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草原110”工程是內蒙古邊防總隊在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下,根據草原牧區實際,組織發起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經濟社會發展公共服務體系。經過10多年的發展和不斷創新,“草原110”已發展成為保衛國土的邊防防線、打擊犯罪的高壓線、服務群眾的安全線、警務工作的第壹線,成為草原牧區社會管理的典範。該項目得到了公安部和自治區領導的高度重視,獲得了2010年度“第五屆中國”。
壹、“草原110”的發展過程和結構體系
(壹)“草原110”的背景
上世紀末,由於國內外形勢的變化,內蒙古邊境地區面臨壹些不利於社會安全穩定的新因素。1998《內蒙古自治區邊境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取消“持有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的入境制度。內蒙古邊境管理區出現的人、財、物大流量現象,給經濟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也給邊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帶來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壹度,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猖獗:搶劫、盜竊邊民財物,用假幣騙取邊民牲畜,跨國走私高檔汽車、羊絨,經蒙古國走私到第三國。特別是壹些不法分子內外勾結,越過中蒙邊境搶劫我邊民牲畜,對社會穩定和邊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與之不相適應的是,內蒙古邊境地區治安防範能力發展滯後。首先,邊民普遍法律意識薄弱,防範各類違法犯罪的意識不強,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其次,邊境地域遼闊,人口居住分散,交通通訊落後,無法及時報警求助;最後,當時派出所多建在鄉鎮,轄區民警只定期下鄉走訪,遠離派出所的居民區或放牧點成為警務工作的盲區。
為扭轉這種被動局面,主動適應邊境管理新形勢的要求,切實維護邊境治安秩序的穩定,內蒙古公安邊防部隊深入調查分析,探索創建了多功能的邊境管理警務新模式——草原110。
(二)新時期“草原110”的功能拓展和結構體系。
“草原110”的生命力源於其對實際需求的準確判斷。“草原110”是基於邊疆的客觀現實和農牧民的實際需求而誕生的。新時期“草原110”的建設目標和功能拓展也需要適應客觀環境的變化和草原牧區農牧民的實際需求。
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變化,以及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領域改革的全面推進,“草原110”的客觀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草原110”適應草原牧區的發展變化,形成新時期“草原110”的建設目標、功能定位和功能結構。“草原牧區社會治安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治理公共服務體系”是新時期“草原110”的建設目標,是“草原110”新型邊境管理警務模式的拓展和延伸,將依托“草原110”。借助警民* * *建設、群防群治、部門聯動、協同治理等模式,履行邊境管理、草原牧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突發事件預警救援等公共服務職能,進而促進基層政府管理、經濟社會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
根據“草原110”的功能拓展和草原牧區綜合治理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新時期“草原110”的結構體系包括草原牧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多主體聯動體系、草原牧區應急指揮體系和草原牧區公共服務體系。
二、“草原110”社會管理創新實踐
“草原110”在項目建設和功能發揮過程中,體現了協調社會關系、規範社會行為(社會治安)、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綜治)、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優勢和壹系列創新形式。
(壹)強化社會保障功能,規範草原牧區社會行為,維護草原牧區社會穩定。
1999“草原110”成立以來,依托以牧民為主的“報警點”和牧民廣泛參與的“聯防隊”,強化了治安職能,草原牧區治安狀況明顯好轉。10年來,內蒙古邊防總隊利用草原10破獲刑事案件927起,查處治安案件2041起。查獲非法移民案件91起,抓獲非法移民323人;查獲走私案件14起,案值13萬余元;服務群眾20670余次,救助遇險和重病群眾560余人,為群眾找回流浪牲畜(馬和牲畜)14.60余頭,及時撲滅草原火災66起,為牧民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0.3萬余元。“草原110”的建立,有效打擊了犯罪,確保了草原牧區的社會穩定。10期間,邊防機關立足執法為民,大力建設“草原110”。破案率達到95%以上,治安案件辦理率達到100%。地方黨委政府對邊防工作的滿意度持續上升。不斷組織各類信息宣傳培訓,註重工作實效,打造執法為民新亮點,提高牧民對法律、生活等相關知識的認知,使牧區居民綜合素質邁上新臺階。
(二)建立良好的警民關系,協調草原牧區的社會關系。
“草原110”警民聯動工作模式廣泛開展以來,極大地方便了牧民群眾,使他們得到無差別、超快速的救助。冷漠是指無論牧民遇到什麽,無論是偷牲畜還是生活矛盾,只要撥打“草原110”,撥打邊防派出所電話,就能得到邊防武警和聯防隊員的貼心服務。超快是指邊防武警對突發事件的反應時間在“草原110”的基礎上大幅提升。在過去,嫌疑人已經從警察局逃到了犯罪現場。10年間,隨著“草原110”的不斷發展,聯防隊員可以在第壹時間趕到案發現場,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追截,對被困牧民進行緊急救助。田園居民親切地稱“草原110”“康頭110”。
(3)建立“流動警務室”和“綜合警務室”,解決草原牧區的社會問題。