組織實施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種審計結論;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規範稅收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和聽證;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

(3)稅源管理單位

負責所轄稅源的監督管理,對所轄納稅人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稅源預測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管理、減免稅審核調查、日常檢查、戶籍管理、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繳提醒、數據采集分析、納稅輔導等工作。組織實施各類稅種的納稅評估;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4)收入核算單位

負責稅收計劃的編制和分配,協調指導組織收入工作,分析檢查稅收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稅收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並對稅收征管、匯算清繳和退稅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稅收收入分析、預測和稅收收入能力測算;負責監控重點稅源,調查企業稅務數據;承辦稅務會計、稅務統計和會計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管理;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對外發布稅收數據。

(5)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實施各稅種和環節的納稅服務;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負責辦理納稅人的各類涉稅事宜,包括辦理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稅務登記;處理發票發售、發票開具、驗證、回收等發票管理事宜;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征收、申報資料接收等涉稅事宜;稅收違法(發票違法)簡易處罰;接受納稅人的投訴;對納稅人實施稅法宣傳;受理納稅人的涉稅審批申請;開展稅務咨詢,提供納稅輔導;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6)收集管理單元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實施中的有關事項;負責未繳稅款的管理;組織實施綜合納稅評估;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稅收征管、稅務信息的管理,稅控裝置的推廣應用;牽頭組織稅收征管質量綜合評估、風險管理和稅收征管因素分析;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推廣和應用。

(7)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實施人事管理制度;負責組織、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和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收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和培訓的管理;承擔系統的普法工作。

(8)監理辦公室

負責監督檢查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稅收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負責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負責受理來信來訪,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機關黨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的黨建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發展的教育、培訓和考察工作;承擔機關的統戰工作;指導和協調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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